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利润中心损益核定
各利润中心损益核定办法1. 目的
为全面落实对各下属子公司经营成果的考核,促使各子公司负责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的财务风险,同时有利于比较各子公司之间的经营业绩,便于对各子公司进行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调动各下属子公司的积极性。
2. 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各经营实体
3. 职责
3.1 各下属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部门依据有关制度如实申报财务资料
3.2 财务中心有关岗位负责对财务资料进行审核、审计,并在基础上按责任会计的原理对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核定。
4. 内容
4.1 财务资料的审计
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之前,财务中心应该按照《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对各子公司损益情况核定的基础依据。
4.2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调整
集团原则上实行统一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但对确因业务需要而执行与集团规定不一致的,由财务中心进行调整,使之与所有其他主体有一个可以比较的基础。
由于此项调整引起的损益变化不作为各子公司入帐的依据。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以《集团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但在本办法中另有计算标准的除外。
4.3 资金计息
集团对资金实行统一筹措、统一分配、有偿使用制度,集团将建立健全内部银行、内部结息制度,有关规定见相关制度。
对于各子公司占用的存量资金由财务中心与下属子公司共同确定。存量资金是指确定考核期开始之日前占用的资金,主要包括前期投资注入的资金、从拆入的资金、前期形成的资金积累等。如果财务中心与下属子公司对结果有分歧的,上报总经理室核定。存量资金的计息期为整个考核期间。
在考核期间向总部借入的资金的计息期为考核期间实际使用资金的时间。
资金成本由财务中心按照金融市场利率现状及发展趋势确定,报总经理室批准。在考核期开始前发布并且无特殊原因在考核期保持不变。
各子公司新增项目确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在投入期可能会产生较大亏损的,经财务中心报总经理室批准可,可给予优惠的利率直至免除利息,但是提交的项目必须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4 内部交易
集团各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相关业务,为了实现资源共享,对于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能够相互提供的商品或劳务,集团总部原则上鼓励相互提供。由此引起的内部交易,其价格由各主体相互之间协商,同时签订内部交易单(见附表一)并由各子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报总经理室批准和财务中心备案。财务中心据以调整各主体的经营业绩,增加商品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的收益,减少商品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的收益。
集团总部并不限制集团内各子公司向外单位购买集团内部子公司能够提供的商品或劳务,但如果涉及金融较大应报总经理室批准。能够提供商品或劳务的子公司应该以市场的眼光对待集团内部交易,不能因为同属一个集团而有所懈怠,否则商品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有权向总经理室投诉。
4.5 资产风险准备
对于各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财务中心将按下属标准调整损益:
1, 存货跌价准备
积压期间 提取比例
3个月以内 0
3-6个月 20%
6-9个月 40%
9-12个月 60%
1年以上 100%
2, 坏帐准备
帐龄 计提比例
1个月以内 0%
1-3个月 15%
3-6个月 30%
6-9个月 50%
9-12个月 70%
1年以上 90%
4.6 杂项扣除
由于目前公司经营现状,存在以下情况:
1)杂项费用。各子公司如果因为承担本公司无法直接控制的费用,那么在考核期间用于该部分支出的将不作为子公司的费用,财务中心将调增相应子公司的收益。
2)集团内子公司的投资收益。由于股权原因,有些子公司之间存在交叉持股的现象,财务中心将剔除投资子公司依据被投资子公司当年盈利情况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时免除该投资子公司因为向被投资公司注入资本而承担的利息支出。
3)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核实子公司收益的情况。
4.7 总部费用的扣除
总部是纯粹的管理机构,其存在是为集团内各子公司服务的,因此管理总部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各子公司承担,总部费用的分摊方式由总经理室确定。
附表一
内部交易确认单
销售方 购买方
交 易 内 容
协议价格 交易数量 交易金额
交易完成日期
备注
销售方负责人: 购买方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总经理室批准:
日期:
注:1,本交易单一式三份,分别在销售方、购买方及财务中心存档。
2,本交易单不作为销售方或购买方入帐的依据。
3,财务中心将根据交易完成日期,具体确定责任期间各子公司的损益情况。 very good 4.1 财务资料的审计;是最有难度的,很多隐瞒、虚增收入,都是在这项工作中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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