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被辞员工上书IBM大中华区总裁:请尊重中国法律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的裁决书,裁决袁毅鹏和IBM(中国)有限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IBM(中国)有限公司在裁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按照9822元/月支付袁毅鹏2008年3月1日起至裁决作出之日的工资以及2007年假日奖金和春节奖金共计18044元,合计5.7万元左右。根据有关规定,申诉人和被诉人如不服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br/> <br/> 今天晚上,记者联系到IBM公司企业策划传播部路学英,路学英在给记者的回复邮件中给记者一个IBM公司的官方回答:“IBM一直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对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所涉及的这名员工,IBM在他提出辞职后,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继续为其提供经济和医疗上的帮助。由于本案尚处于司法程序中,我们不对更多细节作评论。”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周凯)<br/> <br/> <p>第一个这样的案子吧</p> 支持,没想到IBM也会这样,外资企业应该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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