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泰:不孝和邪淫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p> </p><p> 法律的作用除了治国平天下外,就是维护道德了。如果天下本来太平也就不需要法律了。所以法律并不是很好的东西,我希望哪天法律可以从人间蒸发。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人类进入了无法无天的乱世,还有一种就是天下真正太平了,连人心都太平了。我当然期望的是后者。<br/> 在还需要法律的时代,我们也要明白,道德要比法律重要,法律要为道德服务。如果一个人做了件事情,在道德上是受到谴责的,但在法律上却是无罪的,也不需要受到任何处罚,这个法律就是有缺陷的。同理,一个人做了件在道德上受到褒奖的事情,但法律对他没有任何奖励,这样的法律同样是有问题的。所以法律跟道德冲突,错的一定是法律。<br/> 中国古代的法律虽然有很多严酷的地方,但优点也是不少的,法律与道德高度结合是我们的一个优良传统。今天的法律在这方面很松懈,对社会的和谐是不利的。古代中国立法最根本的基础就是两句话:“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一切法律都从此衍生,这也是我国传统道德的出发点。要注意,如今有人提倡所谓的新道德,我是不屑一顾的。正直明智的人就是要坚持传统道德不动摇,传统道德都是往圣先贤制定的,不会有错,虽然几千年来混入了少数的糟粕,但主体是好的。末法时代,魔强法弱,所以出了很多新东西,但大多都是扰乱正法的,须要警惕。<br/> 世间最大的善行就是孝道,古代以孝治国,举孝廉,不孝是要杀头的,孔融就是被曹操以不孝的借口杀掉了。今天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种种悖逆不孝的行为,实在是枚不胜举,为什么现在这种惨不忍睹的现象会越来越多呢?原因很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在这方面的缺失。虽然法律也规定了赡养老人,禁止虐待,但显然非常不够,惩处太轻。不孝的行为我们天天可以看到听到,但很少见到有谁因为不孝而进了监狱。要有专门的立法才行。<br/> 道德的严重滑坡,导致很多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在今天成了家常便饭。无论是媒体还是社会,到处都在渲染情欲,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也像瘟疫一样蔓延。这是很邪恶的事情,而法律在面对邪淫的洪水猛兽时却显得非常软弱无力。现在有了网络,很多妖魔鬼怪就利用网络毁灭世界。像中国的李银河,木子美,芙蓉姐姐,还有什么国学辣妹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魔子魔孙下世作乱的。她们在网络现实中发表了那么多大逆不道,丧尽天良,无廉无耻,不堪入目的东西,不但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反而还因此名利双收,这真是惩善扬恶了。如果在古代,这些家伙至少也得被凌迟。如果我有足够权力的话,这些家伙即使不枪毙也一定得终生监禁。慈悲多祸患,方便出下流,乱用宽容同样危险。<br/> 今天的世间问题很多,但最大的问题还是这两个:一是不孝,二是诲淫诲盗。出现这样的问题跟今天中国人尤其是中国青年盲目崇拜西方文化有很大关系。西方文化,特别是流行文化,基本上是可以否定的。西方文化最优良的地方也就在《圣经》里,其它的没什么可取的。人类的唯一出路还是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所以不要往前走,要走就走回头路。对一切不道德的行为,法律都必须予以惩罚,对于不孝和邪淫这样大逆不道的行为,法律要给予最严厉的惩罚,给天上多增加一些众生,让地狱减少一些众生,这就是法律的大慈大悲了。</p><p> 遗民黄泰 撰<br/> 2007年9月11日</p> 全文是读完了,因为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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