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gzhiluh 发表于 2007-7-18 09:19:14

[转帖]认真学习郑筱萸遗书!

认真学习郑筱萸遗书!<img src="http://www.my1510.cn/files/my1510_5/1090493637.jpg" alt=""/>
        <div class="postbody"><div class="postcont"><p></p><p>  七月九日,郑筱萸刑前“悔恨的遗书”全文发布,其中出现了一段“当官不好玩”的感叹,摘录在下——</p><p></p><p>  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为我这个岗位的责任太大,如果我在其它的局级或部级岗位上,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当官一定要负责任!不要以为当官是什么好“玩”的事,不负责任的结果最后很可能就是我这样的下场!</p><p>  ……</p><p>  我现在最后悔的是不该从政。我1968年从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我应该一直搞业务。如果我一直搞业务的话,毫无疑问我现在早已经是教授了,我会照样生活得很好,我也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从政了!</p><p></p><p>  这个富有想象力的中国高官在刑罚之前向世人做出了一个假设,既“如果我一直搞业务的话,毫无疑问我现在早已经是教授了”。这个假设无疑是精辟的。</p><p>  郑筱萸在死前似乎没有以往临死之犯,多要做的豪言壮语,“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叫后人绝不要效仿我的罪过”等等。郑筱萸的遗言倒似更符合“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原理。什么是“善”呢?真话也!而郑筱萸的善言恐怕又不单单是劝戒后人从善的意味。郑筱萸的善言恰恰冥顽不化,透着不服。遗书的前面部分不是有举例不服吗?且看——上世纪八十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对当时国务院一位副总理的“记大过”处分;上世纪九十年代大兴安岭着火期间对原林业部长杨中的“易地再职”的处分;近期的松花江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局长解振华也是辞职了事;重庆的天然气泄漏事故,死亡达200多人,中石油的老总马富才也就免职了事……“我是部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哪!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p><p>  中国历来就由封建司法理论里传承而来有“杀一儆百”一说。那意思无非是杀一个,吓唬吓唬其他多个以减少更多的犯罪可能;相似的事例还有民众集体为某犯罪人签万人名,要求减刑,理由又只在该人“的确是个好人。”、“犯罪实属被逼无奈。”云云;更有来自上层官方常见用语“严惩不贷”、“加大力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等说。充分透着蔑视法律,人治大于法治的腐朽观念。</p><p>  郑筱萸作为共 产党的高官,正是实实在在地继承、发扬和光大了这个“传统理论认识”。郑筱萸并非认识清楚了自己的所罪、所死其内里原由,却看似天真地假设了一回可以不死的可能性——既官阶做到恰倒好处即可,不必太高。拿郑筱萸的原话说,就是“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为我这个岗位的责任太大”、“如果我在其它的局级或部级岗位上,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p><p>  郑筱萸的“其言也善”倒是的的确确提醒了我们“杀一儆百”可行吗?“严惩不贷”有效吗?司法上的“加大力度”仅仅为了“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就真的可以做到长治久安了吗?司法的事情,真的就可以以一当十,以儆效尤,一蹴而就,从此天下太平吗?</p><p>  郑筱萸遗言最具警示的关键,在于提示我们:土壤的普遍碱化岂能以杯土之改良而代替?换句话说:一座危楼的地基没有打好,岂能以换掉一砖两瓦而希冀解危呢?</p><p>  郑筱萸的被处极刑,似乎是抓到了假药的出现源头,似乎也是有些人认为的既治根又治本,非也!当郑筱萸说道“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舆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这引起了我的反思……”的时候,我们该想到的不光是一个高官,而该想到的还有千千万万个在郑筱萸看来“当官”没有当得“太高”,“责任”即可“不大”,又像郑筱萸所说“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p><p>  中央的杀高官当然会引发全球震撼,这是杀十个小官也绝不能取代的轰动效应。而遍地的犹如湖南“东方鼠杀入广东餐桌”的人众行动却不是可以一杀了之的,何况杀的只是一人。你能杀得了全部吗?由此看,塑造政绩的传统久已有之,根深蒂固。</p><p>  杀郑筱萸杀得好,郑筱萸的一纸遗书亦是写得好之又好。从现在开始,号召全民认真学习郑筱萸遗书的精神内核,学习一年不要中断!</p><p></p><p>【郑筱萸遗言】《悔恨的遗书》全文 </p><p></p><p>  我1944年12月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想我由一个赤条条的小男孩最后出息成为一个国家的部级官员,我的人生应该说是很成功的,我对得起父母给予我的这条生命。随着我职务的不断变换,官越做越大,我给我的父母和家族一次又一次地带来惊喜、兴奋、自豪和骄傲,郑氏家族因我而光宗耀祖;然而,如今我以这种方式来为我的人生画上“句号”,我成为全国人民舆论的焦点,我被全国人民唾骂,我又使我的父母和家族蒙受了巨大的耻辱!此时此刻,我真不知该对我的父母(倘若他们地下有知的话)和家族说些什么!</p><p>  说句心里话,我即使是天天做梦,也梦不到我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在中国,因“犯玩忽职守罪”而获死刑的部级高官建国以来我是第一人。上世纪八十年代,“渤海2号油轮”失事,当时国务院的一位副总理给的是“记大过”的处分;上世纪九十年代大兴安岭着火,林业局长的“处分”是辞职;近期的松花江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的局长也是辞职了事;重庆的天然气泄漏事故,死了200多人,中石油的老总也就是个免职。因“渎职罪”而获死刑的也有,就是重庆的“彩虹桥垮塌事件”,一名县长被判死刑,但县长属基层官员,和部级官员还没法比。所以,当一审判处我死刑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是一般的震惊!我是部级官员哇,我没有直接杀过人哪!我的第二反应是不服!我认为量刑过重。</p><p>  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舆论却是一片的叫好声,大家咬牙切齿地鼓掌欢呼。这引起了我的反思。我为什么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愤?原来是我这个部门太重要了,我这个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权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虽然没有亲手杀人,但由于我的玩忽职守,由于我的行政不作为,使假药盛行,酿成了一起又一起惨案。这个帐我是应该认的。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为我这个岗位的责任太大,如果我在其它的局级或部级岗位上,即使是受贿的额度再大点,也不至于掉脑袋。我的悲剧使我得出了一条经验,那就是当官不要当重要岗位上的官,并不是权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当官一定要负责任!不要以为当官是什么好“玩”的事,不负责任的结果最后很可能就是我这样的下场!</p><p>  从我被判死刑这件事上,彻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王怀忠临死时就说过:看来这次中央反腐败是动真的了。我的死刑再一次证明了中央反腐败的决心。</p><p>  我现在最后悔的是不该从政。我1968年从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我应该一直搞业务。如果我一直搞业务的话,毫无疑问我现在早已经是教授了,我会照样生活得很好,我也就不会落得今天这样一个结局。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绝不从政了!</p><p>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个世界去了,我现在最害怕的是,我将如何面对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们能够原谅我、饶恕我,我这不已经遭报应了吗?</p><p></p><p>                 二00七年七月九日,郑筱萸绝笔</p></div></div>

随便翻翻 发表于 2007-7-19 14:57:45

<p>无言。</p><p>一直在企业里待着。自我感觉没有从政的胆量。在企业里,跌倒了再爬起来就可以了,而在政途,只能有一次失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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