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买别墅“跑单”?近日,厦门一家房产中介向记者反映说:“易中天签了看房协议,却绕开中介直接与房东交易价值500多万元的别墅,还拒付13万元中介费。”此前,中介工作人员曾到易中天住宅楼前拉横幅讨要中介费,横幅写着:“易中天,还我血汗钱!”他们此举并没能讨到中介费,最终被民警制止。 开着“沃尔沃”看别墅
鑫东龙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张小姐告诉记者,去年10月7日,易中天夫妇开着一辆沃尔沃轿车来。随后,易中天妻子说要看别墅。当时,她带易中天夫妇去看的别墅就在莲前路附近,那套别墅卖方叫价530万元。 鑫东龙方面介绍,易中天是另外一家房地产中介(鑫东鑫)介绍过来的。小张说:“当时易中天对那套别墅很满意,前后看了一个多小时。”小张说,这套房子是房东口头委托中介出售,并没有签《委托出售协议》。但是,中介还是让易中天的妻子签了《房产求购委托书》。在《委托书》第三条第二款,双方约定,“乙方(中介)介绍实地看房后,无论甲方(易中天妻子)通过何种途径与出售方或其代理人私下成交,均视为乙方介绍,甲方应按本委托书约定的出售报价的2.5%支付中介费”。 绕过中介直接买下
但是,当天看房现场发生了一件让中介“不放心”的事。房东儿子的女友认出了易中天,她当场就递了一张纸条给易中天。小张看了很不放心:“我当时就担心,她给的纸条里面是联系电话。这样双方可能会绕开我们直接交易。但易中天说,‘我们不会做这样的事,只要该是你们的,我就会付给你们’。” 小张说,她觉得易中天是名人,应该不至于“赖中介费”。看房后第二天,小张给易中天妻子发了一份传真,详细列出了各种税费清单,大约要收取13.8万元的费用。但两天后,易中天妻子回复中介说:“我们暂不买这栋别墅了。” 中介起初并未在意。但是,等过了几天,中介要带别的客户上门看房时,别墅的业主却告诉中介,房子已经卖出去了,这引起了中介的怀疑。随后,两家中介派人前往厦门市房管部门查询,查询结果证实了他们的怀疑:别墅竟然已经被过户到易中天夫人李女士的名下! 13万中介费该不该付?
今年5月底,两家中介找到易中天夫妇,问他们要中介费,易中天夫妇只愿意给5000元。他们认为,中介没有房主的《卖房委托书》,就无权拿中介费。 记者前日通过手机短信与易中天取得联系。针对中介“跑单”的指责,易中天回短信说:“房主并没有委托这两家中介公司,也不愿意卖房。我们通过其他途径与房主联系,经过努力才购得此房。” 中介则反驳说,现在很多业主委托卖房都是口头委托、多方委托。中介虽然没有《卖房委托书》,但他们手里有易中天妻子签的《求购委托书》,其中约定了所在房产地址。对此,易中天短信回复说:“我个人认为,此事最权威的解释应该在法庭。” 律师说法 委托人应当付报酬 福建一律师认为:房产中介合同属于居间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本案中,中介方带易中天去看房,房东家人在家,也没有拒绝中介服务,而且还向易中天递送了纸条,这可以认定中介促成了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