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费厄泼赖”应该实行
<font face="Verdana">最近,中国移动的“乱收费”行为成为公众鞭笞的对象。据报道,某尾号为6499的手机2月份162个通话计费记录中,就有7个错误话单,计费差错率高达4.3% 。统计专家分析认为,手机用户大约3000亿年才可能遭遇一次这样的情况。而且按照我们国家通信行业标准要求,计费差错率不得大于万分之一。由于6499的遭遇并非孤立个案,我们不能不推论中国移动是故意为之。<br/> 中国移动何以胆大至此?一则估计没有几个用户有足够的精力和耐心去认真核对账单,二则是因为其有恃无恐的垄断力量。根据中国移动2009年的财报,其客户总数达5.22亿,市场占有率约70.6%。实际上,中国的移动通讯市场基本上由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瓜分,形成了经济学上典型的“双头垄断”。在双头垄断模式下,双方勾结的“沟通成本”是很低的,两家公司均为国资委控制的所有权关系更加剧了这一问题。例如,如果双方在手机通讯费标准上达成默契、不打价格战,那么消费者只能默默接受昂贵的通讯费。事实上,竞争不足正是我国手机资费标准大大高于发达国家水平的关键原因。<br/> 胆大的不只是中国移动。江西景德镇的读者发现7月7日的《江西日报》当天的报纸C叠4个版缺失。何也?原来被抽掉的版面上有一条标题为《中纪委文件刚下发,景德镇市邮政局仍顶风违纪》的新闻。事后,景德镇市邮政局局长张振荣证实缺版事实,并解释称“因为多种原因,最近部分地区遭遇洪水,邮路不通,影响邮件运输;另外,一些员工工作不到位。”如此搪塞,简直是侮辱公众的智商。“邮局封杀省委党报”暴露的也是垄断者的妄为和竞争的缺失。<br/> 试想一下,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上,犯下中国移动、景德镇邮局之类的过错,将不啻于灭顶之灾:公司信誉扫地、客户大量流失、公司股价暴跌、竞争对手趁机攻城掠地……<br/>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企业之间的有效竞争,可以促进企业不断提升质量、服务、创新并降低价格水平,进而增加消费者剩余,实现全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正因为如此,《反垄断法》被誉为市场经济的根本大法。<br/> 长期以来,老百姓对 “小孩上学难”、“看病难” 抱怨不已,究其原因,也是因为供给不足。一些行政部门打着保证医疗质量、教育质量的旗号,牢牢抓住手中的审批之权,导致医疗服务和教育服务供不应求。结果呢?医院和学校不仅质量差、服务差,而且红包满天飞。<br/> 证券市场也存在不公平竞争。由于市盈率偏高,IPO筹资成本较低,企业自然趋之若鹜,但是证监会掌握了IPO的放行权,自然像中国农业银行之类的国有企业会被优先照顾。结果,本来被寄望于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证券市场,却沦为了不公平竞争优势的新源泉。<br/> 垄断的危害不仅在于社会福利偏离最大化状态,而且垄断企业往往企图通过寻租来巩固或者延长其垄断地位,诱发更多的社会效率损失。个别企业的垄断地位往往是政府通过管制设置进入壁垒的结果。在反垄断的权威学者施蒂格勒(George J. Stigler)看来,管制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供给者是政府官员,需求者是某些利益集团。利益集团对管制有需求,是因为管制能为提高进入壁垒、降低竞争强度,帮助他们谋取更多利润。施蒂格勒坚决主张,政府应尽可能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预,让各经济主体展开自由竞争,才是通往经济效率最优化的正途。<br/> 市场经济的要义在于“费厄泼赖”(fair play)。要实现公平竞争惟有依赖独立的司法体系,而非政府部门的裁决。因为政府部门也是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不能既踢球又当裁判。在我国更是如此:一方面,政府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了大量国有企业;另一方面,政府不仅掌握了大量行政资源,而且又不时地颁布一些行政法规去影响经济参与主体。面对反垄断法,不仅大型国企,甚至政府部门都可能成为被起诉的对象。提升司法独立性,避免选择性执法,已成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考验。<br/> 刘胜军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栖息谷特约专栏专家</font> <p>费厄泼赖????</p><p>为何要“费厄”?<br/>殊不知社会乃是一个“特权”社会,人人都有皇帝梦,要想搞出一个“费厄”来,那得先考虑如何让人们不再做这个梦开始!</p> 事实如此。。。顶。。 公平不仅仅也不可能只孤立存在于市场经济中,方方面面上上下下都需要,最根本还在于政治方面,否则还是不可能建立完整的公平社会。 对!没错!!!!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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