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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我国历次宏观调控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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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22:59: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国历次宏观调控的经验和启示

  从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到2006年这28年间,我国GDP保持了年均9.7%的高速增长,比传统计划经济时期(1953年~1977年)年均6.8%加快近3个百分点。这个时期的经济增长速度虽有起伏变化,但一直保持着持续增长的态势。除1989年和1990年受“政治风波”的非经济因素影响,经济只增长4.1%和3.8%以外,其余年份的经济增长速度均在7.5%以上,特别是从2003年以来,经济调整时间缩短,繁荣时段延长,周期波动呈现出明显的收敛趋势,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显著提高。


  一般来说,转型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素,各种经济变量因变革因素的冲击而变得更为活跃、易变。系统内的“二元经济结构”转换加快,城乡间人口和劳动力大幅流动,结构快速变化,系统外开放程度快速提高,对外贸易和资本流量急剧增加,都会对整个经济系统产生很大的影响和冲击。在这个急剧变化的系统中实现快速运行的宏观经济稳定和持续增长,其难度要比成熟的市场经济大得多。尽管不断引入的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包括引入能够及时调节供求关系的价格机制,发挥“内在稳定器”的作用,为宏观平衡提供微观基础,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但是,如果把握不当,将可能出现“错调”。因此,要取得既快又稳的经济增长成就,是不可想象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经济能够实现持续28年既快又稳的良好增长态势,很大程度上与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关。


  在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的体制和发展环境中,如何选择正确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采取切合实际的调控措施和调控方式,在充分发掘经济潜能前提下,促进经济既快又稳地发展,实现国家利益和国民福利最大化,是我国宏观调控现实的重要课题之一。最近几年,特别是自中央提出并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国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进行了十分有效的探索,获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启示。


  宏观调控历程及最近趋势


  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始终贯穿改革开放这条红线。这期间对外开放战略和政策的变化直接展示了宏观调控的历史演进轨迹。1978年,中国货物贸易总量和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只有9.7%和4.6%,2005年提高到63.9%和34.2%。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前,我国外向型经济战略的基本导向为进口替代,年度贸易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现为持续逆差,这一格局直到90年代初才发生变化。货物贸易收支平衡从1989年逆差66亿美元变成为1990年顺差87.4亿美元。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分界线,它标志着持续20多年进口替代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向出口导向的外向型经济模式转折。


  在进口替代时期,我国经济运行中曾经历过全面短缺,特别是在市场和价格放开,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票据取消,定量配给被市场自由选择所取代,搞活企业激发出日益高涨的投资和生产热情,多年累积下来的消费品和投资品涨价压力不断释放,使得宏观调控的直接任务主要是紧缩投资和消费需求,控制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速度。由于投资者和消费者的需求旺盛,经济的扩张无须政府过多操心,所以这个时期政府实行的宏观调控更多的是“紧缩性调控”,无论是1980年-1981年的调整,1985年~1986年“软着陆”,还是1988年~1990年的“治理整顿”,实际上都是着力于控制由投资和消费需求构成的国内总需求,平抑物价总水平,稳步实现经济增长。


  在我国对外开放出口导向阶段的初期,宏观调控仍着力于单纯控制总量需求和通货膨胀。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前期进口替代形成的新生产能力还在蓄积之中,供给增长跟不上需求的快速释放和增长;另一方面,不断增长的净出口扩大了外需,进而使总需求增长加快。这正是1993年-1997年采取财政、货币政策“两个适度从紧”的宏观调控的基本背景。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使我国宏观调控的基本背景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育的速度加快,其框架已基本形成;另一方面,卖方市场为买方市场所取代,全面短缺经济变成为结构性需求不足经济。在新的经济背景下,宏观需求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就从原来对需求和通货膨胀的“单向调控”变为“双向调控”,即有时需要抑制需求和通货膨胀,有时需要扩大需求和防止通货紧缩。从1998年开始,我国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变得更为复杂多变,调控类型也从原来的单纯紧缩向紧缩、中性和扩张的多种选择转变。1998年~2003年,中央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组合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改革开放以来28年中持续时间最长、扩张特征最明显的一次“扩张性调控”。2004年初到2006年底采用的财政、货币“双稳健”政策组合的宏观调控,则属于持续时间最长、稳健特征最明显的一次中性调控,虽然2004年和2006年有的季度、月度的具体措施操作偏紧一些,但并未改变政策组合总体上趋于稳健或中性的取向。


  我国宏观调控目标和任务的变化,不仅表现在是扩大总需求还是紧缩总需求上,是千方百计扩大出口还是扩大内需,是单纯控制通货膨胀还是有时要控制通货膨胀有时要控制通货紧缩上,而且还表现在总就业水平的管理上。2004年以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意味着增加就业被列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这是我国现代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进步。


  随着我国宏观调控类型、性质、目标和任务的变化,宏观调控的方式和手段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其一,尽管“汁划”、“财政”和“金融”三大调控体系仍然同时发挥作用,但是以五年为周期的“计划”变成了“规划”,年度指令性计划变成了指导性计划,“总量计划”的直接影响逐步变为间接影响,宏观调控从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转变;其二,尽管以直接调控为特征的行政手段还在使用,行政干预的影响力还比较大,但其范围在逐渐缩小,操作手段在逐渐改进,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运用增多,越来越注意更多地运用利率、税率、汇率和其他市场参数来调节经济;其三,宏观调控的方式逐渐发生变化,越来越注意实行预防性调控和“双向微调”(向下和向上调整均采用小步渐进方式).无论是利率、税率等市场参数的运用,还是某些行政措施的运用,都注意打提前量、逆风向调节和频繁微调;其四,越来越注意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调节国内市场供求,促进国民经济平衡。


  宏观调控的基本经验


  总的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90年代中后期市场经济体制和相应的间接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建立以来,我国宏观调控越来越趋于成熟,调控的手段和工具越来越丰富,调控的理念、思路和技术也趋于成熟,调控实践的科学性越来越强。从调控效果来看,中国宏观经济的稳定性越来越好,逐步摆脱了八九十年代经济大起大落和通货膨胀循环往复的局面,形成了“高增长、低通胀”的协调增长格局,赢来了国民经济既快又稳的持续发展局面。总结改革开放28年特别是提出并实施科学发展观以来宏观调控所取得的成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1.科学预测,及早动手,在调控时机选择上注意把握提前量,加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前瞻性


  在八九十年代的宏观调控中.由于经验不足,加之对宏观经济形势认识的差异性,导致在调控初期犹豫不决,措施力度选择不当,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延误了最佳时机,最后不得不“急刹车”,进行全面超强紧缩。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宏观调控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化解通货膨胀风险,但会在较大程度上损害经济增长,放大经济波动,增加调整代价。


  在汲取上一次宏观经济调控由于动手晚、延误最佳时机造成经济增长潜能不能充分发挥的教训后,90年代中后期以来,特别是在“非典”以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果明显改善。其中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提出并运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宏观调控全过程,提高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密切跟踪形势,科学预测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变化趋势,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局部性问题并及时加以防控。比如,为应对“非典”冲击,2003年上半年采取了较松的财税和金融措施,使银行信贷和投资快速增长。之后.中央发现经济运行中开始出现不稳定、不健康迹象,及时预警,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打招呼,连续发出“黄灯信号”,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防止苗头性、局部性问题的蔓延,这一年预防性调控的频率、范围、手段、节奏和力度都掌握得比较好,使得2003年的经济增长保持了既快又稳势头。2004年一季度,经济增长重新加速,中央在同年5月到9月及时采取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调控措施,抑制住了经济增长的加速度,使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势头延续到2005年。2006年上半年,信贷、投资、工业、净出口增长再度加速,金融市场流动性偏多,出现了由“偏快”转向“过热”的势态,针对这种情况,中央又及对采取偏紧的措施操作,控制住了经济再次加速扩张的趋势,保持了经济持续繁荣。


  2.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三大手段,逐步减少行政干预.强化市场参数调节,保证宏观调控的客观性、科学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愈益成熟,竞争机制愈益完善,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健全,调控工具和手段越来越多样化,调控部门对各种调控手段的运用也越来越熟练。在这种情况下,宏观调控有条件更多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更多地运用市场参数调节经济。虽然行政手段在一定阶段仍不得不使用,但其运用范围应当逐步缩小,避免因主观判断失误而造成的“错调”,防止因行政调控越位和错位造成的宏观调控效率下降。1988年-1990年的宏观调控,尝试着改变原来单一的行政调控,引入经济和法律手段,初步进行现代意义上的以财政货币政策为主的间接调控,但由于当时对经济手段的运用不够熟练,导致调控过度,结果出现连续两年4%左右的低速经济增长。在1993年-1997年这一轮调控中,为了尽快治理当时混乱的金融秩序,初期采取了一些直接行政调控的方式,但随着形势变化和经验积累,越来越多地运用了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和市场性手段,使中央银行在总的宏观调控体系中发挥更大的独立调控职能。财政政策方面,规定财政不再向中央银行透支,通过有选择地紧缩基本建设项目来控制投资规模,这为后来的全社会投资规模管理提供了一些经验。1998年~2003年和2004年以来的宏观调控,逐步强化经济和法律手段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特别是更多地运用利率、税率以及其他财政货币政策工具来间接影响经济主体行为,保证了宏观调控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积累了更为丰富的经验。当然,在目前地方竞争体制带有更多行政色彩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在实行宏观调控时完全不用行政手段,既不现实,也往往会影响宏观调控的效果。

       3.合理选择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模式.促进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搭配,提高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性、有效性


  财政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工具,各自在不同的领域、实现不同政策目标方面具有不同的作用,为了发挥宏观政策的整体作用,二者的协调配合十分重要。我国从80年代后期开始尝试这种协调配合。1988年-1990年是第一次有意识地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手段进行间接调控,也是第一次自觉地进行现代意义上的财政、货币政策搭配使用。虽然因经验比较缺乏.采用了各国一般不轻易采用的财政、货币政策“双紧”组合方式,但由于用力过猛,刹车太急,结果造成物价总水平和经济增长急剧下降,改革开放形势也受到一定的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不理想,但是,这一次调控开创了中国财政、货币政策搭配使用的历史先河。1993以来的宏观调控,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又进一步改进。1998年-2003年的宏观调控,在东亚金融危机背景下治理通货紧缩,选择“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组合。货币政策方面,对内灵活调节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投放,使其稳定在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内,为稳定经济总量提供了货币和信贷保证。财政方面,较大幅度地增发长期建设国债,调整收支规模和结构,在财政投资结构改善的基础上,保证总需求扩大。这实际上是一个“松财政、稳货币”的优良政策组合,它有效遏制了经济衰退和通货紧缩,应当说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政策组合应用。如果说1998年~2003年选择的是“松财政、稳货币”的政策组合,以财政工具唱主角,那么,2004年以来选择“双稳健”的政策组合,则是以货币工具唱主角.因为2004年以来经济中的主要问题不是总需求不足,而是在消费需求相对不足(与投资和出口相比)的同时,投资和出口过旺造成的总需求扩张过快。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政策从“积极”转向“稳健”,逐步减少长期建设国债规模,多次调整出口关税政策,减轻人民币升值和出口增加的压力,货币政策则在保持总体稳健的姿态下多次频繁调整准备金率、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以保持货币信贷平稳增长。这种“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属于中性,既不全面扩张,又不全面紧缩,实践证明,“双稳健”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非常成功,产生了比较理想的效果。所以,根据形势需要,合理选择财政、货币政策的组合模式,改善财政、货币政策的协调搭配,对于提高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性、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

  4.适时适度微调,灵活多次“点调节”.把握好调控节奏和力度,提高宏观调控的技巧和策略


  为了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适度微调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控制扩张和收缩都可以采用微调的方式。这是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宏观调控中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经验。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经济增长波动较大,进入21世纪特别是2003年以来,经济增长波动明显减缓。从1978年到2001年。我国经济增长率最高时超过15%,最低时低于4%,呈现出大起大落特征。从2002年开始的最近一轮经济快速增长,波动很小,稳定性和持续性很强,连续5年稳定在9%-10%左右。之所以出现如此理想的效果,除了市场的“内在稳定器”作用增大.“入世”后扩大开放进一步拓宽了经济调节的外延空间,以及其他新的稳定因素以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本届中央政府运用微调方式调节经济。如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无论是逐步缩减年度国债发行规模,渐进降低出口退税率和调整进出口关税税率,还是多次小幅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和其他金融参数,都采用了灵活多次“点调节”、小步渐进的方式,而不是采取“急刹车”的大调整方式。在矛盾和问题还不很严重时进行多次预防性微调,既可以使政策在调整中保持一定连续性,又可以使市场主体在慢慢改变预期和行为惯性中适应新的政策变化,实现经济行为的平稳转换,最终减缓政策变化带来的冲击和振荡。这是2003年以来宏观调控技巧提高的一条重要经验。


  5.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出发,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把握好宏观调控的差异性、针对性


  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特征是不平衡,这个不平衡既表现在城乡、地区、不同产业和行业、不同利益群体、经济和社会之间,又表现在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民营和外资、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之间。面对这些不平衡,宏观调控如果像八九十年代一样“一刀切”,则虽然可以抑制不合理的过快部分的膨胀,却可能打击弱势和薄弱部分的发展积极性,使“短腿”更短,扼杀应当加以发挥的增长潜能,造成新的不平衡。而如果像2003年以来的宏观调控一样,采取“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做法,在控制外需的同时扩大内需,在控制投资的同时扩大消费,在控制“两高一低”工业的同时加快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生态环境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则既可以抑制不合理的过快增长部分的膨胀,又可以促进弱势、薄弱部分加快发展,使“短腿”延长,发掘它们的增长潜能,从而形成新的平衡。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情况出发,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针对发展水平和存在问题的差异程度实行有有针对性的调控,是我国2003年以来宏观调控的又一条重要经验。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5-29 23:00:16 | 只看该作者

宏观调控的启示和建议

  随着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我国宏观经济环境越来越复杂,宏观调控目标和手段不断变化和创新,调控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在此背景下,为了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须要在提高决策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研究判断的科学性,完善决策形成和执行机制,建立健全政策目标和任务的体系框架,科学选择政策取向和措施组合,加强调控部门的协调配合,合理使用调控工具和手段,改进调控的方式方法等方面,采取一些必要的保障措施。


  1.在信息与研究方面。科学制定宏观调控方针政策的基础和前提是准确判断形势。为了准确把握经济的“形”(静态)和“势”(动态,)掌握发展全局和趋势,为提高宏观调控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供支持,须要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的跟踪分析和评估,努力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和预测。这就要求在必要范围内提高统计信息的透明度,完善经济信息统计和核算机制,提高统计数字的质量。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核算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和方式,在信息发布时间上建立内外有别、对外发布时间规范化的制度,促使统计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防止出现信息疏漏与误导。

  研究方面。为了适应愈益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应当建立能够提供多种信息来源的多部门参与的宏观经济形势跟踪分析和预测模式,构建宏观经济政策性研究机构的协作信息共享平台及经常性、制度性的交流平台,形成宏观经济的决策及管理部门、研究咨询机构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等部门的选题协调机制,为宏观决策部门提供能够产生高质量专业化咨询成果的政策研究和决策支持系统。

  研究机构方面。应当在宏观调控部门原设的研究机构中加强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性研究机构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部门决策的专业化水平。应当改变现行宏观调控主管部门自我评价格局.加强“外部机构”的独立研究和评价,在形成对现有政策进行独立科学分析评价的系统基础上,构建宏观决策部门及宏观经济研究机构与社会性独立研究和政策评价机构的对话和互动机制,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多种建议和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

  经济形势和政策研究应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求实,改变目前调研活动基本上只开座谈会、听汇报的现象,防止并杜绝“先有结论、后找依据”的研究方式,形成以事实说话的研究气氛,得出以事实为依据的研究结论。在提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高宏观调控决策形成的科学性。

  2.在咨询和决策机制方面。为了提高宏观调控决策的科学性,最高决策者不仅须要获得准确的信息,而且能够获得反映全局与长远战略以及短期策略的高质量决策方案。因此,要求突破现行决策形成的部门局限,给决策者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意见和建议。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决策咨询机制,在完善“货币政策委员会”,组建“财政政策委员会”、“贸易和资本政策委员会”、“产业发展和安全政策委员会”以及其他必要的专业性政策咨询委员会基础上,可以考虑成立具有综合协调政策思路职能的“国家经济咨询委员会”,探索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工商界对宏观经济决策形成和执行进行沟通和咨询的机制,在决策建议和意见具有充分代表性的基础上形成共识,为中央科学决策提供能够反映多种意见来源的制度化的集成思想库。

  提高宏观调控科学性和有效性,还在于调控部门的高度责任感。目前,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决策部门,要进一步明晰决策制定和执行的职责,构建权责对称且便于监督的决策形成和执行机制,提高部门间的协调性,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的行为约束。

  3.在目标与任务方面。应进一步明确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体系。当前,在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国内结构性需求不足、劳动就业压力较大、城镇化进程加快及资源和环境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宏观调控的目标应进一步明确为多元目标,即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控制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增加就业,实现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在目前外部不平衡矛盾较为突出的新形势下,加强涉外经济的宏观管理,协调平衡内需和外需之间的关系,实现国家利益和国民福利的最大化。

  为了防止过度调控和调控不足,应树立区间调控意识,各种监测目标尤其是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就业增加等总量平衡目标及信贷和货币供应量等调节指标,可考虑在一定区间内进行有弹性的选择。在确定和实现目标的过程中,要考虑和促进所实现目标的动态均衡,使短期目标服从具有科学的长远目标,防止宏观调控变为单纯撞击反射式的适应性调控。

  4.在政策取向和组合的选择方面。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宏观调控基本经验中可以看出,不同经济形势背景下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取向和组合上可以有多种选择。在可选的政策框架体系中,财政、货币政策属于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选择,就业和收入政策、外资和外贸政策等属于辅助性政策选择,我国虽然强调产业政策对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但它属于财政、货币政策选择时所要考虑的指导目标和基本依据,不构成可直接操作的政策框架内容。财政和货币政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主体,这一点已在1998年以来的宏观调控中得以体现。1998年~2003年持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及2004年以来实施“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的成功探索,为今后宏观调控政策选择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在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时,财政、货币政策取向总是要在松、紧和中性三个类型中进行选择,但具体的搭配组合不能拘泥于某一、两种,而可以多种多样。除了“双松”、“双紧”、“双稳健或双中性”这样的同向选择外,还可以有“松和紧”、“松和中性”、“紧和中性”这样的非同向选择,同时还可以有“偏松”、“偏紧”和“偏中性”等根据经济冷热程度变化而进行扩张和紧缩程度不同的政策组合选择。为了防止宏观调控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在确定政策整体取向和具体组合时,要从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出发,选择切合实际的调控政策模式。这是决定宏观调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关键,也是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宏观调控时首先需要考虑的。

  5.在调控方式和措施操作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工具、方式和方法不断改进。随着计划经济逐步退出,直接用行政手段进行的直接调控逐步减少,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的间接调控逐步增加.如已经能够比较熟练地使用利率、公开市场业务、预算开支、税率、转移支付、土地和环保门槛等间接调控手段来调节经济主体行为,这意味着我国的宏观调控正在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目前行政手段使用得还是过多,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直接项B调控还在作为常规性措施使用,还存在行政管理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因此,下一步宏观调控应当在这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在调控的方式方法上,虽然已经能够较好地运用预调、微调和差异性调节的方式来减缓调控带来的冲击和振荡,但在微调节奏和时点的选择上,还存在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情况。比如,最近几年,在运用微调方式调整人民币汇率,主要通过市场操作来实现变化节奏和时点的选择,实现人民币的渐进升值,是比较成功的。存款准备金率等非利率性货币杠杆的调节,运用微调方式的效果也很好。而利率调整不是很理想,虽然实现了从强调到微调的转变,但在时间、节奏和频率的掌握上还不到位。可见,怎样科学地进行微调,提高微调的调控效果,需要进一步探索。

  为了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的技巧和水平,还须要进一步强化几个重要的意识。一是要强化“规则”意识。应当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包括一揽子应对措施在内的、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预先规则组合,通过规则来保持宏观调控措施操作的前后联贯性、一致性和稳定性,避免措施操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二是要强化“协调”意识。除了财政和货币政策措施操作之间要有协调外,其他政策措施操作也要注意协调,防止互相摩擦和扯皮打架,防止措施效果抵消,这就要求各政策执行部门之间要建立有约束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机制。同时,要在对各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税收制度、地方领导干部任免和考核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基础上,加快转变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能,构建能够对宏观调控政策信号做出及时反映的协调机制。中央和地方之间、地方政府之间是否协调,是决定宏观调控能否有效的重要方面。三是要强化“全局”意识。无论是执行宏观调控决策的中央主管部门,还是落实宏观调控决策的地方、产业和企业部门,在措施落实与局部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有一个服从全局的约束机制,以提高宏观调控的总体效果。

作者:陈东琪 宋立 来源:《宏观经济管理》2007年第2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29 23:03: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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