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入深海 发表于 2007-11-2 08:47:21

华为补偿10亿元鼓励七千员工辞职 被指逃避责任

<p style="TEXT-INDENT: 2em;">“连任正非都要改工号了,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昨日下午,华为员工黄明对记者说。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以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老员工先辞职再竞岗 </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来自华为员工的消息显示,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10月前华为公司先后分批次与老员工私下沟通取得共识,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老员工辞职之后,这些有着华为最老的工号也将消失,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据华为员工透露,华为总裁任正非、副总裁孙亚芳在内的一批华为创业元老,也将进行“先辞职再竞岗”。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华为的补偿方案 </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华为多位员工提供的信息显示,此次“先辞职再竞岗”时,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将获得华为公司相应的补偿,补偿方案为“N+1”模式。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N为在华为工作的年限,打个比方,如果某个华为员工的月工资是5000元;一年的奖金是60000元,平摊给每个月就是5000元的奖金,假如他在华为工作了8年。那么他得到的最终赔偿数额就是10000元(工资+年奖金平摊)乘以“8+1”,计90000元。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而此次自愿辞职的老员工大致分为两类:自愿归隐的“功臣”和长期在普通岗位的老员工,工作年限均在8年以上。其中一些老员工已成为“公司的贵族”,坐拥丰厚的期权收益和收入,因而“缺少进取心”。由于这些老员工的收入相对较高,华为公司为他们辞工支付的赔偿费,外界预测总计将超过10亿元。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来自外界的解读 </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即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此前即已经引起各方的强烈的争议。此次华为“先辞职再竞岗”,被外界解读为直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为目的。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华为向来倡导员工的危机意识,通过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员工,和7000多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任正非和华为的管理风格矛盾。事实上,这也是越来越多的企业面对《劳动合同法》,必须思考和应对的。”昨日下午,深圳<a href="http://weather.qq.com/preend.htm?dc296.htm" target="_blank"><img alt="点击查看深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 src="http://img1.qq.com/weather/pics/5619/5619723.gif" border="0"/></a>雅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阎斌分析。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是《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之前出现的一个新问题。”昨日下午,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华为的作法予以关注和研究。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另据记者了解,同在深圳的另外几家大公司如富士康、中兴以及比亚迪表示暂无类似举动。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strong>辞职,有人欢喜有人愁 </strong></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文员补偿最低仅为2万元,项目经理可获偿16万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刚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真的难以接受。”文员李敏说她20岁背井离乡来到深圳,8年来只身一人在华为工作。照这个模式计算,做文员的李敏最终能得到20000元左右的补偿金,这个数目对比其它岗位要低得多。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李敏说,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辞职。“在深圳2000元一个月的工作一大把。我在华为做了8年的文员,很有经验。如果真要离开华为,不愁找不到2000元的工作。”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和李敏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手中握有华为股份的管理人员。今年34岁的张伟强已经在华为工作了12年。10多年前,张伟强怀揣“淘金梦”来到深圳,他先在广东一知名电子企业工作,后跳槽华为。12年后,张伟强已是华为某部门的一个小组长,相当于“项目经理”的角色。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混了12年,华为给了我十几万的股份。”改工号后,张伟强可以获得大约16万元的赔偿。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王宁是华为某三级部门的主管。按他属下的话说,他手中握有华为“特别多”的股票。30万左右的股票,加上奖金、工资,王宁一年有50万元左右的收入。“这样的价钱是别的企业给不起的。”王宁担心如果哪一天华为动真的炒掉了自己,他到哪里去找那么高工资的工作?(文中员工均为化名)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采写:本报记者 姜锵 见习记者 黎媛 </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p><p style="TEXT-INDENT: 2em;">南方都市报 </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luenfn 发表于 2007-11-2 10:29:51

很是震撼,不知道公司的出发点是什么

蓝色阳光 发表于 2007-11-2 11:24:30

<p>一个不负责的公司!<br/>估计不少公司将效仿!</p><p>基层劳动者是受害者!</p>

wangzw 发表于 2007-11-2 15:14:42

<p>狼,缺乏人性!华为没落的开始!</p>

dqsvictor 发表于 2007-11-2 21:20:58

<p>保持高竞争力的一种思路(对员工\对组织).</p><p>关注进展</p>

海上扬帆 发表于 2007-11-2 22:17:15

估计他们公司会这样做,一个为了盈利可以做出任何手段的公司,确反而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就是责任。。。对待员工,社会,和国家的责任

tenlet 发表于 2007-11-3 00:47:20

这种企业这真是垃圾到无话可说!如果我是他的员工,辞职之后永不回头!如果我是他的客户,永远断绝生意来往!如果我是主管行业的政府官员,一定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一方伊人 发表于 2007-11-3 09:19:31

华为此举的背后原由是什么?企业的血液更换,谋求新的持续发展。

liubo12921 发表于 2007-11-3 15:18:03

我个人认为华为的举动一是规避即将到来的新劳动法,二是给公司一些员工触动,保证公司发展的激情。

华云 发表于 2007-11-3 15:42:34

一个雇佣的创新,能真正起到创新与否,需要进一步考虑!竞争上岗是一方面,但是很多人在刚感到《新的劳动法》能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这种举动变成为了人们想象的泡沫!是否减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也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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