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现象、原因及对策[转贴]
教育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它能给受教育者个人及其家庭带来较高的回报。但教育经济学的这一基本假设是以受教育者能找到适宜就业单位为前提的,否则,投资教育就不一定是件合算之事。最近几年我国的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发展很快,但与此相伴的是,一些地区和高校的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了。随着我国继续扩大大学招生规模,可以预见,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还有加大的趋势。国家花费大量人财物力培养出来的人才被闲置,这无疑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研究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形成机制及解决之策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在我国是新现象,相关的文献还非常有限。但在其他许多国家,毕业即失业却很司空见惯,相应地,有不少文献试图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比如,有人认为,大学毕业生失业现象的存在是大学毕业生们不愿降低工资的结果,也有人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归因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此外,也有人从教育系统自身寻找大学毕业生失业的根源。应该说,这些理论对特定国家来说自有其一定的解释力,但却无法完全运用到我国来,毕竟我国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产生的背景与其他国家有着很大的不同。在我国具有大学以上学历者占全部劳动者的比例非常低,但却发生大学毕业生找工作难的问题。笔者认为,这种看似矛盾的现象是转型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分割这一制度背景下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相互搜寻的结果。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缓解和解决,既要依赖经济发展,也离不开体制改革。
我国城乡分割明显,因此可以假定大学毕业生面临着两个劳动力市场,即农村劳动力市场和城镇劳动力市场。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与改革"课题组的调查,1995年农村劳动力中大学以上毕业者的比例仅为0.54%,也就是说近200个劳动者中才有一个大学毕业生,而且由于他们对农村现有劳动力几乎不存在替代问题,但由于下面两个原因,去农村工作并不是大学毕业生的最佳选择。
1.城乡差距大。在城市生活了4年的大学毕业生的工资期望是建立在城市而不是农村的现状基础上,即使农村里有比较理想的工作岗位,也会因为空间距离遥远和信息不畅通等原因而非常难于找到。
2.工作转换成本高。工作转换成本是指一旦就业后要想离开原单位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工作接受成本,即在寻找新的工作单位中所支出的各种成本。一般说来,新旧单位所在地的空间距离越远,通讯条件越差,工作接受成本就越高。二是工作离开成本,即离开原单位给当事人所带来的各种损失。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与具体单位相关联的经济损失,比如住房、职称、出国等与单位服务期限密切相关。三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即在转换到新单位去的过程中必须向原单位支付的种种成本以及原单位设卡不放入时所导致的机会成本。前者比如所谓的违约金和人情费,后者则指在新单位已联系好但原单位不肯放人的情况下新旧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总和。
如果没有工作转换成本或转换成本很低,大学毕业生可以有这样一种选择组合,即或者在城市忍受失业但全力以赴继续搜寻合意工作,或者先暂时委身于农村的低工资工作,但边工作边搜寻,即进行在职搜寻,一旦找到理想工作就马上离开原单位而跳槽到新的单位去。
但目前在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特性使得城乡之间的工作转换成本很高,这其中工作接受成本与工作离开成本是次要的,主要是与原单位的交易成本很高。由于农村单位招聘到一个大学毕业生很不容易,因此一旦招到,用人单位就往往不肯轻易放手。比如规定5年之内不准调离,也不准报考研究生,否则要交付很高的违约金。这种主观上的善良愿望却在客观上极大地提高了大学毕业生的工作转换成本,使他离开农村再进城市工作面临着难于逾越的成本门槛。
很高的工作转换成本,特别是很高的交易成本无疑会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可接受工资水平,即使找工作是无成本的。原因很简单,即大学毕业生一旦接受了农村中的某个单位,他就有可能被"锁定"在那儿,为使终生收入现值最大化,他自然会希望起点工资尽可能高。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拉大农村的收入频率分布与大学毕业生的可接受工资要求之间的距离,从而使他选择去农村工作的可能性进一步变小。前述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的两次大规模调查证实了这一点。
由于大学毕业生大多以城市里的单位作为首选的搜寻对象,因此这里只考察城市用人。
用人单位是个很宽泛的概念,可以依不同的标准对它们进行不同的分类,而且不同用人单位所面临的制度环境往往是不一样的,自然地,它们的工作搜寻行为也各有特点。这里分别选择国有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分析对象。
国有企业的工作搜寻行为用人单位主要是根据求职者的工资要求和边际生产力来确定是否聘用大学毕业生的。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只是它面临着更为复杂的约束条件,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它必须为解聘不需要的员工而支付的成本。
在我国,国有企业的解聘成本是很高的。解聘成本既包括经济成本,比如支付给被解聘员工一定的费用、被解聘员工所留下的岗位一时招不过合适人选时所导致的损失等;也包括非经济成本,比如社会压力和政治压力等。在没有解聘成本的情况下,企业将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地调整雇员的规模和结构,特别是它会倾向于用受过较多教育的人替代原有的受教育程度较少的人,因为根据人力资本理论,前者比后者具有较高的边际生产力。在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以及人们的就业观念还没有完全改变的情况下,被解聘对当事人来说在经济上和心理上都是件难于忍受的事,而一旦当他们的这种不满情绪外在化时,社会和政府的压力也是可想而知的。
高解聘成本导致国有企业的工作搜寻行为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对大学毕业生的现实需求量小于最佳需求量。因为不需要的人推不出去,限制了对新人的需求。因此,它们对大学毕业生的选择也就慎之又慎,不会象以前一样轻易引进大学毕业生的。二是大量聘用农民工。相对于具有城镇户口的工人和有城镇户口要求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农民工的招收和解聘成本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因此,他们成了马克思曾论述过的"蓄水地",很多国有企业在"减员增效"的改革过程中仍聘用了不少农民工。这似乎与人力资本理论和科技革命的要求相矛盾,但却是现实制度背景下国有企业的理性选择。
高新技术企业在最近几年发展得非常快,而且这一行业具有员工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因此,它们对于大学毕业生的需求量应该比较大,事实上,它们也确实吸收了数量不菲的大学毕业生。但与国有企业一样,它们对大学毕业生的现实需求量也小于最佳需求量,只是原因不一样而已。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招聘障碍来自解聘成本,则高新技术企业的招聘障碍却来自聘用成本,即聘用新员工所必须支付的各种成本,包括工资成本、搜寻费用、城市增容费和其他支出等,其中特别是户口成本。
以高新技术企业比较集中的北京市为例。按照往年做法,京外生源大学毕业生进京需同时拥有"留京指标"和"进京指标",从今年开始,为适应北京市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支持中央开发中关村的战略,市教委放宽了对非京生源毕业生的留京限制,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的非京生源毕业生不再加以限制。但是市人事局对用人单位的进京指标的限制却没有相应放松,据调查,在中关村高科技管理园区5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大部分没有进京指标,不能给毕业生解决户口问题。而现阶段户口对大学毕业生来说又是相当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能否解决户口是大学生选择某一单位的前提条件。结果,供需双方都满意的买卖就困户口障碍而告吹。为发展日益红火的事业,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只能从北京生源毕业生和已经具有北京户口和较高学历的在职搜寻者中进行选择,或是大量聘用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工作人员。
无论是城镇生源的大学毕业生还是农村生源的大学毕业生都不愿到农村去就业而愿在城里谋得一职,但城镇的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的现实需求又由于各种制度成本的约束而远小于最佳需求。较多的大学毕业生追逐较少的空位,就业难现象在所难免。此外,经济和体制转型过程中的国企减员增效和机关机构精简等原因,使工作匹配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因为减员增效和机构精简会释放出大量的既有户口又有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他们在与新毕业大学生的竞争中往往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国本文的分析表明,我国现阶段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现象的发生,是转型过程中特殊制度背景下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这其中主要是过高的工作转换成本、解聘成本和户口成本极大地影响着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工作搜寻行为。因此,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是相对的,具有转型性和结构性,在某些城镇地区特别是高校比较集中的大中城市,他们有相对过剩的迹象,但在广大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他们则是绝对不足。在有信息成本的情况下,工作搜寻对大学毕业生来说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理性选择,但对整个社会来说,过长时间和过大规模的工作搜寻则肯定是一种资源浪费。因此,缩短工作搜寻时间,促进劳动力市场双方更有效地匹配,使大学毕业生就业更容易,对于高素质劳动力总体短缺的我国来说是有着特殊的意义的。
本文对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政策含义是: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根本办法是要发展经济,缩小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但这是个长期的过程。从近期来看,则要淡化户口对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自主选择的约束,淡化单位的福利保障功能,同时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西部地区就业。只要目前这种城乡差距和东西部差距不改变,大学毕业生拥挤在城市和沿海的局面就不可能完全扭转。但可以通过一些政策来改变他们对于在城市和沿海就业较难与在农村和西部地区就业较易之间的选择组合,比如,如果他们愿意到农村和西部地区工作,那么可以减免他们的上学贷款,允许他们可以随时报考研究生,对他们离开原单位不作特殊的限制,给他们自己创业提供各种便利和优惠等。
第三,建立全国联网的公共工作银行。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存进工作银行,大学毕业生的求职信息也存进工作银行,而且这些银行全国联网。工作银行的信息免费对所有的招聘者和求职者开放,双方都可以在工作银行中各取所需。公共工作银行的建立既可以促进效率,即大大降低工作搜寻成本,使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双方得到更好的匹配,也可以促进公平,因为在没有公共工作银行的情况下,很多用人单位是通过私人关系等非正式渠道来招聘所需人才的,显然,这种聘用方式对于没有或很少社会关系的大学毕业生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公共工作银行的建立可以避免这种不公平。正因为公共工作银行能兼顾效率和公平,很多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有的国家(比如西班牙)甚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把所有空位信息都告诉公共就业服务中心(PES),而且只有在空位信息告诉PES三天之后,用人单位才可以采用其他的聘用渠道。
最后,大学毕业生也要转变就业观念。这似乎是个老生常谈,但它却在本文中获得了新的理论支持。我国现在大学毕业生的供给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加,远大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就业环境变紧在所难免。如果大学毕业生仍固守传统观念,对物质待遇和工作环境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无异于自己把工作选择空间变小了。因此,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适当降低工作搜寻中所持的可接受工资水平,是非常必要的。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化,工作转换成本肯定会降低,首次选择的工作对于终生收入现值最大化的重要性自然也会减小。
支持 <p>还有一个转换成本</p><p>从城市下农村容易</p><p>从农村再回到城市难</p> <p>我认为一个人有真本事,只要自己定位准确就不会找不到合适自己的公司和职位,当然还要有点运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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