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鹤
发表于 2003-5-27 14:43:00
我觉得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诚信更为可贵。
我希望用自己的一份诚获得一份友谊。
很高兴来这里。
management
发表于 2003-5-27 16:22:00
我老早也就发现了,一份资料明明老早就见过了,他只是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尽管也许他也是想要贡献给家园一些东西,但感觉上很不好
似乎他很喜欢把不同论坛的东西倒来倒去,有一部分当成是自己原创的,使得很多人都怀疑怎么有这么博学的人
极品男人
发表于 2003-5-27 17:54:00
前两天看到一则公益广告:白纸上写着两个大字“诚信”但都少了右上角的一点,下面写着一行发人深思的话“少的不止是一点”
diamond
发表于 2003-5-27 17:57:00
生气!
要求犯错误的朋友向管家深刻检讨,同时要求管家再次审核其信用度,给予处理!
possible
发表于 2003-5-27 19:12:00
仔细察看基本猜出所指着谁,其实我心中也有疑惑:这老兄也太厉害了,原创真多!
其实大家发的资料原创很少,没标出的都不是。
交流即可,尊重产权!
xiaojian51
发表于 2003-5-27 22:41:00
坚决支持
appleyello
发表于 2003-5-29 12:50:00
光发牢骚不是办法,偶有个建议,实行实名制,建立信用档案,以后凡是注册id的人,可以选择实名登记,由糊涂来管理,之所以有人敢于这么做,主要是没有一个好的制约机制,如果全凭个人的人品做保证的话,出现这样的事情也是正常的,不能保证这里每一人都有很高的品质和修养,而且后果对于他来说,顶多是删掉id,大不了再注册一个。有了实名制,就会有很大的制约,而且对于家人的深入交流,以及网下的聚会探讨也是很有好处的。望糊涂考虑!
踏翔
发表于 2003-5-30 13:11:00
坚决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否则的话,我们的家园就没有什么特色了.
一依
发表于 2003-6-3 13:55:00
哇~~~还有这样的人哦,认真想一下,好象~~~哎呀,我还没犯过这类错误,只是有搬过几张可爱的图片从别的网上,下次一定要注意哦!!!
操盘手
发表于 2003-6-5 13:19:00
上梁不正下梁歪!都是以前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的遗留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