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归灵
发表于 2003-5-6 14:05:00
能跟这么有才华的hover一起共事,是我三生有幸啊!:)
hover
发表于 2003-5-6 21:03:00
千万别客气 ,大家一起学习,呵呵
二丫
发表于 2003-5-7 13:18:00
同样的工作性质,我深感惭愧啊
夜归灵
发表于 2003-5-7 13:26:00
那二丫MM是不是也应该多谈谈你对战略的看法呢,呵呵:)
johnkingzzk
发表于 2003-5-14 15:59:00
值得借鉴!hover,h
寒秋
发表于 2003-5-14 19:35:00
果然是十分有见地,佩服,希望多多交流
sun_weihua
发表于 2003-5-20 20:41:00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非常同意hover的观点, 不是拿来即用, 也不是唯我独尊。
十年之后的中国,不一定是现在的美国,也不一定是十年后的美国。
支持!
demotool
发表于 2007-12-27 12:15:00
<p>营销的目的就是要是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的目的在于深刻认识和了解顾客,从而使产品/服务完全适合顾客的需要,而形成产品自我销售。</p><p>呵呵。支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