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mi
发表于 2007-11-27 17:08:07
严重同意,企业要讲道德.
eaglet2006
发表于 2007-11-30 08:53:46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combye</i>在2007-11-16 8:31:36的发言:</b><br/><p>做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对新的劳动合同法感觉到极为恶心。</p><p>保护劳动者利益没错,但好像企业就是后妈生的?不良劳动者想怎么整企业就怎么整?</p><p>我在劳动方面还是会尽量为员工争取利益的,但一旦遇到不良劳动者,我宁愿用钱去砸劳动局的人都不给不良劳动者得逞。</p></div><p>你是HR从业人员的耻辱</p>
风马牛的关系
发表于 2007-12-4 18:02:20
有道理
szwilson
发表于 2007-12-5 20:57:03
华为的辞职门事件是中国民营企业的耻辱
<p>华为辞职门事件的负面影响会非常长远.企业要持续发展就一定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华为在伤害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华为最终也会自食其咎.</p><p> 我对任正非一直非常敬重,辞职门使我非常看不起他,如果企业的发展是建立在伤害员工的基础上,那只能说任正非的脑袋现在是灌水了. </p>
初吻给了烟
发表于 2007-12-14 16:20:49
<p>职业产生危机,这样才能增强人的竞争力.</p>
dennyyou
发表于 2007-12-19 17:33:27
<p>还好,不是谁都会被北方官僚的大口号所迷惑的。说实话,长这么大,从未见过如此幼稚和脱离现实的法规。</p><p>以前没有太强烈的感觉,现在终于明白:专家就是专门整人家的人,不懂不是你的错,不懂装懂就错了,不懂装懂还偏给自己安个专家就太错了,不懂装懂却挂个专家的衔头还跑出来害人就大错特错了。</p><p>坦率地说,《劳动合同法》就一堆自称为专家的人闭门造车的结果,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专家类意淫的绝佳体现,这种事放在文革时或许还能蒙骗一时,无奈,现在已是二十一世纪了。</p><p>毫无疑问,制定法规的所谓专家应对由此产生的社会动荡等负面作用付有责任。</p><p>凤凰卫视节目《一虎一席谈》谈到此问题,我看当场的专家成了过街老鼠,年轻稍大的都提出了质疑,可怜人大的几个学生屁都不懂的在谈什么空虚的理论,真令人对现在的高校教育如此脱离现实而倍感悲哀。只能说,愚民教育也算是我们的特色吧。专家当场对别人提出的几个问题要不言不由衷,要不答非所问,要不就是空而虚的东东,令人非常之鄙视和厌恶。最后一位合同法的反对派、华东师大的一名教授总结得很好:这是一部善意的恶法。</p><p>现在我们身边的朋友骂人都是:他妈的,你专家呀!</p>
风儿33
发表于 2007-12-19 18:06:13
企业为了经营发展,淘汰一些员工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一些员工在企业不但不能产生效益,反而阻碍公司发展,那不光是其个人职业生涯的不增值,更是企业发展的绊脚石。个人不发展企业如何发展?企业不发展社会如何进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适当的淘汰不合格人员是可行的
dennyyou
发表于 2007-12-21 12:25:1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yqzasd</i>在2007-11-21 19:43:51的发言:</b><br/>还有就是华为在恶意炒作自己吧,拿这样的事件来炒作自己,真的也太那个了点,真的希望能够平静的去看待华为事件,太普通不过了,如果是一家不知名的企业请问还有谁会对它关注呢。没有什么的了,中国人就喜欢这样说来说去的</div><p></p><p>只能说是华为树大招风太引人注目了吧,说它恶意炒作,就有点牵强附会了,因为不是华为请记者上门的,是媒体自己炒上门的。</p><p>平静对待是对的,但《劳动合同法》产生后的普遍担忧却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各界都在新法颁布前想方设法地在维护各自的利益,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可惜,法规再一次将弱势群体人为地推上了矛盾的顶峰。</p><p>我认为,背后的实质问题还是八十年代末产生的姓社姓资大争论的问题,是选择大锅饭还是提升个人职业竞争力、从而帮助企业加强国际竞争力的问题。虽说邓小平早有论断: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但国内计划经济意识根深蒂固,总在适当的时候泛腾陈旧意识的残渣。</p><p>而通过《一虎一席谈》中制定法规的专家的发言,明显看出他们只有所谓的理论而并无市场经验,对整个国内经济发展趋势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的认识是肤浅的,别人拿他们的相关方法去套一个企业时,发现没有一个是适用的。当我看到专家当场无言的时候,我潜意识里觉得这部法规危害之大不是我们所能想像的,如果任由这样的“专家”胡天瞎地的胡搞,本已经由市场化杠杆过滤和消化慢慢形成的市场雏形不仅不能依市场作用慢慢导入正轨,反而被人为搅动了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结果与国内改革前景令人极为担忧,也为关起门做学问的“专家”们感到担心。</p><p>谈到提升个人职业竞争力,就无法回避职业道德和个人学习能力二大问题,在诚信尚未达到普遍共识和个人诚信档案不健全的今天,新法的轻率冒进和拔苗助长,是再明显不过了。</p><p>国外经济学家在论述接下来即将来临的全球经济消退期时,我看我们真的要做好心理和物质准备以规避风险了,这个风险现在也包括上层建筑的意识方向问题(这可是新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问题,呵呵,毕竟,改革开放后,上层建筑的部分法规虽有偏颇之处,但方向性还是令人赞叹的)。事实上,外向型企业已经嗅到硝烟的味道了。</p>
dennyyou
发表于 2007-12-21 12:43:07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eaglet2006</i>在2007-11-30 8:53:46的发言:</b><br/><p>你是HR从业人员的耻辱</p></div><p></p><p>他只是说了一句大实话而已。对于不良劳动者的深恶痛绝,不仅仅是他一人的观感,虽然他发泄的论断值得商榷。</p><p>个人职业化是个漫长艰辛的进程,所有不良劳动者对整个社会发展是存在阻碍作用的,他们都需要正视自身的不足才会令自己从一个不良劳动者蜕变成合格或优秀的劳动者,这期间除了自身的努力学习外,社会环境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新法营造的社会环境是不利于不良劳动者的进步的,所以才会引来许多人的质疑。</p><p>这一点尚请理性对待。呵呵!</p>
solarxia
发表于 2007-12-26 08:38:43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shijie</i>在2007-11-10 14:09:06的发言:</b><br/>我不认为这种事件与华为的企业文化有悖,在目前的中国企业,根本不适合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会对华为的后期发展带来很大的制约,企业为了发展,而绕过新《劳动合同法》,无可厚非。</div><p></p>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