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芝华士风波”:一场传媒与品牌的博弈
<p>2005年度的中国市场对于众多知名商业品牌可谓多事之秋,肯德基、宝洁、强生、雀巢、高露洁、哈根达斯、光明……一个个叱刹风云的国际著名品牌陆续在中国市场上遭遇到空前的企业危机冲击。步入2006年,情况似乎仍然没有太大改观,从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国际品牌仍然成为商业组织危机事件的主角。企业危机的类型也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安全和企业形象方面:芝华士12年份门风波、丰田锐志漏油事件、博士伦护理液引发眼疾、欧典地板宣传欺诈……。</p><p>当然,不同企业对待危机事件的策略和技巧、对消费者的态度差异,直接决定了其危机公关的成败。我们也同时看到,包括国际著名品牌在内,很少有哪家企业能够在突如其来的危机风波中做到完美应对进而转危为机。危机管理,对所有企业组织和管理者们仍然任重而道远。聪明的企业经营者,应该学会让别人吃一堑,让自己长一智。有鉴于此,我们选取了2006年上半年国内市场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著名品牌危机案例进行回顾和剖析。</p><p><strong>案例一:“芝华士风波”:一场传媒与品牌的博弈</strong></p><p>2006年1月20日,距离农历中国新年只有9天时间,在全球华人最重要的春节前夕,全国消费能力被空前放大,市场的繁荣和火爆令辛勤打拼一年的商家们露出难得的笑容。《国际金融报》刊登的一篇题为《芝华士12年:“勾兑”了多少谎言》的报道,却掀开了狗年中国洋酒市场第一场品牌信任危机-“芝华士风波”拉开序幕。</p><p><strong>事件回放</strong></p><p>《国际金融报》在异常醒目的头版位置刊登出这篇火药味道十足的曝光文章,文中援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所了解的在华销售的国际知名酒类产品芝华士12的成本信息,向欧盟最大的酒类公司保乐力加集团在华经销商-保乐力加中国公司发出四项质疑:芝华士12成本:“25元”缔造“亿元神话”?在华产品销售:大陆市场没有真正的12年酒?全体员工赴英旅游:暴利下的奢侈?品牌价值:“变了味道的水”?</p><p>一连串的极具挑战性的发问,将远离普通消费群体的洋酒奢侈品芝华士拉下神坛,一时间,芝华士成本谎言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传媒迅速传播扩散至全国。“芝华士风波”与其说成是新闻曝光,更不如视为传媒向洋酒品牌发起的挑战宣言,2006年度第一场国际品牌在华信任危机在狗年春节到来前爆发。</p><p><strong>案例点评:</strong></p><p>回顾保乐力加公司对芝华士产品危机的应对,其整体危机管理可以概括为:“亮点颇多,败笔不少”。</p><p><strong>亮点一:迅速行动,快速反应。</strong></p><p>1月20日,在《国际金融报》刊登文章置疑芝华士12成本的当天,保乐力加中国公司即委托其公关公司发布新闻公告。公告指责国际金融报的报道并无事实根据,要求给予书面道歉和纠正,并对芝华士12产品的生产年份控制和成本构成做了说明。一则简单的新闻公告虽没有向公众传递更多的信息,但能在危机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通过快速回应媒体的负面报道而发出自己的声音、表明态度和立场,为其危机公关打好了第一仗。</p><p><strong>亮点二:抓住重点,再度回应。</strong></p><p>1月24日,芝华士生产商保乐力加集团再度以苏格兰威士忌协会(SWA)的名义通过《第一财经日报》向公众作出回应,表示“芝华士12年”年份是足额的。同时,针对成本仅25元一说,保乐力加中国传播总监王珏向媒体透露:“光增值税一项就超过25元。”但至于芝华士总成本,保乐力加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透露具体数据。</p><p><strong>亮点三:高层云集,现身说法。</strong></p><p>1月25日,苏格兰威士忌协会、保乐力加(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和保乐力加集团下属的英国芝华士兄弟有限公司于上海举行联合记者招待会,再次向媒体重申芝华士12年是用多种在橡木桶中醇化了至少12年以上的威士忌调和而成的。</p><p>新闻发布会上,保乐力加董事总经理齐德辉,现任苏格兰威士忌协会首席主管、芝华士兄弟公司首席调酒师以及芝华士亚太区副总裁潘德施、英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及欧盟驻华代表团代表等众多高层人物到场接受记者询问。这一姿态向媒体和消费者进一步表明了保乐力加公司对“芝华士风波”的异常重视,同时,苏格兰威士忌协会、欧盟和英国驻华官员的现身说法,从行业协会和政府组织的两个层面表达了对芝华士的明确支持。</p><p>尽管能够在“芝华士风波”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尽管态度坚定的向公众表达着自己的声音,尽管从欧盟、英国政府、保乐力加欧洲总公司到大陆经销商高层对危机事件给予了相当重视,但从事件后各类媒体铺天盖地的持续质疑报道和评论,从门户网站上77.76%的消费者表示不再购买芝华士的调查数据,我们仍能感受到在整个“芝华士风波”过程中保乐力加公司危机应对的明显缺陷和败笔。</p><p><strong>败笔一:危机信息发布的不透明</strong></p><p>保乐力加公司在“芝华士风波”应对过程中的信息发布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发布声明坚决否认国际金融报负面报道的怀疑,二是通过公司高层、欧洲有关协会和政府组织代表在新闻发布会的答疑来“摆平”问题。但在公众看来,保乐力加在对国际金融报进行强烈职责的同时,又以商业秘密为由避而不谈关键问题,拿不出充足的事实证据及数据来证实事件的两个焦点:芝华士12的年份检测结论和产品成本。</p><p>在1月25日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面对来自全国60多家媒体的各种质疑,芝华士各方代表的相关解释似乎仍然不能让现场记者完全信服。以芝华士12的年份检测为例,苏格兰威士忌协会首席主管坦言超过3年的酒类确切年份很难鉴定。而保乐力加方面则一味声称对自身产品有绝对把握,所以认为无需第三方检测报告。继而又表示说英国大使馆的声明也完全可以作为进口国信赖的标准。在这个产品危机事件频频爆发的时代,消除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危机必须是建立在明确的、充足的、可感知的产品信息发布基础上。</p><p><strong>败笔二:缺乏消费者的直接参与</strong></p><p>“芝华士风波”源起一篇对芝华士产品的置疑文章,但保乐力加公司应该明白,《国际金融报》报道的最要害之处是令本来对洋酒知之甚少的国内消费者产生了严重的芝华士品牌信任危机。事实上,中国市场上大部分消费者对于洋酒的认知仅限于对品牌的泛泛了解,而具体到不同类洋酒的口感、文化、酿造工艺差别,绝非普通消费者能知晓。在琳琅满目的洋酒市场上,消费者的选择依据主要来自于对品牌的感性认识。因此,“芝华士风波”公关的最主要目标是消除现有和潜在消费群体的品牌信任危机。</p><p>令人可惜的是,在保乐力加公司的危机应对过程中,我们看不到任何直接参与的消费者身影。如果在1月25日上海记者发布会上有熟悉芝华士产品的消费者现身说法,解释饮用不同渠道获得的芝华士12的感受体会,又或者组织消费者代表分别饮用感受国内市场及英国本土市场销售的芝华士12产品,感受是否存在口感差异等等,通过直接吸收消费者参与,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进行危机公关,相信将会是绝然不同的效果。</p><p><strong>败笔三:忽略中国政府及行业部门公关</strong></p><p>保乐力加对“芝华士风波”进行危机应对的一个亮点便是请来了欧盟、英国官员以及苏格兰威士忌协会的代表在内的豪华阵容来华游说公关,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公众和媒体在整个事件中却难听到中国有关管理部门和专业行业协会的声音。尽管拿出了英国政府做挡箭牌,但缺乏国内权威检测部门的证明和解释,中国消费者仍然对芝华士年份问题缺乏信任,甚至连不少媒体记者在上海的新闻发布会上都表示了质疑:凭什么认为英国政府的话就一定可信?</p><p>这个现象一方面体现出国内政府某些部门对芝华士事件的不敏感,同时也折射出芝华士对国内政府部门公关的失败。对于保乐力加来说,证明自身清白的最好办法,莫过于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产品的质量检测。如果经过检测确认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芝华士12年”是完全符合质量标准的话,必将会在社会公众中树立起不容置疑的品牌声誉和组织形象。</p><p><strong>案例反思:</strong></p><p>与以往绝大多数知名品牌危机和产品危机不同的是,芝华士事件起源不是由于消费者维权投诉、产品质量安全或重大管理问题,而仅仅由一篇负面性新闻报道引发。自始至终,对最初报道文章的信息是否准确成为了《国际金融报》和保乐力加公司双方争辩的焦点。由于对高端洋酒的了解不多,即便众多消费者对报道内容并不十分确定,但宁愿信其有,不肯信其无的心理迅速引发了中国消费者对芝华士品牌的信任危机。</p><p>法律赋予大众传媒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但是否合理利用这种权利则成为衡量媒体公信力的重要标准。对于一家具有高度责任感、公信力和职业道德的媒体来说,应该在普通消费者和企业组织眼中保持一致的形象:既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对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批判,又不应该干涉参与自由市场竞争的企业行为。</p><p>具体到国际金融报最初的曝光文章,在其提出的四项焦点问题中,除对芝华士12的年份质疑外,其他三项如芝华士12的产品成本、销售利润分配方式、芝华士品牌价值等均不属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行为。正如在同类商品中,总有消费者愿意用高价购买品牌价值更高、影响力更大的产品。但不管价格多少,只要保证应有的产品质量,不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我们便不应将这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视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p><p>所以,“芝华士风波”的真正焦点问题,不是芝华士产品高高在上的售价,不是保乐力加是否从中国市场获得了巨额利润,而是“芝华士12”是否是真正的12年酒。只有这个问题,才涉及到保乐力加公司是否有虚假宣传、市场欺诈行为,是否导致中国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br/></p> <p>这个案例值得好好反思啊,中国的品牌得多向人家学习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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