对于丹,对所谓“于丹现象”,须在其冷却后才能看清。也就是说,得等到于丹老师把钞票赚得差不多的时候,俺们才能取得一点话语权,亦即马后炮、说白话的空间。 不过,话得说回来。在于丹热的时候,我还是说了话的。只是没有大喊大叫,所以也就无人注意。在一篇关于《论语》的书评中,我曾讲过这样的意思: 于丹一书的对象应该是小孩子。它是一己之“心得”,可以有“得”便说,无“得”便了;既无须斤斤于典则,亦无须介介于纤微;放纵文体,任心漫与,只说一面之词亦无不可。至于这些“得”的程度,借于丹本人的话说,都是“简单真理”,自然也是最适合于教育儿童的。有时,于丹的“心得”甚至让我想起《西厢记》中红娘之引《论语》(参看《管锥编》第933页)。她可以大讲“天何言哉”,而不大理会“有德者必有言”;可以讲孔子如何和蔼可亲,而不大理会“君子不重则不威”;可以讲安贫乐道的高妙境界,而不大理会“禄在其中”(参看《管锥编》第1541页)。所以,就算我们想给于丹挑毛病,都难——人家本来就说过,“万万不敢”“作《论语》的讲解和辨析”、“没有能力拿出一份数据精确的化验报告”嘛!(《中华读书报》3月14日) 因为没有人注意或在意,更有许多人不知我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所以,从逻辑上讲,等于我什么都没有说过。 依我看,捧于丹的人,大体包含了这样几类。一类是真糊涂蛋,一类是假糊涂蛋,一类是精明鬼。这三类人,都给了于丹老师两个基本定性: 第一,于丹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弘扬了传统文化,应该予以支持。 第二,于丹做的是通俗普及工作,面向的是普通大众,不应从学术角度去衡量。 当然,两个基本定性之外,还有许多枝枝节节的小结论,不妨忽略不计。 这两个定性,假如不是故意混淆是非(精明鬼之惯技),大概也属于是非不辨(糊涂虫之本性)。有了这两个结论,糊涂蛋、大冤桶们掏腰包买书,才会觉得值。 说于丹做了一件有意义的工作,我以为这是句废话。因为,我不晓得这个世界上,什么样的工作没有意义。正面的,农民种田,工人做工;负面的,坏人拐卖孩子,日本鬼子侵略中国,无不有其“意义”。重要的,得看那是什么意义。 “弘扬了传统文化”吗?只怕是“为者败之”。“心灵鸡汤”吗?那得看你是否是会烧鸡汤的好厨师,得看你使用的“鸡”是否患有“禽流感”,得看你的“鸡汤”火候烧得够不够、有没有把“鸡”烧老! 说什么想给大家提供“心灵鸡汤”,目的固然可嘉,但是,好目的未必有好结果。嘴上说请客,行动上还得切实掏钱。如果嘴上说请人喝鸡汤,行动上却打开水龙头,接来一盆白开水,还硬要人说鸡肥汤美,那就不免让旁观者齿冷。 据CCTV报道,有些传销者,就搞过把白开水当鸡汤的鬼把戏。镜头上,一群参加传销的男女,围着一盆凉水,其乐也融融,一致拍手笑说:“鸡汤真香!”“好香”! 确实,对传销者来说,把凉水当鸡汤,本来就有俘获“心灵”的功效。喝凉水又没有什么害!俺就认为凉水是鸡汤,俺就认为传销能发财,俺愿意! 于丹给我留下一个极其深刻的印象,总是挥之不去:她是置换——我们不说是“偷换”——概念的高手。 你说她不该牵强附会,她会说自己不过是想给大家提供“心灵鸡汤”。你说她对《论语》的解读有硬伤,她会说理解本来人人不同。你说她水平太低,她会说自己面对的本来只是普通民众。如是等等,全是似是而非、偏离主题的回答。稍微有些逻辑常识的人都晓得,批评与指责之间,并不在同一个逻辑层面上。在回答之间,“概念”实现了转换。 如果于丹老师并非故意不讲逻辑,那我们只能说她是置换概念的高手。 打开天窗说亮话吧。别看于丹的书印了几百万册,但真正阅读过的,只怕没有多少;阅读之后感觉传统文化在心目中被“弘扬”了的,只怕是一个都没有。这不,这才多长时间呀,几乎与电脑更新换代的时间同步,“于丹热”便开始冷了。我不知道,如此神速的“热”,到底对传统文化“弘扬”了什么!靠这样的作为去弘扬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也未免太“肯德基”、“麦当劳”了吧! 所以,于丹是不是“弘扬”了传统文化,得靠实践、靠时间去检验,不要匆忙下结论。更重要的是,学者们应该养成一种自觉,即不要用虚拟的永恒真理去衡量具体事务,不要把不地道的事情理论化。对具体事务,还是要具体分析。戴永恒真理的帽子,用理论来包装,骗得了糊涂蛋,骗不了像我这样的明白人。学者们随意讲话,事后证明讲错了,却没有一个出来向公众道歉的。公众成为了被赵本山“忽悠”的范伟。 于丹的书不是“心灵鸡汤”,而是白开水。给大家提供白开水也不错,只是别说那是“鸡汤”。也许,在于丹心目中,白开水就是鸡汤;她本人都分不清什么是白开水、什么是鸡汤。但是,对读者来说,要想知道什么是白水,什么是鸡汤,就得亲口用嘴去尝一尝,不能任人忽悠! 于丹一书算不算“通俗”读物呢?不算。她的书可以说是“俗读物”,但绝不是“通俗读物”。不把那个“通”字去掉,就是真假不辩、是非不明。 什么叫“通俗”?请看史学大师白寿彝先生是怎么说的: 通俗的工作并不是多么简单的工作,没有一定的深度是搞不好的,通俗不是粗俗,不是浅薄,而是既有充实、正确的内容,又要能看得懂。 白寿老这段简简单单的话,是我从北师大研究生方宏同学的毕业论文上抄来的。话说得很简单,很清楚,但谁又能说它不深刻、不精辟?事实证明,许多大人物,未必懂这段话的意思,更不懂得把这段话当作镜子、尺子,去照一照、量一量于丹。 在于丹的书中,我也总结出一个关于“通俗”的定义。这个定义,与白寿老的定义不一样。套用白老的句式,这个定义应该这样表述。 通俗的工作是多么简单的工作,没有一定的深度照样搞得好,通俗就是粗俗,就是浅薄,不必有充实、正确的内容,但要能看得懂。 很显然,在白寿彝先生看来,通俗乃是深入浅出、雅俗共赏。而于丹的书,乃是浅入浅出,俗赏,雅不必赏。在白寿彝先生看来,通俗的前提是有一定的深度,也就是“通”而后“俗”。而于丹的书呢,没什么深度,是不“通”而先“俗”。借史学家章学诚的术语来界定,白寿彝先生主张精通,而人家于丹老师是“横通”。在白寿彝先生看来,通俗是“两手都要硬”:一手是充实、正确的内容,一手是“看得懂”;而于丹呢,人家是只有一手——“看得懂”,不大在意什么“充实、正确的内容”。 把白寿老的论述当作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与于丹老师的书对照一下,所以我才认为于老师的书确实“俗”,但不是“通俗”,而是不“通”而“俗”、“俗”而不“通”。 “通”与“俗”,在于丹那里是分裂的。而在白寿彝看来,“通”与“俗”应该统一。不然的话,就不应该被叫做“通俗”。 当然,“看得懂”、“俗”也是优点。白居易的诗,不就力求使“老妪都解”吗?只是,不论老太婆解不解,白居易写的都是诗,而不是“顺口溜”。既然是“诗”,前提就得是遵守“诗”的规则。不然的话,说大白话“老妪”更能“解”。如果你不同意白寿彝先生关于“通俗”的见解,那就请你也说说什么是“通俗”,然后再为于丹老师辩解。 于丹的书,不符合白寿彝先生心目中“通俗”的特质。这一点,大概于丹本人也不会否认。在《后记》中,她就变相承认,自己根本就读不懂《论语》——尽管,据说她4岁的时候,也就是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她爹就在家里教她读《论语》了。而且,那么多人给于丹老师挑了那么多“硬伤”,也多可作为证据。 可见,并不是我在这里苛求于丹老师,更不是看于丹老师上电视台而“妒忌”,看人家发财而“眼红”,看人家出名也想“靠骂骂名人跟着出名”。不是的。我祝愿于丹老师写出更多让人“看得懂”的书,发更大的财。只是,写书还是要加上“充实、正确的内容”才好! 最后,我得奉劝捧于丹的学者们几句: 第一,你读过于丹的书吗?如果没有读过,就请你自重,免开尊口! 第二,你对于丹的“赞美”,是来自对于丹著作的归纳,还是来自一般真理的推衍?如果是后者,那也请你自重,不要以“论”代“史”。 第三,当你为于丹辩护的时候,是否经过了符合逻辑的思考?你的话是否能经受逻辑的检验?如果没有,那更得请你自重,请有点为社会负责的精神。 告诉你们吧,把“小人”解释成“小孩”,这绝不是什么“理解不同”的问题,而是胡说八道。你可以把苹果理解为甜的、也可以理解为酸的,但你绝不可以把苹果理解为西瓜——尽管它们都属于水果。“置换概念”并不是什么时候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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