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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转帖]政府充当“买房人”隐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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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11:27: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冯海宁

政府救市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不可乱了方寸。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这应是常识。政府购买空置房,既有可能让开发商产生依赖,又有可能导致廉洁、公平等问题。所以,在购买空置房这个问题上,政府应当理性再理性、谨慎再谨慎。

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保华等日前向公众详解《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空置房,“救市”政策第五条说,政府将出钱买下空置房中的一部分,补贴给需要的低收入人群。(10月26日《新京报》)

郑州此举看似一箭多雕,益处可以罗列一大堆。比如此举可能既增加了保障房供应,又促进了商品房销售。比如,此举可以改变以往保障房位置偏远的问题;多少可以改变贫富人群分居的问题,利于社会和谐;尤其是能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意识,更能促使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权早日得到保障。

但仔细观察,问题又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政府充当“买房人”将面临很多问题,操作起来相当复杂。如果处理不好,所产生的问题远远超越了房地产范畴。

首先是难以说服公众。政府购买空置房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政府花钱的动机、花钱的方式等纳税人都异常关注。从此举救市的大背景来看,政府的动机主要是帮开发商来消化空置房,至于增加保障房供应则是次要的,这显然难以让纳税人满意。

更重要的是,政府大量购买空置房,很可能占用大量公共财政资金,从而挤占其他公共投入,而住房问题只是公共问题的一部分。尤其是,经济下行使得税收还要减少,公共财政面临的压力更大。而且,政府充当“买房人”,不仅不符合经济规律,甚至会扰乱市场,对普通买房人而言极其不公平。

其次,政府购买空置房很难操作。一个问题是购买价格难以确定。如果政府购买价格过低,显然开发商不会答应;如果政府购买价格过高,必然会引起公众不满。由于房价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动态变化中,就价格问题,政府难以应对,或者说难以摆脱质疑。

另一个问题是政府买谁的房子。在目前楼市普遍低迷的情况下,政府这个“买房人”显然比“万人购房团”更耀眼,无疑是开发商争夺的对象,如此,廉洁、公平问题就难以保证。虽然说,可以采用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但由于涉及到区域、户型、价格诸多因素,涉及到的部门、开发商较多,权力就很容易寻租,容易留下隐患。

再者,政府后续管理容易出问题。政府不仅要保证保障房的供应,还要保证保障房的后续管理,涉及物业费等多个方面。如果是政府规划的保障房小区,管理就相对容易,但如果是政府临时四处购买的空置商品房,就难以有效监管,保障房转租、骗购等问题很难避免。

可能在政府看来,完全可以通过阳光手段来打消公众的忧虑,但在笔者看来,实践操作中很难完全阳光起来。近年来,因房地产而倒下的官员不计其数,事实表明阳光并没有洒满房地产的角落,治理房地产腐败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政府购买空置房的过程中,又极易滋生腐败。

有鉴于此,如果政府是出于消化空置商品房的目的,或交给市场来调节,比如降价销售;或通过税费减免来刺激消化,比如国税总局就曾经下发过《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如果是出于增加保障房的目的,应该严格按照保障房规划方案来建设,而不是临时用空置房来打“补丁”。政府救市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不可乱了方寸。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这应是常识。

必须要意识到,政府购买空置房,既有可能让开发商产生依赖,又有可能导致廉洁、公平等问题。所以,在购买空置房这个问题上,政府应当理性再理性、谨慎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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