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aolbf 发表于 2007-8-14 15:29:43

marcohzj 发表于 2007-8-15 18:14:06

真正对对簿公堂,三面向公司比较难得直。就象王海打假,初期有一定效果,后期比较难得直了。

dqsvictor 发表于 2007-8-21 16:14:37

<p>小心呀,这种事会越来越多.</p>

lldtm 发表于 2007-8-21 16:45:58

<p>天,还有这种事情!多谢楼主提醒</p>

roy2008 发表于 2007-8-22 08:50:18

<p>记得以前做网络的时候,大家都笑称ICP就是Internet Copy &amp; Paste,也就是国内的ICP根本就算不是真正的Content Provider,大家都复制抄袭别人的内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内容是有版权的,是一种知识产权。</p><p>在国外这种情况很少,那些ICP非常小心这点就不说了,你在论坛法帖,如果copy别人的有版权的文章也是会被立即删贴的,人人都有这个意识,一般更多的是做连接。</p><p>其实这就是国内网站知识产权意识淡薄造成的,不能全怪这家<font face="宋体"><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 mso-hansi-font-family: '';">三面向公司</span>,也许这样“整治”一下反倒是好事,大家都会更加小心,都去学习法律条款,用正确的方法来保护自己。</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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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不小心成了被告(警惕版权陷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