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国资委第三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即将成立
日前,记者获悉,国务院国资委第三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即将成立。<p> “这是一家以股权经营为主的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金和启动资金将来源于国资收益,并以新建的方式组成,管理层全部由国资委从市场选拔或直接委任。”一位国资委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这一公司将代表国资委控股整体上市和股权多元化的央企,主要从事股权性的资本运作。</p><p> 4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证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确正在筹划中,不过无法透露具体的成立时间表。</p><p><strong> 收益催生再投资</strong></p><p> 对于新成立的资产经营公司的规模情况,上述国资委消息人士表示,注册资金不会低于200亿元,且主要来自国资收益。</p><p> 事实上,国务院国资委已经存在两家资产运营公司——中国诚通集团(以下简称“诚通”)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投”)。其中,诚通主要从事现代物流、综合贸易,国开投主要做基础领域的投资,投资重点是电力、煤炭、化肥等产业。</p><p> 但从资产经营这个角度来考量,诚通与国开投并非纯粹以经营股权、产权为主的资产运营公司。它们成立后分别担当了一部分处置不良资产的责任,并不以股权经营为主业。</p><p> “即将成立的这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好比国资委的一只手,国资委可以通过这只手做市场化的资本运作,实现企业重组和改革的目标,也可以更好地支配国资收益中用于再投资的那部分收益。”一位地方国资委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正在筹备中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运作模式与现在一些地方国资委的投资控股性的资产运营公司有异曲同工之处,比如重庆的渝富、河北的国控等。</p><p> 在研究人士看来,2008年开始试行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直接催生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成立。除去公共预算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还包括解决国企改革成本的费用支出和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再投资支出等两部分内容。</p><p> “对于国资收益再投资部分,国资委要让这部分收益发挥更大作用,所以用这部分收益资金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从事股权经营,搞资本运作。”国资委内部人士告诉记者。</p><p> “组建资产经营公司,以此为平台可以推进中央企业重组和国有资本流动。”2007年11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如是表示。而随着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全面执行,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成立已迫在眉睫。</p> 服务央企重组<strong></strong><p></p><p> 相关专家表示,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的成立已经势在必行。首先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开始试行;其次,央企重组、整体上市都需要相应的配套;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央企整体上市,需要一个平台代替国资委直接持股。</p><p> “国务院国资委现在是直接持股央企,进行的资产重组多是行政性划拨,没有股权买卖,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局限性,而通过资产运营公司代国资委持股,进行市场化的资本运作,可操作的范围会更广。”国务院国资研究中心的王宝钢认为,通过国资运营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运作,就可以涉及外资、地方企业以及央企的重组整合。而以往央企整合多是在自家盘子进行。</p><p> 而一位河南国资委官员则对记者表示,如果资产运营公司代国资委持股,还可以帮助那些效益不好的央企进行战略投资。“若由资产运营公司持股企业,就会使那些效益不好的企业能通过并购做大做强。”该地方国资委官员说。</p><p> 在分析人士看来,股权多元化是我国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大大增强了企业内部的活力,但是股权多元化后,随着各种性质的股权参与,多个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也在所难免。</p><p> “国资委虽然是政府特设机构,但它还是偏向于行政职能,如果在国有股和其他性质的股权发生利益纠纷时,国资委直接持股的话,将需要直接代表国有股与其他股东进行交涉,而国资委的特殊身份并不适合直接出面交涉,甚至是在法庭上交锋,如果由资产运营公司直接持股,可以避免这种尴尬。”上述河南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国资委始终是国务院特设机构,若直接作为上市企业的股东,同时控股众多上市公司,就难以处理好这些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关系,管理也过于繁杂。而且如果国资委同时控股同行业上市公司,还存在关联交易和纵容垄断的嫌疑。</p><p>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认为,在资产运营公司成立后,就能实现“企业当好前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当好守门员,国资委当好裁判”各就其位的状态。“从微观上讲,可以助力企业重组和整体上市;从宏观上来讲,随着‘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这一方式的逐步完善,又能促进国资委归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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