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伟 发表于 2007-7-27 09:31:22

网友讨论济南暴雨伤亡遭拘留 被指散布谣言

<p><a href="http://www.sina.com.cn/" target="_blank">http://www.sina.com.cn</a> 2007年07月25日10:03 <span class="linkRed02"><font color="#a20010">南方报业网 (转个新闻,大家小心)</font></span></p><p><span class="linkRed02"></span>23岁女子回帖参与暴雨讨论,被指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p><p>  昨天,济南当地媒体报道,<a class="akey" href="http://news.sina.com.cn/c/2007-07-19/213213485004.shtml" target="_blank">济南暴雨</a>受灾后,网友“红钻帝国”因为发帖“内容有明显的唬人噱头,营造了暴雨过后的恐怖气氛,里面有灾害造成多少人死亡的虚假信息”而遭举报,后被警方找到后,警方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p><p>  记者调查发现,被拘留的这位23岁女子只是一名普通网友,在婚纱影楼工作,济南暴雨后情绪激动地参与了论坛里的很多主题讨论,但数据记录显示她并未发过主帖。</p><p>  本报记者采访了当地警方,但警方不愿透露“红钻帝国”发帖内容,理由是担心帖子内容再次引发社会恐慌,同时也拒绝透露该网友的具体身份。</p><p>  <strong>暴雨前就已注册</strong></p><p>  昨天,济南当地媒体报道称,被拘留的网友姓李,“7月21日至22日注册网名‘红钻帝国’在某论坛恶意散布谣言,意图在群众中制造恐慌气氛,性质较为恶劣。”</p><p>  很多网友就此认为红钻帝国是在暴雨后故意注册发帖造谣。不过,记者查看舜网论坛数据记录,发现红钻帝国是7月16日下午注册的,而且在“7·18暴雨”前就已经在跟帖了,主要是在“漂亮<span class="yqlink">
                        <a class="akey" title="新娘" href="http://www.iask.com/n?k=%D0%C2%C4%EF" target="_blank">新娘</a></span>”板块活动——她和论坛上的很多人一样,都只是一名普通网友。</p><p>  21日13点多,红钻帝国开始参与“路路畅通”板块的济南暴雨讨论,网站数据显示,到她22日13点回最后一个帖子,整整一天时间里她发了200多个回帖,论坛级别迅速从新手变成“论坛游侠”。23日上午10点多她离线后没有再回来。</p><p>  从数据记录来看,红钻帝国一直积极参与论坛讨论,但并未发过主题帖。</p><p>  <strong>引述朋友说法</strong></p><p>  红钻帝国是舜网论坛暴雨大讨论中的激进派,特别是在银座商场进水是否有人被淹死的问题上,她认为肯定有人死了,只不过真相没有公布出来。像很多网友一样,她在回帖中转载了其他网友的现场描述,还引述了自己朋友的说法,不过也承认自己并未亲眼看到死尸。</p><p>  在济南,记者采访过的大多数人都曾听自己朋友说过商场有人淹死的传言,但并没有任何证据。也有网友问红钻帝国要证据,她说自己没有义务提供证据,只是不相信那些辟谣,并称“我只信我身边朋友对我说的话”。</p><p>  论坛上部分网友质疑商场淹死人的网络传言,并有人发表澄清谣言的帖子。红钻帝国认定这些论坛新注册的新手都是商场的“枪手”,言辞非常激烈地抨击这些网友,骂他们是“狗奴才”。</p><p>  红钻帝国激烈的态度引起了部分网友的极大不满,一度有多名网友与她笔战,双方炮火不断升级。有网友劝诫红钻帝国不要谈论这个话题,以免被以传播谣言的罪名拘捕,“你毕竟只是怀疑,真相你永远不知道,把你抓起来理由很充分!”</p><p>  <strong>7·18济南下雨了吗?</strong></p><p>  据悉,红钻帝国激烈“攻击”银座商场的行为引起了商场方面注意,该商场高官报警,警方出动并找到了这个23岁在婚纱影楼工作的女孩。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p><p>  消息人士透露,虽然网上和她发布的类似传言很多,但只有她触怒了商场,“一家大型企业高管报警,警方也就只好出动。”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称。</p><p>  新闻24日见报后,论坛上部分网友表示开心、振奋,并评价说“活该”,“这种造谣生事、恨不得济南大乱的人就得抓起来”。</p><p>  也有部分网友进行了质疑,“法律对言论自由和造谣有没有什么定义啊?”有网友指出红钻帝国并没有自己编造什么东西,而是和很多人一样转载和引述,虽然态度激烈,但并非故意造谣。“造谣应该是明知是假的还四处散播吧?难道自己相信是真的也不能说吗?”</p><p>  还有网友指出,就像没有证据证明有人在商场被淹死,同样也没有证据证明红钻帝国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既看不出故意,又看不出有公共秩序被扰乱,毕竟只是一个当地论坛。</p><p>  昨天论坛出现一条新帖《7·18济南下雨了吗?没有吧!》,跟帖者大都“表示”没有下过。</p><p>  ■<strong>专家说法</strong></p><p><strong>  传播小道消息≠散布谣言</strong></p><p>  网民把道听途说的暴雨淹死人的消息发到论坛上,是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p><p>  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指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应与传播小道消息区分开来,后者不属于违法行为。前者属于结果犯罪,不单单要有基本散布谣言的行为,如果不造成后果,则不违法。造成的客观结果是有具体指标的,比如造成人心惶惶,抢购,秩序混乱,大家不敢出门等等。对于网上发帖的行为,还要看这个帖子有多少人看到,有多大的影响面。比如被广泛转载,就证明大家对这个消息感兴趣,也是衡量社会危害性的指标,还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发帖,比如政府已经辟谣,还在发帖,这也是一个衡量指标,不能笼统地看待这一行为。</p>

hr_jhj 发表于 2007-7-27 09:41:11

7.18是我们济南人心中的痛!!!!!

cool0882 发表于 2007-7-27 10:54:56

<p>中国政府永远是强势的。愈加之罪何患无词!</p>

把问题搞大 发表于 2007-11-20 17:24:09

舆论监督要讲究一个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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