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是一个舶来的宗教名词,却在企业界是一个正宗的中国式拷问。近年来,关于原罪的讨论一直呈现两极化的态势,一派观点认为,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原罪是一个无法抹去和赎清的罪恶,而另一派则认为原罪是一个伪命题。很显然,他们都走进了辨控的死胡同。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的企业家阶层经历了数次公众形象的变迁。在改革开放的最初时期,他们是致富的能人和改革家,是一群勇于打破旧体制、改变自己的命运的人,一度,他们甚至还被视为共同富裕的带头人,是“国家的新英雄”,对企业家的称颂日渐成为主流的声音,就跟20世纪初期的美国社会一样,中国进入了一个财富创世纪,一个对商业顶礼膜拜,深信技术的进步将洗去一切贫困、不平和忧伤的大年代真正到来了,年轻的知识界开始朗诵起亨利·卢斯的那句名言:“商人必须被当作最伟大的职业。”
而随着社会商业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人们也同时开始质疑财富聚集的正当性。在一个制度渐变的转型国家,任何商业上的突破和创新都意味着与现行法制的冲突,因此便存在着无数的“灰色地带”,几乎所有的企业家在创业的原始积累阶段有过种种的灰色行为。2003年10月,在云南弥勒举行的一次企业家论坛上,主持人请问在座的数百位企业家,“谁敢说你们没行过贿?没有行贿的请举手”。据当时在场的万科董事长王石纪录:“在座的老总就开始你看我,我看你,过了一会儿开始有人举手了,举手的姿势很缓慢,像做贼心虚似的,最后有五、六位举手。我想在当时的氛围中,大家都默认:在多数新兴企业中,一定存在行贿,不行贿是不正常的。”很显然,对原罪的质疑,既是部分的事实,也是贫富差距拉大后的公众心理失衡的反弹。企业家身上的“改革者光环”已经日渐褪去,他们渐渐变成了一个独立的、高高在上、却始终被一层质疑的目光环绕着的“金色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