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冰的违规其实是个必然的现象,中国企业家们违法违规的还少吗?商业大环境决定了个体的选择,最让人感到悲哀的是,在虎符上作弊的,绝不只是他们三个! 在这次节目之后,李书文也在商业实战环节违反了规则,拉了赞助,而评委们法外施恩,让他继续参加比赛,这又怎么算?如果节目的规则是神圣的,为什么同样违规的李书文可以继续比赛?如果节目的规则是象征性的,那为什么董冰就要出局。 整个《赢在中国》的游戏规则本身就存在巨大的漏洞,而且情大于规则、主观性过强的评判过程也只能让人把它更近似地看成是一挡娱乐节目。我不觉得参加赢在中国对企业的发展有什么决定性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