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_jhj 发表于 2007-6-18 11:09:41

招聘“欺诈”是为了吸引应聘?

近日国务院召开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话会议指出,2007年高校毕业生达495万人,比上年净增82万人。据了解,今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总数比去年增加7万人。形势不容乐观,个别求职的同学甚至愿意“零薪水”就业。 <br/><br/>  然而一位人力资源经理却表示,为了吸引优质应届毕业生加盟,用人单位需要使用招聘 <br/>“技巧”,所谓的“技巧”就是在招聘环节“欺诈”应聘者。记者通过电话和网络,对南农、南理工、南师38位正在求职的2007年应届毕业生,进行了随机调查,发现有11名同学不同程度地遭遇了招聘单位的“忽悠”。 <br/><br/>  <strong>2000元换来的“行政助理” <br/></strong><br/>  “有的招聘单位很会‘忽悠’人”,一提起找工作,正忙着四处应聘的张迁总不忘提醒同伴“千万要小心”。 <br/><br/>  张迁是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7届毕业生。春节后,在一家专业招聘网站上,他发现台湾某管理咨询机构福州分公司正在大规模招聘,其中“行政助理”一职吸引了他。张迁立刻打电话询问该岗位具体工作内容,对方告知“是协助主管开展战略、营运等方面的管理咨询工作”。这恰恰是张迁所感兴趣的,更让他兴奋的是,当对方了解到自己是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时,并没有表示拒绝。对于南方的管理咨询行业,张迁心仪已久,再说这又是家有台资背景的企业,他相信在这里可以很好地锻炼自己。张迁赶紧投了简历,不久,他就收到了公司要求两周后面试的通知,于是张迁从徐州老家赶往福州。顺利通过初试后,他参加了公司成功学方面两天时间的培训。培训结束,便是复试,张迁再次成功闯关。接下来的一周,公司又安排了营销学习。张迁纳闷,“行政助理”为何偏偏重点学习销售?一主管告诉他,行政助理需要每天与各类企业沟通,看对方是否有培训需要。关于薪金问题,主管此时不再含含糊糊,而是明确表示,每月薪酬根据业绩——跟客户签订的定单经额提成。张迁此时如梦方醒,“行政助理”其实就是销售人员。此次面试食宿交通等花费了2000多元,获得的却是一个没有兴趣的销售岗位,考虑再三,张迁选择了放弃,“销售不是我的奋斗方向”。浪费了一个多月应聘的黄金时间,他不得不重新投入到求职大军中去了。 <br/><br/> <strong> 年薪6万=月薪1500 <br/><br/></strong>  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四的翟旭,则比张迁幸运的多,虽然也经历了招聘企业的“非诚信”待遇,但没有太大损失。“6万至10万年薪诚聘网站建设精英”,4月初南京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招聘启事打动了翟旭。翟旭凭借在校时多次开发电子商务网站的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通过了考核。正式签约时,招聘启事上的“6万至10万年薪”变成了月薪1500元。人事经理告诉他,1500元是基本工资,还有培训费用、体检费用、年底奖金及各类保险福利费用等等。翟旭大吃一惊,各种费用加一块,怎么算也不够年薪6万啊。 <br/><br/><strong>  人力资源主管揭秘 <br/></strong><br/>  待就业人数远大于市场空缺岗位数量,应届毕业生薪资低廉,用人单位何必还要通过非诚信手段招聘呢?在南京某地产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作四年的孙小姐道出了其中的秘密。 <br/><br/>  以“行政助理”名称招销售人员的这类行为,圈子里“叫做‘职位包装’”,是“用特别的概念、词汇称呼某个岗位,多用于对营销岗位的招聘,如健康咨询师就是保健品推销员,理财顾问就是信用卡推销员。”因为市场对销售类人才需求量较大,而非应届毕业生多数不愿意从事,孙小姐透露,“很多毕业生都觉得做销售人员没地位、太辛苦,因此企业招聘销售人员有一定的难度,而把岗位换个名称,应聘就更容易接受,等到岗后,就算不想做,一段时间后多数人也会适应的。” <br/><br/>  “职位包装”是招录“技巧”之一,另一种“技巧”则是“待遇注水”。“待遇注水,讲白了,就是企业想以少的付出,招来过硬的人才。”招聘广告说给年薪5万、6万,只是吸引求职者的一种手段。孙小姐说,企业虽然口头承诺求职者将得到丰厚待遇,但到年底HR(人力资源主管)也会以种种理由拒绝兑现。 <br/><br/><strong>  就业指导专家分析 <br/></strong><br/>  对于上述现象,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市场部部长蒋晨阳向记者分析:“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人力资源水平较低的企业在招聘当中可能对岗位等信息描述不完整、不规范,不排除一些企业对应聘者存在误导。” <br/><br/>  长期从事行政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的南农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翟以平教授认为,“这是市场不成熟、不完善的现象”,除了与部分企业管理理念落后、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较低外,“还与法制建设滞后有关。” <br/><br/> <strong> 求职者该如何应对 <br/></strong><br/>  用人单位招聘环节中出现的上述非诚信现象,真的“不违法、不违规”,真的没人管吗? <br/><br/>  记者致电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不在监察受理范围”。对方称“监察部门受理已订立劳动关系的投诉”,而上述情况“若认为受到招聘单位欺诈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该工作人员提醒应聘者,在求职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证据的保留,以便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举证。 <br/><br/>  如何防范招聘“欺诈”?蒋晨阳部长建议,“应届毕业生要提高鉴别能力”,“在校生要多接触社会,尽早对自己作出职业定位,明确一到两个大类岗位的具体描述”。他为广大应聘者支招,应用合同约束用人单位、保障自身权益,“在没签合同之前,很多东西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最关键的是合同”。翟以平教授则呼吁政府部门,“通过法制建设,依靠来自市场外部的力量强制规范市场行为”,另外“还需要在社会道德层面上建设和重构市场行为规则”。 <br/>

superman23 发表于 2007-6-18 11:48:18

<p>忒不地道了。没有社会道德。应聘的一定要小心啊</p>

ericoa 发表于 2012-2-25 19:33:25

~谢谢楼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招聘“欺诈”是为了吸引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