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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4 08:59:0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十年砍柴(《法制日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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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文教局下发红头文件,要求该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将今年的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招生简章颁布后,民间流行“父母不吃皇粮,孩儿难上学堂”顺口溜,而在媒体曝光此事后,此特权招生政策得以叫停。
这条新闻让我想起一个月前参加的一个新闻发布会。在教育部一个关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文件的发布会上,笔者小小地“将”了教育部督导室主任一军,问他:这个文件如果下面不遵循你们怎么办?因为义务教育经费是以县为单位提供财政保障的。这位主任在回答中承认这是影响教育均衡发展一个大问题,作为最高的教育行政部门,这个文件重要的意义是在倡导教育公平。而且中国各地经济发展的差别,教育部希望首先能在县域内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这位官员的回答是现实的,也是无奈的。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生态下,掌握义务教育阶段资源配置的是县一级政府,对他们的行为,再高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是没有什么硬手段制约的——当然你可以说我们有《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但这两部法律在各地实施中走样到何种程度,不用我赘述。家长有钱有势有权孩子便能进好学校,否则就得按着“就近入学”的原则,让自己的孩子像萝卜白菜一样被扔到某个筐里。这几乎成了见怪不怪的“潜规则”,除非某些政府部门做得太过分。
河北东光县文教局的做法便属于太过分甚至可说是太“笨”,引发了众怒。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媒体轰轰烈烈造声势宣传教育公平的时刻,该县文教局“糊涂决策”的根源是,教育不公平在相当多的地方,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了。连地方教育官员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红头文件”只是把这种不便明说出来的“潜规则”变成“显规则”而已。
随便去某地最好的小学或中学,调查学生家长的身份,大约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多数孩子家长非富即贵。为了让孩子进一所好学校,动辄掏七八万“择校费”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而那些手握权力的家长,他们的孩子进这类学校会少掏钱或者一文不花——这说明在交易的过程中,权力折抵了金钱。
掏钱进好学校,固然有悖于教育公平原则,但毕竟给所有家长一种“购买优质教育资源”的选择权,比完全由身份来决定是否有某种特权是一种进步。欧洲封建领主当年的许多特权就是在新兴资产阶级的金元攻势下失效。而东光县教育局这种做法,就是要用制度来保证基于身份而享有的特权,这当然比掏“择校费”更是一种倒退。
当教育不公平还是个不能明说的“潜规则”时,说明包括得利者也承认它是不合理的。如果大张旗鼓用下文件来保证,这说明人家认为享受特权是天经地义。
人常说教育的公平就是起点公平。如果孩子们在人生的起点时,就必须承受因父母身份差异带来的不公平。这些祖国的花朵儿长大后,能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么?和谐社会我以为首先必须是公平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东光县文教局的做法所折射的不仅是教育的不公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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