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牙 发表于 2013-1-14 15:13:28

广告策划:做广告请大胆“重复”

广告策划黄金法则之一:重复。
对于品牌名、产品名、产品用途或特定用法、用量、使用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请创造机会大胆重复。
电视画面上的阿凡提,牵着他那头著名的毛驴,悠游地穿行于街市间,他边走边向那些胃有毛病的街坊邻居老朋友们推荐胃病良方:胃痛、胃酸、胃胀,请服胃消牌乳酸菌素片,胃痛、胃酸、胃胀,请服胃消牌乳酸菌素片。
在街市尽头,他骑上毛驴,临走之前还不忘再次叮咛:记住,胃痛、胃酸、胃胀,请服胃消牌乳酸菌素片! 这样一则貌不惊人、没有大营销创意、制作成本极低的动画广告,却让人牢牢记住了产品:胃消牌乳酸菌素片(其实这个名字并不好记),不仅记住了产品,还记住了产品的功效范围:胃痛、胃酸、胃胀时服用。 这么简单低成本的广告为什么让人印象深刻?正是“重复”在这个广告中发挥了大作用。
其实重复是广告中最简单最基本最有效的技巧,但可能正是因为它最简单最基本,所以才最容易被人遗忘,而且忘记了它的有效。 也许有人会说,在一则广告中重复传达信息的方式会让广告变得“老土”,广告应该靠“大创意”取胜。可是,真正的大创意在全部广告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它的出现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好运气+辛勤的劳作,可以说,大创意是可遇不可求的。
与“大创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今天介绍的“小技巧”——重复,它无须天时地利人和,也与好运气无关,甚至也不需要如何辛勤的劳作,只要在广告创意和写作的过程中时时牢记就行了。与大创意相比,重复是更高效更实用更易把握和操作的广告技巧。
有一种重复的方式不值得提倡。某某某名人手拿某某某产品,咧嘴一笑:请用某某某某某。如此这般,嘴连咧了三次,话连说了三遍(咧嘴次数还有向上攀升的趋势)。反对此种广告重复方式的原因不是它没效果(著名的××宝靠著名球星××多的咧嘴三笑就卖出了好多喉咙药),而是这种重复太直露太粗暴太招人烦了,对品牌和产品的形象有害无益。
现在很多广告有一种不好的现象:过分的“艺术化追求”。对于品牌名产品名等重要信息的传达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更别提重复,那简直是革了“大创意”的命!于是乎,唯美的广告满天飞,让人看不懂记不住的广告满天飞! 重复是个简单的技巧,用好了作用却很大,所以它是个高效实用的技巧。恳请所有胸怀大志以大创意为已任的热血广告人,在等待大创意出现的漫长时间里,不妨多用用这个“笨方法”。至少,我是说至少,重复品牌名和产品名,会讨客户的喜欢,会让创意更容易卖掉。


新月牙 发表于 2013-1-14 15:14:00

品牌广告策划 http://www.xuzhoujob.com/trademark/

longyuye 发表于 2013-9-2 15:58:35

有一定道理,很多具有实效的广告确实是这样的

groovesam 发表于 2013-9-3 18:20:40

一看这个就想起了恒源祥

哈哈哈吃屁 发表于 2013-11-4 14:45:01

醍醐灌顶:lol

zhulongxue 发表于 2013-11-6 16:22:50

好吧尝试一下

aryary 发表于 2013-11-14 12:05:21

groovesam 发表于 2013-9-3 18: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看这个就想起了恒源祥

这个是经典的经典,成也萧何败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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