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伊人 发表于 2006-1-9 11:41:34

<P><FONT face=隶书 color=#8f33cc size=5> 爱是万缘之根,当知割舍</FONT></P>

yangjiakm 发表于 2006-1-9 22:11:09

<P>很是感动哦,不过也许错过也是一种美丽,留下一个美丽的记忆不是更好吗?</P>

梅沙深处 发表于 2006-1-10 15:41:00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痛并快乐</I>在2006-1-4 15:52:15的发言:</B>
爱有好多种的,其实并不一定要得到才算是爱,只要曾经相互拥有对方就可以了!!!不在乎天长地久只乎曾经拥有!!</DIV>
<P>赞同前半句,不一定拥有~</P>

mut5 发表于 2006-1-10 18:58:00

<P>得失在一心,很多都是。难就难在很多人都不能叫自己这么做,我也不能</P>

mover 发表于 2006-1-10 23:20:59

<P>不在乎天长低久,只在乎曾经拥有!</P><P>呵呵,俺更可怜,还在追求着一份没有结果的爱情!</P>

四娃 发表于 2006-1-11 09:00:47

人从生下来就处在矛盾中,有些事情理不断理还乱,所以奉劝一句:顺其自然,水到渠自成。

chunna312 发表于 2006-1-11 12:07:48

有同感!

悦宁 发表于 2006-1-11 20:31:18

<b>曾淡淡地喜欢,错过了,会深深地遗憾,是的,我正经历着。</b>

jayhua 发表于 2006-1-12 00:49:08

<P>有时需要点勇气,还有摘下面具勇敢和诚实地面对自己。</P>

楚静萱 发表于 2006-1-12 14:27:15

<P>曾经有过这要的经历,和楼主的非常相似,当时也是喜欢上了听《胆小鬼》这首歌,同样的故事,同样的态度对待,所以有了今天和楼主同样的结果,呵呵……</P><P>    不过还好,过去的已经过去,放下了,自然轻松了……我已经不再为他心动和激动了,呵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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