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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业] [转帖]百万年薪要请熊猫来烧香 IT企业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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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4:4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24日,“熊猫烧香”案在湖北仙桃市法院一审宣判。仙桃市法院一审宣判李俊、王磊、张顺、雷磊4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名成立,判处李俊4年有期徒刑、王磊2年半有期徒刑、张顺2年有期徒刑、雷磊1年有期徒刑。而在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出示了一份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作为“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李俊,据说在案发后,已经前后有不下10家网络大公司跟李俊联系,欲以100万年薪邀请其加入。

  IT企业是怎么了?百万年薪要买什么?我们可以有以下结论:

  1、IT企业出百万年薪的目的真的是为了引进一个人才。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想引用一段评论分析来为这些IT企业们提个醒:据专家介绍,“熊猫烧香”病毒不是一个高深的病毒,它的“母体”其实是另一个病毒的源代码。换句话说,只要是具备中等偏上水平的专业人员,就能“改写”出这样的病毒。而且在行家看来,“熊猫烧香”病毒的“专业性”不值一提,要破解也算不上很困难。而“熊猫烧香”在网上如此肆虐,流毒甚广,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该病毒以“破坏”为主,而且主要针对普通网民,如果普通人预防措施不当,警惕性不高,很容易“中招”。

  2、IT企业出百万年薪的目的不过是一场网络秀!

  如果目的真的只是作秀,我为这些IT企业感到悲哀。秀什么不好,偏要与一位“网络窃贼”扯在一起来作秀,难道一个企业不需要正面的、良好的社会形象吗?再者,IT企业,他们不需要社会责任感吗?

  3、这是一则伪新闻。

  如果这是一则伪新闻,是一场无聊的炒作,或是一场别有用心的炒作。则证明,我们的网络还是像原来一样,他们还没有从那场肆虐的病毒传播中吸取教训。人们还是没有学会拒绝应该拒绝的和防范应该防范的。

  从噩梦中醒来的人,不应该津津乐道噩梦的制造者,而应该鄙视和弃绝之。盗亦有道,据说黑客们也是有自己的道义和原则的,像李俊这样的,其实是很猥琐的低档次黑客。想当初,熊猫烧香病毒对全国网络计算机的破坏性人所共知,那些曾经惨遭荼毒的人们,千万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痛。

沙发
发表于 2007-9-26 17:18:45 | 只看该作者
美国不是有些黑客后来又造福IT业了吗!还是得给人家改过的机会啊!哈哈
板凳
发表于 2007-9-26 22:13:50 | 只看该作者

熊猫烧香厉害在他的传播性,还有变异反应时间...短短几天内,上千个变种出来..这应该是人才,呵呵现在IT同行竞争这么激烈..弄个高手去防止别人破坏,或者那什么都是值个上百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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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13:53:55 | 只看该作者

IT企业的是非标准没有形成,IT行业还是一个年轻的行业

就像一个年少的人,没经历过多少事情,肯定不会有自己的做人原则。

总之,在这个利益为上的年代,是非标准是可以靠边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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