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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行业] [转帖]谁授银监会四权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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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5 09:5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银监会发布《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

    这位起草人指出,银行监管法规是一个严谨、完整的法规体系,对单项银行监管政策或单个法规条文的理解要结合相关法规去判断。在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比例问题上,《征求意见稿》与《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没有冲突。银监会2003年颁布的现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没有变化,其第八条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没有被修订,仍然适用。

    他强调,银监会注意到,在2003年之前,就出现了个别外资金融机构虽然持股比例不到20%,但实际上已经取得境内银行相对控股地位的个案。为了加强和规范对这类取得相对控制权行为的持续监管,《征求意见稿》对此提出了补充监管规定,是对这类行为审慎监管的加强和完善。

    据了解,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持有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的中、外股东都需要经过银监会审查批准。《征求意见稿》对虽然没有取得25%的股份,但拥有银行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及其审批条件也进行了统一规范。这位起草人说,《征求意见稿》对中外投资人的涵盖是科学的、必要的,也是审慎的。

    他表示,银监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括《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在内的所有银行监管法规的讨论。银监会将在制定相关法规时一如既往地按照《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规定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法规的质量。银监会将坚持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相关承诺,并实施严格的审慎监管,继续稳妥有序地推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开放。

    6000亿控制中资行?失金融控制权比让出国防更险

    银监会已对“取消外资控股中资银行的相关限制”作出了明确说明,然而这一意见稿所引发的后续分析、想像没有就此打住。

    若真的取消外资控股中资银行的限制,那控制我国的整个银行资产需要多少钱?中央民族大学证券研究所教授张宏良给出的答案是6000亿人民币。

    裸露风险大

    控制中资银行只需6000亿?

    根据张宏良的测算,我国全部银行资产约50万亿人民币,按照巴塞尔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规定,占有这50万亿银行资产需要4万亿资本,按照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过5%计算,实际上只需要2.5万亿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持股比例达到25%即属于控股的规定,控股2.5万亿资本只需要6000多亿人民币,相当于900多亿美元,就可以控股整个中资银行资产。

    张宏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其实由于目前银行业股权的分散,外资往往并不需要达到25%的股权比例就可以控股,实际需要的资金可能比6000亿元更少。“花旗控股广发行3600亿资产也不过用了60亿元。这一方面是因为金融的杠杆效应,另一方面在于银行更重要的功能已经从简单的存贷,转变为通过对资源的整合、对资产的重新定价功能来获利。”张宏良表示。

    而目前美国银行、花旗银行等银行中任何一家的自有资本都超过9百亿美元,从理论上来说,它们任何一家都有能力控制整个中国银行业。

    后果很严重

    银行遭外资控股将丧失经济主权

    如果外资控制中国的银行业,这将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张宏良表示:“对于现代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来讲,拱手让出国家金融控制权,甚至比拱手让出国防更加危险。”

    张宏良认为,银行由外资控股,将彻底丧失国家经济主权。如果把现代国家看作是一个大股份公司,银行就是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就是董事长,是国家经济的真正主宰者。银行的信息中心和资讯中心地位若被外资占据,将使国家丧失政治主权和安全保障。

    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最充分理由,是能够能够换得一个好机制,能带来本国金融业的革新、发展。

    但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林可全等人做的一份研究表明,引入外资银行并不是没有成本和代价的。引入外资主要成本之一就是,外资不一定按照本国政府意愿行事,可能会削弱东道国银行体系稳定性和政府对经济的控制能力,从而威胁经济安全。在东道国危机时,外资银行采取的战略是渗透还是收缩,是影响东道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最重要因素。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4-15 09:50:46 | 只看该作者

银监会发布《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

    这位起草人指出,银行监管法规是一个严谨、完整的法规体系,对单项银行监管政策或单个法规条文的理解要结合相关法规去判断。在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比例问题上,《征求意见稿》与《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没有冲突。银监会2003年颁布的现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没有变化,其第八条规定:“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没有被修订,仍然适用。

    他强调,银监会注意到,在2003年之前,就出现了个别外资金融机构虽然持股比例不到20%,但实际上已经取得境内银行相对控股地位的个案。为了加强和规范对这类取得相对控制权行为的持续监管,《征求意见稿》对此提出了补充监管规定,是对这类行为审慎监管的加强和完善。

    据了解,按照《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持有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的中、外股东都需要经过银监会审查批准。《征求意见稿》对虽然没有取得25%的股份,但拥有银行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及其审批条件也进行了统一规范。这位起草人说,《征求意见稿》对中外投资人的涵盖是科学的、必要的,也是审慎的。

    他表示,银监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包括《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在内的所有银行监管法规的讨论。银监会将在制定相关法规时一如既往地按照《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规定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法规的质量。银监会将坚持履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相关承诺,并实施严格的审慎监管,继续稳妥有序地推动我国银行业的改革开放。

    6000亿控制中资行?失金融控制权比让出国防更险

    银监会已对“取消外资控股中资银行的相关限制”作出了明确说明,然而这一意见稿所引发的后续分析、想像没有就此打住。

    若真的取消外资控股中资银行的限制,那控制我国的整个银行资产需要多少钱?中央民族大学证券研究所教授张宏良给出的答案是6000亿人民币。

    裸露风险大

    控制中资银行只需6000亿?

    根据张宏良的测算,我国全部银行资产约50万亿人民币,按照巴塞尔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规定,占有这50万亿银行资产需要4万亿资本,按照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过5%计算,实际上只需要2.5万亿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持股比例达到25%即属于控股的规定,控股2.5万亿资本只需要6000多亿人民币,相当于900多亿美元,就可以控股整个中资银行资产。

    张宏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其实由于目前银行业股权的分散,外资往往并不需要达到25%的股权比例就可以控股,实际需要的资金可能比6000亿元更少。“花旗控股广发行3600亿资产也不过用了60亿元。这一方面是因为金融的杠杆效应,另一方面在于银行更重要的功能已经从简单的存贷,转变为通过对资源的整合、对资产的重新定价功能来获利。”张宏良表示。

    而目前美国银行、花旗银行等银行中任何一家的自有资本都超过9百亿美元,从理论上来说,它们任何一家都有能力控制整个中国银行业。

    后果很严重

    银行遭外资控股将丧失经济主权

    如果外资控制中国的银行业,这将给中国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张宏良表示:“对于现代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来讲,拱手让出国家金融控制权,甚至比拱手让出国防更加危险。”

    张宏良认为,银行由外资控股,将彻底丧失国家经济主权。如果把现代国家看作是一个大股份公司,银行就是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就是董事长,是国家经济的真正主宰者。银行的信息中心和资讯中心地位若被外资占据,将使国家丧失政治主权和安全保障。

    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最充分理由,是能够能够换得一个好机制,能带来本国金融业的革新、发展。

    但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林可全等人做的一份研究表明,引入外资银行并不是没有成本和代价的。引入外资主要成本之一就是,外资不一定按照本国政府意愿行事,可能会削弱东道国银行体系稳定性和政府对经济的控制能力,从而威胁经济安全。在东道国危机时,外资银行采取的战略是渗透还是收缩,是影响东道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最重要因素。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4-15 09:53:14 | 只看该作者

权力遭质疑

    银监会出台办法是否得到授权

    厦门大学客座教授余云辉日前在媒体撰文指出,金融机构的控制权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境外金融机构取得中资银行控制权的标准、审批的流程、监管机构的授权应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来规定。

    银监会是全国人大监督之下的执法机构,而执法机构本身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自我授权的,由谁来制定本《监管办法》中有关涉外内容的主体资格应该慎重对待。

    张宏良认为,这种涉及国资的规定还应该由全国人大来审议。“三会一委应该划到全国人大来管理。即使在西方,国有资产的处置也必须由议会来决定。”张宏良语出惊人。

    后续调查

    多数网友:不能让外资控股

    《每日经济新闻》昨日查询人民网关于“是否应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控股境内中资银行”调查时发现,该投票已经被关闭撤下。

    之前数据显示,自人民网挂出此调查后,短短几天已经有超过70万人进行投票。并且已经有不少网友反映在数据上可能存在问题。对此,该编辑表示他们已经在和技术部门进行研究,可能也会在调查设置上做些修改,然后重新贴出。

    尽管人民网调查暂时关闭了,但是由此引发的热议却远没有结束。而反对派和赞成派也旗帜鲜明地进行着观点辩驳。

    《每日经济新闻》随机采访了几名网友对此的看法。网友励俊表示坚决反对外资控股。他认为,“任凭外资控股银行,等于放弃金融主权。比如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掌握我国大量金融核心数据,这中间涉及国家机密,一旦落入外资,将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而《办法》中竟然规定:境外金融机构取得境内中资银行控制权的,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网友利之敬则援引美国法律关于外资控股美国银行的比例不得超过10%的规定,称“此规定的目的就是绝对不允许外资在真正意义上控制美国银行和美国银行业,因为银行是整个金融系统的核心,而金融系统又是整个经济体系的核心,怎么可能拱手让外资控制呢?”

    而赞成派的理由多为允许外资控股,可以提升我们整个金融行业的水平,加快发展。网友沈晴川表示,“这是一项战略性投资,参与管理,培训人才,加强海外营销渠道,建立全球性金融平台,没什么不好的。当年中金就是摩根一手培养大的,但是最后控制权还是落在我们手里,摩根的人都撤了,其实不用争什么。”

    来源:解放网-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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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 22:53:42 | 只看该作者
控制中资银行只需6000亿?

    根据张宏良的测算,我国全部银行资产约50万亿人民币,按照巴塞尔协议8%的资本充足率规定,占有这50万亿银行资产需要4万亿资本,按照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过5%计算,实际上只需要2.5万亿资本,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持股比例达到25%即属于控股的规定,控股2.5万亿资本只需要6000多亿人民币,相当于900多亿美元,就可以控股整个中资银行资产。

这6000亿中国人出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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