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楼、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
<P> <FONT face=宋体 size=4>今天打开电视,在广东电视台又有“跳楼”的新闻。说是一位工人由于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办法可想,就爬上高处,大声喧哗要跳楼。结果引来了警察,对持几个小时后,让新闻记者照了几张相后平安下来了。</FONT></P><P><FONT face=宋体 size=4> 这种故事很多,起因、过程与结果惊人相似!</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4> 时下,有关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已经不再是新闻了,中国每年约有几百万名劳动者遭遇工资拖欠问题,拖欠总额上千亿元!究其原因,应该是法制的缺失!对于拖欠者的制裁无法可依,或者是量刑过轻。去年有人大代表提议增加“拖欠工资罪”,听来是个好主意,但是如果不能课以重罚,估计作用不大!</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4> 现时的民工,被无良老板拖欠工资后,不懂得如何去维权,或者是嫌维权之路难走,又或者是投告无门,从电视媒体中学会了“跳楼”维权法。于是,他们用生命作为成本,勇敢地走到了高处,在警察与新闻媒体的帮助下,结果讨回了欠薪!但是,他不知道,因为他的所为,增加了多少社会成本!</FONT></P>
<P><FONT face=宋体 size=4> 这个社会成本,政府部门知道,但是,刑法中的“拖欠工资罪”什么时候出台呢?还要再浪费多少社会成本呢?</FONT></P> <p>其实,拖欠工资说明了社会另一面,弱势群体到了极点了,比如那些所谓的"民工",为了自己生活,远离家乡,来到大城市,为城市的绿化、建设出了多大力气呀,结果工作到头,不能领上工资;那他唯一的办法就是用自己的生命成本换取自己的工钱,这是为什么呀。如果不这样,又有谁关注他们呢?如果没有他们,那我们的办公场所、住房能有吗?希望那些富裕的人,多些爱心,能帮他们尽量帮助他们了,千万别歧视他们。大家多一些爱心,千万别黑心呀。</p><p></p> 制度有漏洞,普通的问题就不能用普通的方法来解决了。 <p>法制不完善</p><p>行政缺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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