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月
发表于 2003-10-15 19:02:00
以下是引用weneed在2003-10-15 18:56:00的发言:
原来小月是原创者,呵呵。
唉,你一路发了四个贴子,前三个都是小心翼翼的问句,问的我不知如何做答。
这次终于改为陈述句了。
小月
发表于 2003-10-15 19:12:00
以下是引用hanson在2003-10-14 15:44:00的发言:
lovesplum,
我爱天下美女,我不是“同志”。
不过,我支持你的个人偏好,社会应当给个人选择各自生活方式的宽松环境。
虽然,如果天下的女子都变成同志将是我们男人的最大悲哀:)
你专门打上lovesplum,我以为你是懂了我的意图的,只是在祝福lovesplum,没想到真如少天讲的那样,你们。。。
hanson
发表于 2003-10-15 21:17:00
我喜欢简单。既然楼主是lovesplum,我还以为她真的是同志,虽然和我的方式不同,但以我的个性,仍然对她这样的生活方式表示尊重。
没想到是小月的游戏文字,上了你的当,嘿嘿
janechun
发表于 2003-10-15 21:34:00
我好庆幸,我自己的性向正常,身边没有这类的G或T。那样.......毛骨悚然,不是不理解,但是还好还好!
weneed
发表于 2003-10-15 23:08:00
晕,这么晚了各位帅哥美女还都在线,厉害!
小月的文笔不错啊,容易让人产生错觉,可以去写剧本了。
小月
发表于 2003-10-16 02:47:00
哈哈哈。
其实我也不能接爱同性恋的。
但既然连我们的张国荣都“同志”了,我就也想开了。
现在不是流行“双性恋”吗?
想爱男人就爱男人,想爱女人就爱女人,多一种选择多一份快乐。
今天喜欢男人,明天喜欢女人多好呀。
哈,但愿没吓着各位。小月不是同志,只是试着去理解他们,去想像他们的天空。
钫儿
发表于 2003-10-16 08:46:00
呵呵,很好呀。小月的这个小小的伎俩在最初我就知道了。开始只是怀疑,后来就确认,我也不记得在什么地方看到了小月自己的承认,忘记了。(我的记性一向不好的了。)
我自己是没有办法去做同性恋者,但是我并不反对,因为这些东西都要当事人才知道的,我们不能因为他们这样在一起就觉得他们有什么道德上的问题,只是一个人的私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