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无疆
发表于 2003-10-28 21:40:00
从"酒色才气"经"花鸟鱼虫"到"琴棋书画".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liethes
发表于 2003-11-1 20:02:00
其实也根本不可能禁绝,只能希望做贪官的,贪得不要太过分,对方资质根本不够的就不要去考虑,至少不能拿太黑心的钱;行贿搞关系的,也最好对自己的产品、项目有一定信心后再去做,别本来是一块豆腐却偏要靠钞票来把它当成一块不锈钢。
双方都保持一点度,不要做得太过分,太黑心,就已经很不错了。不可能完全禁绝的
liethes
发表于 2003-11-1 20:14:00
近日也想了想这个问题,为可能受贿者总结三条规则:
1。不主动:包括1)不主动索贿;2)对别人的行贿有所选择,实在是太差的产品、项目,就不能收他的;
2。不放手:不因为受过贿就彻底不管,还是要适当对产品或项目保持关注,不能出现太大的纰漏
3。注意防范风险:看看对方公司或人手,太轻浮的不受;掂量掂量行贿的金额,若是太大就别受,省得判死刑;注意行事保密,不留痕迹
适当顺应社会,保有一定良心,做一个中等好的公民。
qiangge
发表于 2003-11-19 15:19:00
众人皆醉,我岂又能独醒。
痛苦。。。
davidlaw
发表于 2003-11-26 10:26:00
大家想想, 2000年前, 战国英雄吕布韦就用上这些方法, 我们不为, 不是违了人情?
louis
发表于 2003-11-26 12:05:00
正常,希望能有更多的细节
小辣椒
发表于 2003-11-26 23:32:00
看来我还是去练哭比较好,呵呵
cactustj
发表于 2003-11-27 23:50:00
各位,小心自己的公司里,也有这样的"人事"走动吧。我们管不了外界环境,小心自己的东西不要在这种状态下也盲目的流失了。。。。
darcwood
发表于 2003-12-2 21:06:00
说是说,做是做,国情还是要必须注重的。
kaiwen99
发表于 2003-12-4 15:24:00
虽然这种方式对我来说还有些陌生,但要在这社会上混好,我觉得这些还是得好好学学,送礼也是一门学问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