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zixun
发表于 2012-7-9 11:38:12
楼主的答案忽略了一点,按楼主的答案,疑犯有来的脚印而没有离开的脚印,无疑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所以我认为是爬走的
黑皮2008
发表于 2012-7-16 14:26:13
想知道答案
forever^^
发表于 2012-7-17 17:32:28
想看答案,只有回复
loveyourgo
发表于 2012-7-17 20:19:05
看看是什么
Mr.Robot
发表于 2012-7-18 10:35:48
把高跟鞋绑在自己的鞋底。逃跑不一定用跑的。
Mr.Robot
发表于 2012-7-18 10:37:21
回复 fourteen 的帖子
本帖隐藏的内容陈先生是以手穿着莉莉的六号高跟鞋,倒立着离开现场的。即使是个脚很大的男人,只要用手,仍然可以套进高跟鞋去。
用手走路,如何走?凶手是杂技演员?
寻找民主
发表于 2012-7-21 19:08:55
ddddddddddddddd
zenghuozao
发表于 2012-7-24 10:41:14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qq290953483
发表于 2012-7-25 10:28:26
呵呵,求答案
一念成魔
发表于 2012-8-1 14:32:43
时间检验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