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企业项目管理的组织模式比较分析
<p>一、职能式</p><p>标准的金字塔结构,高层管理者位于塔尖,中层和低层管理沿着塔尖向下分布。通常被划分为不同的职能单元,如工程、研究、财务和行政等。</p><p>长处:将类似的资源集中使用,为相互支持创造了条件。</p><p>缺点:当涉及到多个项目时,这些项目资源使用的优先权上必然会产生冲突;项目协调比较困难。</p><p>二、项目式</p><p>与职能式相反,项目式组织是一个单目标的垂直组织形式。项目化组织方式中,为达到某一特定目标所必须的所有资源按确定的功能结构进行分化(项目化组织的内部结构仍然是功能化的),并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自控制单元。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方面被赋予相当大的权力,并且可以调动这个组织内部或外部的资源。项目的所有参加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都被置于项目经理的直接掌握之中。</p><p>长处:目标的单一和命令的协调。</p><p>缺点:由于资源独占,可能造成资源浪费;临时项目结束时的工作保障问题。</p><p>三、矩阵式</p><p>一种多元化的结构,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化和职能化结构的力量并尽量避免其弱点。</p><p>在标准的垂直层次结构上,叠加了项目协调员形式的倾向和水平结构,矩阵式又分为弱矩阵式、平衡矩阵式和强矩阵式。</p><p>长处:通过项目协调员使各项目目标平衡,各个功能部门条块之间的协调、以及项目目标的可见性;</p><p>缺点:中层管理人员为两个以上的主管工作,当有冲突时,可能处于两难困境。</p><p>适用前提:面临外界压力,要实现多重目标;不得不提高信息处理能力;不得不分享资源。</p><p>必要技术:</p><ol><li> 以特许职权的方式,以高层管理的角度明确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li><li>项目协调员或项目经理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调解矩阵化组织中的冲突。双重权力下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可以建设性地加以引导;</li><li>由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采取积极的步骤来推动工作开展是十分重要的。经常性地午餐聚会或者社交聚会有助于培养一种集体精神;</li><li>项目协调员的权力,主要来自经过批准认可的项目目标、计划和预算。利用这些文件以敦促各部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li><li>要求各职能部门主管和级别较低的任务主管承诺按项目的计划和进度完成工作是极其重要的;</li><li>最好避免与职能主管直接冲突。当情况看来要失去控制时,矩阵式的经理应求助于他的上级;</li><li>协调员应当关心“做什么”而非“怎么样”,记住这一点十分重要。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不要过多干预职能部门的工作;</li><li>矩阵式的许多问题来自项目环境本身所固有的不确定性。认真、经常地规划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li></ol><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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