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期,一些用人单位非但不籍此规范用工行为,反而采取要求职工辞职、重签劳动合同或转为劳务合同等形式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少数用人单位甚至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大批职工的劳动合同。甚嚣尘上的“华为辞职门”如今已经落下帷幕,然而这一场“发生在错误时间的人事变革”,到底为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写了一篇精彩跌宕的序言,正所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是中国人特有的民间智慧和处世哲学,因而在新劳动法实施在即,千奇百怪的规避行为也开始在全国各地悄然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