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对投融资体制的研究(民营企业筹资方面的研究)
是否属于金融研究的范畴应该怎么划分呢?谢谢! 民营企业融资十大误区
企业融资是企业发展过程种的关键环节,民营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必须要有清晰的长期发展战略,企业资本运营策略必须放到企业长期发展战略层面考虑,从里到外营造一个资金愿意流入企业的经营格局。不少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把企业融资当作一个短期行为来看待,希望搞突击拿到银行贷款或股权融资,而实际上成功的机会很少。民营企业要想改变融资难的局面,笔者以为,需走出以下融资误区。
一、过度包装或不包装
有些民营企业为了融资,不惜一切代价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财务数据脱离了企业的基本经营状况。有些民营企业认为自己经营效益好,应该很容易取得融资,不愿意化时间及精力去包装企业,不知道资金方看重的不止是企业短期的利润,企业的长期发展前景及企业面临的风险是资金方更为重视的方面。
二、缺乏长期规划,临时抱佛脚
多数民营企业都是在企业面临资金困难时才想到去融资,不了解资本的本性。资本的本性是逐利,不是救急,更不是慈善。企业在正常经营时就应该考虑融资策略,和资金方建立广泛联系。
三、急于拿资金,忽视企业内部整理
民营企业融资时只想到要钱,一些基本的工作也没有及时去做。民营企业融资前,应该先将企业梳理一遍,理清企业的产权关系、资产权属关系、关联企业间的关系,把企业及公司业务清晰地展示在投资者面前,让投资者放心。
四、融资视野狭窄,只看到银行贷款或股权融资
企业融资的方式很多,不只是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租赁、担保、合作、购并等方式都可以达到融资目的。
五、只认钱,不认人
民营企业急于融资,没有考虑融资后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民营企业融资时除了资金,还应考虑投资方在企业经营、企业发展方面对企业是否有帮助。
六、只想融资,不想让企业走向规范化
企业融资是企业成长的过程,也是企业走向规范化的过程。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种,应不断促进企业走向规范化,通过企业规范化来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七、只顾扩张,不塑造企业文化
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种,只顾企业扩张,没有去塑造企业文化,最终导致企业规模做大了,但企业却失去了原有的凝聚力,企业集团内部或各部门之间缺乏共同的价值观,没有协同能力。
八、只顾扩张,不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很多民营企业通过融资不断扩张,但企业管理却越来越粗放、松散。随着企业扩张,企业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决策走上规范、科学的道路,通过规范化的决策和管理来规避企业扩张过程种的经营风险。
九、低估融资难度,误以为仅靠自己的小圈子就可以拿到资金
有些民营企业常常低估融资的难度,对出现在面前的个别资金方期望过大,也往往以为靠企业主或内部管理人员的私人小圈子就可以拿到资金。
十、不愿意花钱请专业的融资顾问
民营企业都有很强的融资意愿,但真正理解融资的人很少,总希望打个电话投资人就把资金投入企业,把融资简单化,不愿意花钱聘请专业的融资顾问。也有不少人认为融资只需写个商业计划书,图便宜随便找个机构或个人、甚至学生来写,也不管他是否有融资的经验和融资的渠道,只要价格低。企业融资是非常专业的,融资顾问要有丰富的融资经验,广泛的融资渠道,对资本市场和投资人要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要有很强的专业策划能力,要考虑企业融资过程种遇到的各种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文章摘自—全景网络
2003年7月30日 论民营企业融资的次序及途径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高增长、低通胀经济奇迹的创造,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由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拉动的。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探讨民营企业融资方式的先后次序、融资现状及债务融资的路径选择及组合,有助于促进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
大力发展民营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增长、实现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有效途径。但是,长期以来,存在许多因素造成民营企业经营上的困难,阻碍民营企业的良性发展。民营企业融资方式无序、融资渠道不畅便是其中一个主要因素。
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融资方式及选择次序
在市场经济中,民营企业一般通过两种方式获取资金: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指民营企业不断将自己的储蓄(折旧和留存盈利)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内源融资的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等特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折旧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形和无形损耗,它主要用于重置损耗的固定资产的价值;留存盈利是企业内源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再投资或债务清偿的主要资金来源。以留存盈利作为融资工具,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企业的现金流量,当然由于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也不需要发生融资费用。外源融资,是指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使之转化为自己投资的过程。它对企业的资本形成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等特点。外源融资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而直接融资又分为股权融资和企业债券融资两种方式。在经济日益市场化、信用化和证券化过程中,外源融资将成为民营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
在西方的融资结构理论中,出于理论抽象和模型简化的需要,一般只涉及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MM理论(美国经济学家Modigliani和M.Miller创建)是西方融资结构的经典理论,它揭示了融资方式构成的意义及其在融资结构中负债的价值。但由于这一理论的高度抽象性和特定条件的假定性,使其在实际使用中的作用并不大,后经其他学者对该理论的发展,尤其是经历过权衡理论、激励理论和不对称信息理论的补充之后,使之更接近于实际。经济学家在将信息不对称理论运用于融资结构理论的研究之后,得出如下结论:企业市场价值和债务比例呈正相关,债权融资是一个高质量的积极的市场信号,而股权融资则是一个不被投资者看好的消极的市场信号,因为发行股票的消息一经宣布,企业现有股票的市场价值就会下降。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遵从“先后顺序”的融资结构,即由内部集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这一“先后次序”论正好被美国1965—1982年企业融资结构实践得到证实。这一时期美国企业内部积累资金占资金来源总额的61%,发行债券占23%,发行股票则占2.7%。
民营企业融资也是一个随经济的发展由内源融资到外源融资的交替变换过程。民营企业在创立之初,由于市场需求不旺,生产规模有限,难以承担高额负债成本。因此十分重视自有资本的积累,避免过度的负债经营,从而主要依靠内源融资来积累资金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随着生产规模的逐步扩大,内源融资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时,外源融资则成为企业扩张的主要融资手段。考虑到外源融资的成本代价,民营企业在资金筹措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内部积累。辩证地讲,内源融资是外源融资的保证,外源融资的规模和风险必须以内源融资的能力来衡量。如果不顾内源融资的能力而盲目地进行外源融资,不但无益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而且将使企业陷入扩张与稳定的困境之中。
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方式的现状分析
为了适应市场风云的变幻莫测,民营企业必须具有经营灵活、变化快捷的特点,因而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对资金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企业自身提高积累能力,以对市场变化能做出迅速的反应。同时,创办民营企业也必须有一定量的资本,这是一个经济学常识。如果连一点本钱都没有,或者仅有极少量的创业资本而把大量的资金需求量寄托于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那么企业的生命力也是难以持久的。我国现有的组织结构简单、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对象单一的民营企业融资大都依靠自我积累,依靠自身力量发展。但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的内源融资状况则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计提折旧费率偏低等问题。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目前尚不可能成为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众所周知,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至今,已经被赋予了为国有企业服务的一项特定功能,尤其是前几年国有企业处于困境的情况下,为使国有企业通过改制重新焕发活力,我国股票市场以国有企业改革为宗旨,重点扶持了一大批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融资。在政策如此严重倾斜的情况下,股票市场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我国《公司法》还规定,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严控制一般加工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民营企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营规模偏小,且大多为一般生产加工企业和流通服务性企业,与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相差甚远,自然被股票市场拒之门外。统计表明,截至2002年4月底,我国沪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营企业大约占9%,且部分还不是通过正常途径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价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而曲线上市的。与股票市场相类似,债券市场也基本上未向民营企业开放。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办法,每年由政府部门确定债券的发行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在具体确定年度债券发行计划时,优先考虑农业、能源、交通、重点原材料与城市公共设施项目,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债券发行办法还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还要有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单位作担保。这一系列条件也限制了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随着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二板市场的创建,民营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与债券融资的可能性会进一步增大,但近期仍不会成为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间接融资是指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充当信用媒介而实现融资的一种方式,它具有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和非流通性等特性,是民营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几年,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不少旨在强化对民营企业发放银行信贷的政策,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也极力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间接融资即债务融资已经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
理性地讲,在没有政策障碍的前提之下,民营企业是采取直接融资方式,还是间接融资方式,应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规模特点,所涉足的行业、企业发展前景而定。对于从事高科技产业类的民营企业,因其经营风险较大,资本有机构成较高,技术含量也较高,可考虑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对于传统产业类的民营企业,因其经营风险较小,资本有机构成较低,技术含量一般,可主要采取银行信贷方式进行间接融资。
据统计,德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中,银行贷款占57%,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占16%。我国现实情况也基本趋同,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调查显示,自身积累、向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股份等5种融资方式分别占企业总数的86%、76.7%、52.9%、3.5%和11.4%。由此可知,尽管民营企业间接融资的环境还不理想,但银行信贷方式目前仍是民营企业的首选与钟爱。
我国民营企业债务融资的路径分析
(一)间接债务融资是民营企业主要的外源融资选择
如前所述,民营企业外源融资方式包括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现阶段,民营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管理不够规范,就决定了间接融资将是它们的主要外源融资方式。其一,直接融资要求资金使用者的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民营企业大都难以做到。直接融资由于资金提供者与资金使用者直接进行交易,就要求资金提供者亲自对资金使用者的状况进行了解与判断。而资金使用者只有通过信息披露及公正的会计、审计等第三者监督的方式来提高经营状况的透明度,资金提供者才能够据此做出决策,才有可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上述要求,大多数民营企业却难以做到。这是因为,不管企业的规模大小,企业为达到较高的透明度所需支付的信息披露、社会公证等费用差别不大,民营企业需要的外部融资规模通常较小,单位外部资金所需要支付的信息披露费用相对就大得多,没有足够实力承担此项费用。其二,信息的不透明,决定了资金提供者要选择的是高收益项目。信息不透明的程度越高,资金提供者让渡资金时所要求的风险补偿就越高。能够支付高资金使用成本的,必然会是那些高收益(同时往往也是高风险)的企业。一般说来,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企业可能就是高科技企业。据调研,我国民营企业目前主要集中在一些技术和市场都比较成熟的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样,融资的高成本,必然将我国多数民营企业排除在直接融资市场之外。其三,间接融资是民营企业的主要外源融资选择。在间接融资过程中,由于金融媒介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在事先对资金的使用者进行甄别并通过合同的签约对资金使用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在事后则继续对资金使用者进行监督,因此这种融资方式对资金使用者信息透明度的要求相对较低。由于民营企业经营活动透明度较差,银行信贷方式就成为它们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
前已述及,当内源融资不能满足企业资金需要时,就必然选择外源融资。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的根本区别在于资金的所有者(或提供者)不能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因此在资金的使用状况上资金使用者比资金提供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经济学家将这种现象称为信息不对称。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从事交易活动的双方对交易对象以及环境状态的认识难以相同,交易双方的一方拥有相关的信息,或一方比另一方拥有的相关信息更多,从而对信息劣势者的决策造成不利的影响。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即资金使用者利用其信息优势在事先的谈判、签约的过程或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资金提供者承担过多的风险。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讲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从属性上讲,逆向选择的发生通常具有事前性。如果信息是完全的,人们对信息的处理和分析是充分理性和合理的,并且不存在信息成本,就不会有决策的失误。但是,在资金借贷市场上,作为借款者的民营企业通常比贷款者(商业银行)更清楚信贷项目成功的概率和偿还贷款的条件及动机,所以在申请贷款时,借款者通常倾向于披露有利于获得贷款的信息,而隐瞒对自己获得贷款不利的信息。对于银行而言,在这期间便存在一个决策风险,为了平衡这一风险可能给银行贷款这一资产业务所带来的损失,其所要求的利率就比较高。这样,低风险项目由于借贷成本高于预期水平而退出借贷市场,那些愿意支付高利率的都是高风险项目,使贷款的平均利率水平随之提高。还有,当利息率达到一定承受能力后继续上升,又会导致经营稳健、信誉良好的借款者减少或不再借款,以避免承担较重的利息负担。所以,银行在主观上形成一种认识:最有可能偿还贷款的最优借款者不会前来借款,而前来借款的借款者的不偿还风险加大。受这种思维的影响,商业银行就很可能不发放贷款或少发放,从而形成了逆向选择。很明显,若发生了逆向选择,信贷资源就会得不到有效配置,银行往往宁可不贷也不去冒风险。另外一种情况会发生在抵押贷款行为中。银行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可能会要求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抵押。显然,企业对于自己各种可供抵押的资产比银行更加了解,更加知道底细。由于抵押协议的抵押物很有可能是企业的低质量资产或是资产净值低于抵押金额的资产,当银行贷款资金不能正常收回时,抵押物不能完全补偿资金损失,不良资产就形成了。
道德风险是在交易完成之后发生的。贷款者放贷之后,将面对借款者从事那些贷款者不期望进行的经营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可能导致贷款难以归还。比如,借款者获得一笔贷款后,受高利润的吸引,他们很可能改变合同中规定的贷款用途,转而去从事与高风险相伴的高收益项目,或干脆将银行贷款用于消费。这样的做法,必然会降低借款者的还贷能力,从而影响到贷款者的预期收益。因此,道德风险的存在也是贷款者贷款意愿降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民营企业债务融资的路径分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会选择多种技术手段和资金配置战略来处理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会考虑以下两种基本做法:第一,采取某种措施缩小交易双方的信息差距,使得企业的信息优势不足以获得较多的机会主义收益。例如建立各种贷款审查制度、项目评估制度、派驻信贷员制度等。第二,强化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企业经过成本分析后放弃机会主义行为,自觉按委托人意愿行事。例如实行贷款抵押或质押、评定企业信用等级、颁发贷款证等制度。但在我国,由于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各种机制不甚完善,商业银行只是从最近几年才开始重视信贷资金的安全问题,所以在防范信贷风险的手段和技术方面比较匮乏,面对各种风险,其最简单、最直接的反应便是信贷配给、惜贷甚至不贷这样的消极应对策略。
所谓的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是这样一种情形:传统理论在解释信贷市场时,认为资金的价格一利率能调节信贷资金的供给和需求,会使信贷市场最终产生一个均衡利率。在均衡利率水平上,借款者的需求得到满足。但在现实的信贷市场上,利率并不能完全引导银行的信贷供给,风险会对银行的预期收益产生很大影响,因而有许多情况,即使借款者愿意接受更高的利率,同时银行也有继续提供信贷的能力,但银行还是不愿意提供贷款。
这种现象在民营企业间接债务融资中是很常见的,即使许多民营企业自愿以高于市场平均利率的水平获得贷款,银行也不会完全满足他们的信贷需求。
信贷配给虽然能暂时部分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及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的根源。而且,商业银行毕竟是一个信用中介机构,不能总是消极避让,过分地依赖信贷配给等来解决问题。信贷配给不仅会使银行的金融资源,特别是使其负债资源不能充分利用,久而久之也会使银行的中介功能受到损害,影响到银行在信贷市场上的存在价值。与此同时,许多民营企业往往会因为没有再启动资金,错失许多发展良机,其健康发展受到了极为严重的制约。
文章摘自—金融理论实践 民营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
[摘要] 现行的融资体制与民营经济在预算约束的性质、融资渠道和信用关系上并不兼容。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不可能通过对现行融资体制的有限调整而得到解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体制只能“内生”出来,这意味着国家应该积极推进金融领域的开放,鼓励和支持国内民营金融机构进入金融领域。在漫长的信用关系转换中,国家应坚定不移地履行产权保护职责。
改革开放以来,各经济成分在支撑我国的经济增长方面存在着一种角色转换现象。改革开放初期,国有经济凭借有利的初始条件和政策支持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但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地区间竞争和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集体经济取代国有经济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90年代以后,集体经济出现停滞趋势,但民营经济的崛起迅速弥补了经济增长的缺口,一跃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中国的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民营经济的支撑,但民营经济的发展却受到多方面的体制性约束,本文关注的是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融资体制的约束。
一、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导向与体制性扭曲
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惟一的投资主体,财政拨款是企业资金来源的惟一渠道。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单一主体、单一渠道”的格局逐步被多元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渠道的格局所取代。但是,20多年的经济改革并没有改变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的基本导向。
国家通过金融控制继续对国有经济给予倾斜。从改革启动到80年代,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融资支持是以财政拨款和供给平价生产资料的方式进行的。80年代以后,由于预算内财政资金的萎缩和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政府转而通过控制银行寻求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1997年以前,中央银行一直通过指令性的信贷额度计划对银行系统的信贷行为进行控制,确保融资向国有经济倾斜。在国家的金融控制下,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偏离商业原则,将贷款更多地投向国有企业。统计表明,尽管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只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0%,但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却高达近80%。
进入90年代后,金融风险的积累迫使国家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试图为国有企业寻求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将原来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型金融支持转换成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型金融支持。但是,在证券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国家较多地运用了计划手段,从股票额度的确定到上市公司的甄选都是在计划框架内通过行政分配方式来运作的,基本上只有国有企业才有机会获得来自证券市场的资金。所以,融资体制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过渡,不仅没有改变其国有经济导向的基本性质,而且还使这一导向得以强化。
相对于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进程而言,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明显滞后,这种滞后造成了现行的融资体制内存在多重扭曲和矛盾,有些矛盾还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势。
(一)储蓄供给主体多元化与投资主体单一化的矛盾
市场化的改革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非国有经济在成为国民收入的主要贡献者的同时,也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这一转化发端于农村的制度变革。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农副产品价格的上调改变了农民的贸易条件,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现金流量,收入的增加使农民开始积累储蓄存款。1979—1984年间,农民储蓄存款以年增长率41%的速度增长。可是,国家对农村的直接贷款并不多。1979—1984年间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贷款总额只占存款总额的33.9%,即使到了1991年,也才占到66.8%。由于受体制的约束,储蓄来源的格局与资金投向的内在联系被切断,结果使农民储蓄被迫纳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依存关系之中,农民以净贷款人身份向国有经济提供贷款。
当改革推进到城市与工业领域以后,非国有经济迅速增长。经济改革不仅改变了经济成分之间的比例关系,而且也改变了国民储蓄的结构。1979年,居民个人、企业和政府所占的储蓄比例分别为23.5%、33.65%和42.65%,到2000年则依次为64.9%、32.5%和2.6%(《中国经济年鉴(2001)》)。从整个社会来看,储蓄的供给主体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格局,国有经济部门不再是最重要的储蓄来源,非国有经济(包括农业)事实上已经取代国有经济部门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
国民储蓄的主体结构已经多元化,但是吸纳储蓄的金融机构基本上为国家所垄断。为了将迅速增加的个人部门的储蓄有效地集中到国家手中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的下降,国家建立起了一个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并牢牢控制其金融活动。银行归国家所有,就得承担由国家(政府)赋予的社会经济责任。结果,不管国民储蓄结构如何变化,储蓄向资本的转化都被锁定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链条之上。国家财政萎缩以后,国家实际上是通过控制国有金融体系不断地为国有经济“补血”,以非国有经济的成长支撑着国有经济。
(二)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相冲突
国有经济有来自政府的各类形式的资金投入和补贴,还有来自国有银行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支持,所以,在投资领域一直居于主体地位。就固定资产投资而论,1981—1997年,用于国有企业的信贷资金占全社会的信贷资金的比重一直在60%~80%之间。1997年非国有工业在工业固定资产净值中的比重是36.3%,国有工业的比重为63.7%。据新的统计口径,1998年,非国有工业的比重是38.6%,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比重是72.4%(《中国统计摘要(1999)》,两者相加大于100%,是由于存在重复计算)。
但是国有经济的产出份额却越来越小。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所占比重1979年为78.5%,到2000年下降为23.5%;在全部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1978年为78%,到2000年下降为51%;从1999年开始,在社会新增就业人口中,非国有经济每年吸纳人员的比重都在90%以上。
非国有经济(主要指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及私营经济等)的投资份额不足一半,它们只能顽强地通过“内源融资”寻求发展。据国际金融公司 (1FC)1999年的调查,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不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于自我融资渠道。见表1。
表1 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
融资方式
经营年限
自我融资
银行贷款
非金融机构
其他渠道
3年以下
92.4
2.7
2.2
2.7
3年~5年
92.1
3.5
0
4.4
6年~10年
89.0
6.3
1.5
3.2
10年以上
83.1
5.7
9.9
1.3
总计
90.5
4.0
2.6
2.9
资料来源:格雷戈里、塔涅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
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一直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见表2。
表2 非国有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所有金融机构对非
国有企业的贷款占
贷款总额的比重
8.76
9.93
10.66
13.27
12.38
12.83
14.24
国有银行对非国有
企业的贷款占贷款
总额的比重
7.16
7.50
7.51
9.05
7.98
8.10
8.85
资料来源:樊纲:《金融发展与企业改革》,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非国有经济在投入受到严重限制的条件下,不仅获得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78—1998年间,非国有经济在中国工业中的地位持续上升,其工业总产值1993年首次超过半数,达到53%。到2000年,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76.5%,国有工业下降到了23.5%(《中国统计年鉴(2001)》)。见表3。
表3 非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年份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非国有经济
61.9
72.3
66.0
71.5
74.5
70.3
69.4
76.5
国有经济
38.1
27.7
34.0
28.5
25.5
29.7
30.6
23.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显然,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形成倒置,这种倒置极大地损害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抑制了整体经济增长的势头。
二、民营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在现行的融资体制中具有不可拆解的性质,国有企业的社会地位和责任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地位和责任,同时也决定了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这种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的,它很难与民营经济相兼容,所以目前民营经济的融资面临的是体制性障碍。
(一)“软”预算约束与“硬”预算约束
与财政性融资体制比较,借贷型融资体制内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预算约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预算约束依然较“软”,但在国有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预算约束却是“硬”的。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红市交易获得大量优惠贷款,但是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国有企业而言,资金一到手,风险就可以外部化,甚至可以赖账不还。在这种软的预算约束下,一笔资金的注入引起的往往不是经营绩效的改善和财务状况的好转,而是更大的资金需求。国有企业因此对银行贷款形成更强的依赖倾向。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尽管金融红市使它不堪重负,但由于存在“人质”问题,一旦向国有企业提供初始贷款,就很难做到不继续提供贷款。结果,大量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所约束而失去增值的属性。
国有企业融资强烈依赖着这种金融体制,但这种体制却与民营经济相排斥,原因是,这种体制本来就是建立在国有经济特有的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之上的,而民营经济几乎与预算软约束无干。体制的排斥性一方面反映在国有银行不愿意给民营企业放贷而承担额外的风险。因为给国有企业贷款,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如果把钱贷给民营企业,若成为坏账,则会怀疑银行经理人员是否接受了贿赂等。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宁愿将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因为钱闲置在账上,风险损失由国家兜着;如果贷出去收不回来,风险损失及其责任则由自己承担。目前,由于国有银行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如何规避风险上,因此,它们对那些预期的高回报、高风险的项目,已经失去兴趣。中央银行要求各大专业银行推行个人贷款负责制,更没有银行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了。
“软”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可以根据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之度身定制,贷款申请和放贷也基本上是一种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这一过程耗时耗力,也只有国有企业才付得起这一过程的高额成本。“硬”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时要求民营企业符合担保条件,尽管在理论上很多资产都符合担保条件,但在实践中,只有房地产才是最主要的担保品。但土地的法定占有权基本上只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拥有,大多数民营企业并不拥有土地和楼宇的法定占有权,因此,它们难以以之做抵押,获得所需要的贷款。
(二)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
1985年实行“拨改贷”,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由此确立了一种刚性依存关系,国有银行代替国家财政以信贷的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不存在内源性的融资机制。所以,外源融资成为国有企业最基本的融资形式。但是,与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源融资不同,这里的银行必须服从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目标,也就是说,国有银行在决定信贷的投向与数量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或者说它的信贷行为是被动的。信贷数量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国有银行对项目本身的选择以及对信贷回报的考虑,而是取决于国有企业对信贷的需求,也就是取决于国家的金融偏好(张杰,2000)。
国有银行的行为目标被锁定,那么,国有银行所能做的就是履行目标所规定的职能。这种规定性表现在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由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事先给定,国有银行需要做的就是寻找与这些资产相对应的负债。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对负债似乎可以选择,而事实上却别无选择。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制度上的安排排斥了非金融因素进入存款市场,使国有银行之间对居民储蓄的竞争具有“兄弟竞争”性质,竞争以共同的利益目标得以维系。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外源融资机制先是锁定了国有银行的目标,从而限定住国有银行的选择行为,最后形成对居民储蓄的垄断。这一链条中的所有环节都是单向连接的,国家在链条的终端承担最后责任,居民储蓄蜕变成为免费资本,国有银行居于链条的中间,代表国家向国有企业传输这种免费资本。
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对民营企业而言,外源融资则很难通过这一融资体制来实现,因为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对民营经济都具有排斥性。所以,民营企业实际上至今还不存在支持其外源融资的正式机制。外源融资的正规渠道基本上被堵截,这就意味着民营经济只得主要依靠内源融资。但内源融资要受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状况的限制,依赖这种融资形式融通的资金非常有限。民营经济在发展初期的投入结构一般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内源融资适应的就是这种投入结构,但是,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则需要提升资本劳动比例,相应地,应当构建与之对应的外源融资机制。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限制和遇到的困境。
(三)纵向信用与横向信用
对于民营经济而言,现行的融资体制的外生性不仅表现于其国有经济导向上面,而且还表现在其信用的性质和方向上。现行融资体制的社会基础是一种纵向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以国家信誉为依托,并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活动来体现。这种信用的指向是单向的,即自下而上。国家的信誉对于维持这种纵向的社会信用关系至关重要。事实上,也只有国家才有动力维护这种信用体系。迄今为止,国家通过维护纵向信用,大规模地吸收居民储蓄,并把储蓄中的绝大部分转化成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从而保证了体制内产出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
但纵向信用缺乏牢靠的社会基础,因为它不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也不依赖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而是依赖于国家权威的外在强制。但国家的外在约束要受到信息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如果社会成员预期到国家约束的缺陷,就避免不了机会主义行为的盛行。所以,在这种信用体系内,内生出了大量的不良债权。赖债风气的盛行不仅加剧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维护纵向信用体系的成本。
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仅需要维护其良好的内源融资机制,而且更需要塑造一种外源融资机制。与国有经济不同的是,支撑民营经济外源融资机制的是一种横向信用体系。这种信用体系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主要依赖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现行的融资体制与民营经济不相兼容,从信用关系上说,是指纵向信用并不构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那种主张成立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试图将纵向信用引入民营经济的想法可能忽视了信用关系的兼容性。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过去的40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农村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民间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世界银行(1989)认为,正式的金融安排往往无法完全满足非法人部门的需求,它们所需要的金融对正式的金融机构来说可能太小,因为许多贷款或接受一项存款的费用与交易数额的大小无关。正式的金融机构在乡村和小城镇开办分支机构,费用往往与其经办的业务不相适应。在我国的经济中,国有金融体系并不十分乐意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如果追究政策背后的原因,信用关系上的排斥性可能是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信用关系的排斥性,一些民营企业为求发展,常常使自己的身份模糊化。许多民营企业为便于经营以及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好的待遇而把自己装扮成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结果是,由于它们没有清晰的所有权和管理组织,因而加大了银行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的难度。迄今,会计体系的资料不能在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共享,民营企业通过回避正规的会计体系或者同时做几本账,银行无法对这些企业的资料进行监督和审计,也不愿意接受其不可置信的经营状况的证明。所以,信用关系的排斥性是信息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间的经济往来表面上是受信息问题的困扰,实质上是受信用关系的排斥。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既受横向信用短缺的制约,又受纵向信用负面的牵制。如果让民营企业挤入纵向信用体系,则不仅会加剧纵向信用体系的恶化,还会妨碍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信用困境,走出信用困境需要国家逐步退出纵向信用体系,以便为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提供空间,这无疑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
三、制度的内生性与政策措施
民营经济的外源融资受到现行融资体制的排斥,但是,至少有两种因素会促使内生性的金融制度的产生,一是现行融资体制高昂的维护成本;二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前者已使国家不堪重负,若继续维持这种体制,不良债权和金融风险的积累将会危及经济安全。政府似乎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开始对这种融资体制进行调整。例如 1995年以后,政府一方面强化了贷款的约束规则,另一方面又试图鼓励自己所控制的国有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但是真正能诱导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的只能是民营经济自身,因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就存在于民营经济的流程之中,它是在民营经济内部的资金供求矛盾的基础上发育而成的。经验研究表明,民间正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比国有金融制度更适合于体制外产出增长的金融需要。中国80年代兴起的乡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以其实行民用民管的制度优势,将村民的储蓄与借贷活动联系在一起,有效地实行贷款监督,以低廉的交易成本给予农户获得小额贷款的机会,同时又保障了贷款的安全收回。长期困扰正规金融组织的难题在这里以一种自发的制度创新找到了解决途径,也证明了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安排才是有意义的。
现行的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性的,因此,不宜通过对这种体制的有限调整实现与民营经济的对接。支持民营经济的融资机制不可能从现行的融资体制中找到生长点,它只能从民营经济的资金运动中生成。那种主张由政府出面发展外生性的国有中小银行,然后通过这些银行给予民营经济以金融支持的思路,其效果是值得怀疑的。无视实体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的所有权结构不相匹配的客观事实,主张小的民营经济就需要小的金融机构为之服务,实际上是基于一种机械思维而构造的搭配关系。中国已成为WTO成员国,中国的金融领域除了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政府还应允许国内民营金融机构介入金融领域。在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的同时,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创新行为,促使民营经济首先从其内部获取必要的金融支持,让民营经济通过其内部之间的资金流动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让它们在资金借贷活动中自我调试、彼此约束。民营金融机构不大会受政治因素左右,其经营将更多地服从于利润导向。新的民营银行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尚未开发的市场领域,特别是那些小型公司和刚成立的企业上,而这类企业的数目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占大多数。这些民营金融机构将不会歧视现有的顾客关系,它们将在市场上塑造自己的形象,并会不断创新,以各种新的方法开展业务。内生性的金融活动开始可能是无序的,但产权的约束会将这一活动导向有序。
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国家需要逐步解除对民营经济的体制约束,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利率的自由化不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构成很大的影响,因为大部分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事实上都支付了比央行公布的利率高很多的实际利率;进一步地,让它们获得贷款对它们来说比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重要得多。国家的职责是承诺和履行产权保护的责任,为民营经济提供平等的制度保障。
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不仅需要企业自己的努力,而且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以及金融机构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一个良好的借贷人、一个运转正常的金融机构和一个公正高效的管理者缺一不可。随着融资渠道的拓展,中国的民营企业一定会在未来的经济转轨和经济增长中再创佳绩。
参考文献
朱光华,杨凤禄.支持私营企业发展的经济学论证.南开学报,2001,(2).
朱光华,陈国富.中国所有制结构变迁的理论解析.经济学家,2001,(3).
张杰.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与融资次序.经济研究,2000,(4).
尼尔·格雷戈里,斯托伊安·塔涅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
徐滇庆等.金融改革路在何方.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世界银行.1989世界银行发展报告:金融体系与发展.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
文章摘自—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朱光华 陈国富
2003年3月11日 好文章!深入浅出的剖析了国家信贷体制以及此体制下民营企业融资的方式和途径。
随着国家再次注资各大国有银行,进行国有银行改革,是否意味着国家在是否将改变金融体制中存在的“以非国有经济的成长支撑着国有经济”?而民营企业应该抓住机会,卧薪尝胆,规范经营,实现真正的“国退民进”?
希望有朋友指教 有钱就存招行、光大银行,与其把钱给国有银行,投入一个又一个无底洞。还不如、、、
这让我想起了很多所谓的“非法民间集资”案,其实是在市场规律下,资金要符合经济规律,向需要的方向流动,而与现有金融体制冲突的一种表面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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