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宁
发表于 2003-11-7 16:48:00
夜之静
发表于 2003-11-7 16:49:00
什么是适当的时候呢~~
同居与不顾一切不一样。
在适当的时候,也支持同居。
夜之静
发表于 2003-11-7 16:52:00
晕了
我想我该问如何定义同居了? 赫赫
撤出~~~
小月
发表于 2003-11-7 16:53:00
这个。。。
就是说,比如已经决定要结婚了,可是没有钱呀,没有房子呀,或者别的什么原因之类。。。
应该是这样吧,总之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甚至对社会负责,退而求其次的办法,我也支持。。。。。。
夜之静
发表于 2003-11-7 16:54:00
上网的人八成选第一个还是不少的
否则就是不常上网的
个人观点:常上网的人感性居多~~
悦宁
发表于 2003-11-7 16:54:00
夜之静
发表于 2003-11-7 16:56:00
以下是引用小月在2003-11-7 16:53:00的发言:
这个。。。
就是说,比如已经决定要结婚了,可是没有钱呀,没有房子呀,或者别的什么原因之类。。。
应该是这样吧,总之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甚至对社会负责,退而求其次的办法,我也支持。。。。。。
我明白了~~
原来你们说的同居是不领证长久过日子的意思~~
我还以为....
理解偏颇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7 16:58:40编辑过]
小月
发表于 2003-11-7 17:02:00
哈,租个十平方的小屋就同居了。
或者在双方父母的允许下,先试婚其实也是有一定道理的。第一页我回的也讲了。
呵,只是不知道现在所谓离异与未婚有何区别了。
既然社会上同居这个事儿这么流行,男人们还那么嚣张的说介意处女。
女人?女人天生爱幻想。男人说:女人,接着做春秋梦吧。。。
悦宁
发表于 2003-11-7 17:03:00
少天
发表于 2003-11-7 17:22:00
以下是引用悦宁在2003-11-7 16:40:00的发言:
要想留下美好,首先去学学怎么把人做好吧
难怪有人说,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了
观点不同不可语言这么刻薄,你不是在这个帖子下第一次了。有人为纯真为爱情,有人现实老成,意见不一致可以探讨但不可伤人。
为了爱情怎么做和如何做人是没有关系的。大家都客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