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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提拔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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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50: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接连几个老板向我倾诉他们的苦恼:“有一个员工,在我们公司已经工作几年了,此人非常认同我们的企业文化,工作积极肯干、任劳任怨,但却没有什么突出的业绩,搞得我左右为难:不提拔他吧,于心不忍;提拔他吧,又觉得不太合适,你看这事怎么处理,我该提拔他吗?”fficeffice" />

这个的问题困扰着许多老板和高层管理人员。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确定恰当的价值尺度和评价标准。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进行有效的平衡与合理的选择,做到“两利相权从其重,两害相衡趋其轻”。

二战期间曾经发生过一场著名的争论:当时许多英国商船在地中海因遭到德机空袭而损失严重。于是有人建议在商船上安装高射炮,这一举动成为当时人们关注的焦点。然而高炮的战果却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由于船员缺乏训练,加上商船在海上摇晃得比较厉害,用高射炮射击天上的飞机是很难命中的,从统计资料看,击落敌机只占来袭敌机的4%,而在商船上加装高炮的成本很高,因此,不少人开始质疑安装高射炮的必要性了,他们认为商船上架设高射炮是得不偿失的;后来,研究人员经过认真统计分析得出了一个结论:在商船上加装高炮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在加装了高炮并向敌机开火的155艘商船中只有16艘被炸沉,商船的安全通过率为90%;而没有加装高炮或者尽管加装了高炮却没有向敌机开火的71艘商船中却有18艘被击沉,安全通过率只有75%。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由于高炮对敌机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使敌机投弹的精度下降了,从而提高了商船的安全通过率。商船运输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前线的物资供给,而不是打飞机,保证自身安全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击落几架敌机的价值。评定是否安装高射炮的标准应该是是否能减少商船的被破坏程度,而非击落敌机的数量。因此,在商船上面加装高炮的做法是正确的。

从这个例子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同样一件事情,由于价值尺度和评价标准不同,最后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同的。而价值尺度又是行动目标的具体体现,行动目标越明确,价值尺度越清晰,评价的标准也就越有针对性。

企业追求(或者在某个时间段追求)的是什么?是否有明确的目标就决定了它的评价标准:如果追求的是工作努力、听从指挥、认同企业文化的结果,那就应该提拔或奖励那些认同企业文化、努力工作的人;如果企业追求的是效益,那就该奖励和提拔那些业绩突出的员工。如果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要得到什么结果,最终只能是左右为难、无从下手。

要让企业的评价体系更加合理,还需要将其划分为合理的层级:上一次的目的决定了下一层的目的;下一层的目标必须符合上一层的目标的要求。这样这样才能更好地确定每一个层级(每一个阶段)的价值尺度,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

21
发表于 2009-12-10 13:19:2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77uu77在2009-11-26 0:32:55的发言:

认同企业文化,老实肯干;在企业多年,虽然没有明显的业绩,但是能留下来,说明公司还是需要这个人。

我觉得,应该提拔他到适合他的岗位。

 

 

关键短语“适合他的岗位”

 

至于是提拔还是调整,在没看到文中提到必要条件的情况下,保留意见。

20
发表于 2009-12-3 14:48:02 | 只看该作者

同意上方观点,一切基于目标。

19
发表于 2009-12-3 13:40:11 | 只看该作者

有德无才,培养使用。

 

关键的是这几个老板有么有真的去培养过这样的员工吧。

18
发表于 2009-12-3 13:19:04 | 只看该作者
他没有突出业绩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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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53:25 | 只看该作者

第一,若员工能胜任,请及时认可(升职或加薪);

第二,若勉强适任,没有什么突出的业绩,可对其加强的培训;

第三,若实在不能适任,要当机立断,该淘汰的淘汰。

16
发表于 2009-12-2 09:14:53 | 只看该作者
培训后提升吧~~就像中央党校一样~~经过学习的人基本上都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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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7:20:25 | 只看该作者

      业内各个层次的管理职位,是企业的公器。

      所谓公器,自然具备影响到部分乃至整体的力量,授人以器,首要考虑的自然是其人能否为部分乃至整体带来正面的影响。

      其人有德少才,而授之以公器,才不足以胜任,德足以反刺其不胜任之实,未几已焦头烂额,继之而众议纷起,此人必心力交瘁,久而生愧悔怨恨之情。如此用人,非励人也,实毁人也。

      故我的建议是:有德有才者必用。有才无德者慎用或干脆不用。有德少才者,量才使用,如何激励他的德呢,精神层面上在企业内设立员工荣誉等级,物质上高荣誉等级者配以相应的休假、养老等待遇。至于有潜力的,在养才方面搞些公费培训亦可。总之,把不胜任之人放在企业公器之上,是很不妥当的。

14
发表于 2009-12-1 08:41: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主要还是用人的标准和尺度上考虑和处理
13
发表于 2009-11-30 21:38:41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哪位员工给自己画的圈有点小

这就需要老板先通过曲线的方式去尝试下

并不需要特别的正式任命

让他先试试  难道不可以吗?

培养了这么长时间,不更多的发光发热有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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