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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宗庆后诡辩小计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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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2 10:3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言:

2007年7月8日,星期天。

我刚好来到江苏南通海门给凯盛家纺主持营销高峰论坛,因为外面下着暴雨,我暂时忘却了繁琐的事务,一个人在海门最好的酒店里非常冷静地全程观看了央视《经济半小时》与《对话》二合一的节目《宗庆后的“中国式离婚”》,感觉有很多感慨不吐不快,于是便在当晚连夜打开电脑,写下一些仅仅代表个人的观点。

场上表现:强势丧失了风度

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宗庆后一贯的强势风格一览无余,场上六大商学院的专家教授也好像是随声附和或歌功颂德的多,真正对宗庆后提出尖锐批评的少。倒是以我的好朋友赵琦为代表的台下的许多男女观众对宗庆后提出了许多尖锐的问题,最后也都被宗庆后巧妙地化解了。

在我看来,这一场对话,并不是一场真正意义的平等对话,因为与宗庆后针锋相对的达能方代表范艺谋并没有来(尽管从客观原因上是央视请了他,但他没到),但在整个现场中,我的主持人同行陈伟鸿先生只宣读了范艺谋事先准备的证词中的两段文字,播放了两段采访,剩下的就是宗庆后单方面的“叫屈”和几位专家教授非常理论化甚至有个别不太沾边的分析。本来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而现在又只能听宗庆后的一面之辞,其结果就注定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允。

整个现场,宗庆后尽管一直在强调要依法解决两家的纠纷,但其言辞表现仍然是在无意识中使用了很多对范艺谋和达能的贬低语言,甚至是从宗庆后刚一出场开始便是对范艺谋的贬低(说他资本、技术、管理什么都没带来,一无是处)。这就像两口子谈恋爱时卿卿我我,满身是好,而一旦离婚时没有冷静地去分析,却把对方骂得狗屁不是,那么刚嫁给他的时候你自己的甄别能力也太水了吧。并且,在全程中,宗庆后的语气也非常强势,甚至还有点抢白,最后搞得陈伟鸿也有点不好招架,我感觉好像是宗庆后在主持,而不是陈伟鸿在主持,真是难为伟鸿兄了。不过这也恰好从相反的一面反衬出了宗庆后本人跟一个真正有风度的企业家还有相当差距。一边在极力叫屈说中国人是一个将情理的民族,而另一方面在遇到争议的时候面对在央视这样的主流媒体平台上申辩的机会,他自己却并没怎么去完全依法分辩,观众所见之处倒是宗庆后对达能和范艺谋的贬低和粗暴的斥责。

后来,好不容易遇到了几位观众提出了几个相对公允的问题(尤其是有个美女观众说宗庆后不该把商业纠纷上升到民族情感和政治高度),此时此刻,陈伟鸿没有继续支持这些观众进行深度分析,也没有让那六大商学院的专家教授给予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分析,却是仅让宗庆后简要辩驳然后便匆忙带过。此举难免让人感觉有失公平。好像是宗庆后与范艺谋两人谁来了现场谁就更占便宜,谁没来就可以少帮他说些好话,这显然有损央视作为主流媒体在对待敏感问题时的公正性。我个人感觉这是陈伟鸿当晚唯一做得最不周全的地方。

核心争议:诡辩掩盖了真相

关于当晚对话探讨的关键问题,其实就两个大的争议:一是娃哈哈商标是转让还是许可的问题;二是双方谁算是同业竞争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正是娃哈哈与达能整个“商业纠纷”的核心关键。但在对话过程中,我们看到宗庆后用自己足够的论据巧妙地给予了驳斥,最终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但是,事实真的这样吗?难道一切都是达能的不对吗?我个人认为,宗庆后在对上述两个核心敏感问题的回答上分别采用了“避实就虚”和“偷梁换柱”的诡辩技巧。窃以为,不可取。

第一,  关于商标之争问题

(张会亭观点:愿赌服输,11年前的“阴合同”既然代表了当时双方的真正本意,你自己也承认品牌应该归对方,那么现在就不应该矫情着不愿松手)

宗庆后开场就说要敢作敢当,敢于承认自己的过失。既然当时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完成了商标转让的实质,现在就应该大胆承认,坚持履行。(注意:有位女观众说的好,世界上没有绝对公平的合同,合同一旦签订了,那么就应该认真履行。这是两个企业的商业纠纷,我们别扯政治)但是,当时国家由于种种因素没有批准,于是原来的商标转让就成了现在的商标许可。于是,宗庆后便在合资公司“默许”的情况下开设了数十家非合资公司。达能意识到之后当然不干,所以要继续拿钱换股权,把非合资公司也合资化了,共同都用娃哈哈品牌。

这时候,宗庆后避实就虚的诡辩技巧就展开了。于是我们见到了网上频繁出现的上升到国家政治的民族情感纠葛;我们也见到了宗庆后非常义愤填膺(实则意气用事)的辞职公开信;我们还见到了非合资公司中广大持股员工一起抵制范艺谋。我们完全可以想象,由于达能的收购冲击了这些持股员工的利益,所以他们当然要极力“起义”,集体抵制范艺谋。于是我们便在媒体上见到了铺天盖地的“倒范挺宗”的舆论压力。不过,这里就有一个非常非常微妙的因素,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宗庆后及其家人在非合资公司中肯定都是大股东,所以,当广大持股员工集体向达能“起义”的时候,宗庆后不可否认地获得了个人私利的最大化。也就是说,自己煽动起了民族情绪,自己恰好正是幕后最大的受益人。而这一点,恰恰是达能已经识破了的马脚。(参见“宗先生的辞职完全出自他本人的意愿,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追求个人的利益……任何人都不能以此为借口,利用员工、业务伙伴和社会大众,煽动针对其他个人、公司和国家的敌对情绪,以危及合资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代价,实现个人财富最大化的目的。”(摘自6月12日达能集团声明))

但是这里,我们千万不要忘了一个“最基本的原始基准”,那就是,按照1996年最能体现达能与娃哈哈合资原始本意的“阴合同”中的说法(也是宗庆后当晚对话开场的说法),娃哈哈商标是要转让给达能的,那么,退一步来讲,宗庆后后来真的开设了许多非合资公司,只要没有使用娃哈哈商标,而是另起商标,达能应该也是不太干涉的,但你的商标既然早已遵照“阴合同”早已转让了,那就是对方的了。而你却还一直在沿用,并且非合资公司的产品还在用合资公司渠道在销售,那么现在人家还拿钱来继续对你使用人家商标的非合资公司进行“收编”,这有什么不对呢?(还是有位嘉宾说的好,姑娘嫁出去后还频繁用婆家的品牌资源忙自己娘家的事情,这本身换哪个女婿都是不会干的。)

我个人认为,抛开民族情绪,针对商标纠纷问题,现在摆在宗庆后面前的只有两条解决之道,要么非合资公司放弃娃哈哈品牌,继续坚持自己干;要么继续展开谈判,非合资公司仍保留娃哈哈品牌,让达能用更高的价格来“收编”。我想这恐怕也会是达能和范艺谋要按照法律程序实施的解决途径。

第二,  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张会亭观点:屁股决定脑袋。范艺谋一直在为达能公司主张权益,而宗庆后身上却不断面临个人私利的质疑。站在敌对立场上,你天天说范艺谋不行,自己的公开辞职信直接写给达能全球长官里布去告状,但即便如此“倒范”,却不见达能对范艺谋的公开否定,那么达能在用人上应该是自有道理。如果站在达能的角度考虑,应该是范艺谋一直在主张达能的利益而不是他本人的私利,而你本人却无法摆脱自牟私利的嫌疑。这一点恰恰正是达能敢于向官方施压的地方)

宗庆后一再强调,达能1996年跟娃哈哈合资以后,后来又收购了乐百氏和全国很多的水厂,并且派驻了很多同业企业的董事,已经先行违反了同业禁止。所以,就不应该再告自己搞了很多非合资公司。好像既然大家谁都不清白,那么就谁也别说谁。这其实是一个偷梁换柱的诡辩。

所以后来有嘉宾解释说,作为一个集团化企业,只要不派同一个人同时出任两个竞争企业的董事或董事长,那么达能这样布局是可以接受的。但宗庆后一边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而另一边他的妻女又都在经营着同样行业的企业,用的是娃哈哈的销售渠道,所获得的利润却不归达能,就难怪范艺谋要起诉他的妻女了。

我到现在也没有真正看到过官方资料中达能方对范艺谋工作能力的评价,所见之处尽是宗庆后说范艺谋有多么差劲,但我一直搞不明白,达能终究也算得上是一个讲求高层经理人用业绩说话的大型跨国公司,大家都骂范艺谋不行,但为什么达能还力挺范艺谋继续跟宗庆后较劲呢?为什么没有直接让范艺谋下课呢?

结果预测:大部分高价收编,小部分象征性放弃

(张会亭预测:娃哈哈达能的商标纠纷,其最终结果很可能是:达能准备好更充足的材料继续给中国政府提出合法起诉,中国官方考虑到国际政治影响及民族品牌保护的多重因素,综合权衡后出来“说合”,最后达能用50亿左右(注意:原来40亿,现在为了表明姿态和诚意,略涨了)来收编绝大部分非合资公司(由于收购价提高到了合理水平,广大持股员工就不再“起义”了),然后唯独留下宗庆后之女宗馥莉名下的公司继续让他们父女一家人继续独自经营,一方面是要给已经长大成人的独女一个活路,另一方面也是恰好让一贯强势的宗庆后一边辅助女儿、一边用来养老。究竟事实结果到底如何,敬请大家拭目以待)

我一直非常敬佩宗庆后对中国食品饮料业的巨大贡献和宗庆后本人在市场营销方面身体力行的良好口碑。但是,自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合资之后,宗庆后仍然坚持事必躬亲、身体力行,以强势风格坚持掌控全部营销渠道,那么,对于像纯净水这样的高度“渠道依赖型”行业,是不是本身就非常微妙地意味着他在十一年前的当时即已心有旁骛、给自己留了一个后手呢?(注意:宗庆后在本次央视对话中自己就得意洋洋地说,我现在渠道都是自己掌控,就是交给他们(达能)做他们也搞不定)

因此,如果不从狭隘的民族主义角度来看,那么我真为范艺谋叫屈,法国人太相信法律了,他忽视了在央视平台上“叫屈”背后产生的舆论导向力量。我认为他真应该当天也来参加这场对话,也来给自己喊喊冤,他来了就可以对簿公堂了,现场的舆论也就更加公平了。再加上央视这样的平台,“真相”就更容易“大白”了。观众们也不用这么急了。

总之,上面的所有观点,都是就事论事,奉劝读者你千万别上纲上线说我卖国。法制社会我们就要依法解决。

沙发
发表于 2007-7-12 11:36:32 | 只看该作者

分析得极为透彻,本人深有同感.从某种程度上说,娃哈哈事件也将会考验着中国政府"情"与"法"的价值取向.同时,本人也极不赞赏以谋求公众同情而换取个人利益最大化,这无异于乞丐白天跪地求舍,晚上还泡桑拿,找小姐.

板凳
发表于 2007-7-12 13:19:18 | 只看该作者

本人也是在“外面出差的酒店里”看的,但却有不同的看法:

1、市场是逐利的市场,我也同意逐利行为是在默认的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但问题是法规只能解决很明确定义的事务,不能明确的事务就需要博弈。所以只要没有直接触范法律,对于宗及其员工,什么不遵循市场逐利原则来获取应得利益?

2、当时中国人并不十分懂资本的原则,在控制股之外,还天真的认为可以控制经营自主权(这是宗的四坚持之一)。当时达能也不会告诉事实的真相。事实上,期间还是达能收购其股东的股份后才达到控股,这中间他们通知过娃哈哈了吗?没通知也不符合现在所说的法规要求。

3、难道你真以为法国就是按法律办事吗?他们在国内对达能保护,比单纯的民族主义更厉害。已通过各种途径取得既得利益的团体都希望有后继者遵循所谓的法规,这样才能保护他们的利益。作为后继者,若死板认定本可以不遵循的法规也要遵循,那么何以竞争?若民营企业永远以为不能造汽车,那么怎么会有吉利汽车?只要不是明确禁止的,就可以博弈。

4、市场竞争与合作都是以企业的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手段当然包括获取大众的同情和支持。要么,做广告就是违法了,因为广告主要也是挑动大众的情绪。

5、诚信固然好,面对竞争对手,博弈是无处不在的。楼主说法感觉像是大学刚毕业不久还很真诚相信法律法规是平等的。

个人见解。

4
发表于 2007-7-12 15:00:3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和3楼的观点都很有意思,不过我不是裁判,我也谈点个人看法:

1、不懂不是理由。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何况是公司行为了,一句“不懂”就不能说自己不按照游戏规则赖玩。

2、民族主义既不是“破旗”,也不是“牌坊”。自己认为自己做什么不重要,关键是民众如何看待的。政府的行为也不能是“一味护短”,或者是“放任自流”

也大胆预测一下吧:结果有可能会是两种,一会是达能不买娃哈哈了,还从娃哈哈撤资,二就是得花巨资出来买非合资公司。

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会是“Two-Lost”

5
发表于 2007-7-12 17:09:43 | 只看该作者

比较乱也许根本就没有对错吧。个人观点 !

6
发表于 2007-7-13 08:57:11 | 只看该作者

在利益的天平上,似乎永远没有对错。

7
发表于 2007-7-13 09:25:43 | 只看该作者
分析比较有见地,只是事情非要有个对错吗?
8
发表于 2007-7-13 09:25:58 | 只看该作者

与楼主同感!看完这期节目,抛开事件本身不说,有两大失望:

1.宗庆后 也算是中国民营企业的一个代表性人物,风度令人失望;

2.六“大”商学院代表 面对宗庆后的强词夺理,或帮腔作势,或沉默失声,表现令人失望。

9
发表于 2007-7-13 09:37:34 | 只看该作者

呵,终于看到张老师来到栖息谷了。欢迎欢迎!

10
发表于 2007-7-13 10:25:17 | 只看该作者

  不管争论如何,娃哈哈是决不可能卖给达能的,这是个民族情结,也是个国家利益,不管谁对谁错,毕竟达能违法了,也可以说娃哈哈违法了,但是结果还是会判娃哈哈赢,毕竟娃哈哈有国家保护,就象达能在法国有法国保护,

  我是支持宗先生的,不管他是儒商还是草根商人,都是中国人,我也相信99%的老百姓会支持宗先生,我想中国足球队同巴西队踢球,虽然巴西很强大,很多中国人都是巴西球迷,但绝对会支持中国队的,这可以说是民族情结,也可以是文化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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