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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爱情,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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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2-25 12:33:1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lzqshr在2007-12-24 16:35:35的发言:
不论什么原因,如果真的有一方松手了,那么你千万别在思想上拔河了,那样你伤的更深。
无论谁不爱了,请轻轻的走开,放对方一条生路,也放自己一条生路。

还没仔细品味楼主的好文章,就先被你的回帖吸引了,爱情是双方的,只要有一方决意离去,那肯定有他(她)要离去的理由,所以,轻轻的放手,也放过自己。

沙发
发表于 2007-12-25 14: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回帖有标题,那我的标题一定是:分享这样的爱情观

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刘小枫书中的一句话:我被出生了(I am born)。我生命的起点不在我自己手里,不是由我决定的,我不能决定我身体的美或丑,我心性的明朗或忧暗,我意志的坚韧或软弱,我自己的诞生完全是偶然的造化,不是我出生了自己,而是我被出生了。

如果说出生不是被我所选择的,那么爱情呢?至少,我还可以选择我爱谁,我如何去爱?我可以不再恋爱,我可以继续深爱,而这一切,在我的选择之中。

很认真的回应楼主的爱情观:

1、什么是爱情?

从楼主的结论出发:爱情是在自我认知基础上的两个人彼此之间的一场平等交易。为何有交易?这种交易真的是“公平”的吗?从降临世间的那一刻起,我们身心都有所缺失,我们总以为,找到了另一半,我们就可以圆满了。我们需要什么,就想要得到些什么,即使外人看上去这场爱情的交易并不那么“公平”,可是于我们的心中,那是何等珍贵而又不可缺失的东西?

于是在找寻之中,我们不断的丢失了自己,又在不断的找回了自己。

2:爱情是如何开始的?

楼主的观点一直强调“公平”,这是一种成熟爱情观的体现,也是风险规避和受伤害最小的保底诉求。而我则认为,爱情是双方的互动,公平只是建立在彼此具备成熟人格的基础上,并且,公平的回报并不在于某一方对公平的追求上,也就是说,只有不追求某样需求,某样需求才真正光顾你。

爱情是一种双方的行为,并且,没有形式(有形式不一定有爱)。

3:做好自己,只爱七分

这个议题的关键不在于爱情只爱几分才能持久,爱通常是意乱情迷难以控制,只是难以控制自我的爱情都是病态的,学会观察自己,如果爱的太深,爱的太依赖,爱的失去自己,那么问题肯定出现在你身上。是你制造了假象制造了机会让对方伤害你,你很享受被伤害的过程,你喜欢当弱者,你喜欢被人可怜,你喜欢让世人把所有指责的目关投向对方……可是,这么沉重的爱,对方能承受得住吗?

所以,爱你之后,我先学会放开你。

4:小爱与大爱

张小娴说:好的爱情是你透过一个人看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

当你舍弃了世界, 世界不会舍弃了你,但你最后会被最珍爱的那个人所舍弃。

5:门当户对重要吗?

门当户对只是一个幌子,最重要的是彼此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是决定一对新人能否白头偕老的内部关键因素,但更重要的则是彼此家庭的相容性,这是决定一对新人能否适应生存的外部关键环境。

两者缺一不可。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往往是失败的,而怀有改造梦想的人则需要先治疗内心的创伤才会谈出有质量的感情来。

6:听谁的意见?

自己内心不被重视、经常被否定或者稍瞬即逝的直觉,还有谈话时彼此能接触的目光。内心的直觉来自不会欺骗自己的潜意识,强烈的意志会否定相左的直觉,而恋人的目光,是辨别谎言最直接的测量工具。

7:拿得起,放的下

不同意这句话:“如果哪天你不爱我了,请告诉我,我绝对不会再爱你。”

理由:爱不是控制,包括不控制对方,也不控制自己。

所有我更喜欢这样的一句话:“爱你,才会让你去看更美丽的风景。”

爱人离去,不悲伤是假的,最悲伤的却不是离,而是失去自身的价值。“是我不够好”,是谁,说放手了,但又在阵痛呢?自己不爱自己,悲剧还会重演。

8:和自己和解

是自爱的过程,有许多人,终其一生,都不曾学会。

PS:我没有困惑,也不会再为人解答疑惑,因为,没有人可以说服疑惑者,除了他(她)自己。不过还是很欣赏楼主的热心解惑,以上仅为思想交流帖。

板凳
发表于 2007-12-26 09: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pirate

我认为你所说的“公平”是指一种“步伐”,我把爱的状态比喻为从彼此相遇的某一个点到一路同行的某一段路,如果说爱结束了,那一定是彼此的距离太遥远了,前面的人不愿意等,后面的人怎么也追不上。每一个人在其人生的道路上走路的“步速”是不一样的,如果说在某一个点上你注定了会和某一个人相遇,那一定是因为,这个人之前经历过的事情使得他的步伐刚好调整到了和那个人相遇的速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于千万人之间,遇到了你所要遇到的人”。

所以两个人的相遇,与其说是“缘分”,还不如说是两个人过去所有行为积累的结果,甚至包括祖先一辈选择居住环境还有婚姻伴侣的结果的加总,从经济学角度说是一种“累加”,从佛法来说却是一种千世“修行”的结果。

4
发表于 2007-12-26 09: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不公平”感,就是前面的人放缓步伐迁就后面的人的机会成本,对于放缓步伐的人来说,如果按照当时他正常的步伐,他会认为他可以得到更多,所有会“不满”;而对后面拼命追上的人来说,最大的“不公平”感就是委屈。
5
发表于 2008-1-3 11: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minerwater在2007-12-28 13:20:00的发言:

首先,爱情与婚姻是两个命题。不具备必然的相关性。

其次,爱情可能搞得花哨,但婚姻务必质朴。

最后,两者的基础都在于自己,做好自己,爱情与婚姻的成色会更好,自己才能更满意。

我很赞同你的观点,文中说道的“门当户对”实际就是针对婚姻的,如果没有婚姻的外衣,爱情可以不需要考虑太多。

我曾经说过“做好自己”,爱情和婚姻才会有美满的基础,但是朋友却说“未必”,我想了一下,“是选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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