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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管控作用
那么把子公司的法律体系设计了以后,这个董事会就拥有很多权利,再加上我们通过对董事会的汇报,每次开会前要给我写资产报告,写完以后我们要求你这么表决,你才能这么表决,把这个设计好了以后,这样一来,能够首先第一层面保证,让董事会听我们的话,跟党走,突破了子公司第一层外壳,子公司最外壳就是董事会,它是做宏观决策的,所以我们公司治理,其实真正要讲,我们是在治理体系当中预埋若干控制要素的设计,后面括号全部抹掉,不让对方警觉,就是通过治理剥削子公司的通道怎么解决,别以为傻乎乎的我们设计治理,治理有什么好设计的。治理是西方发展出来的一套旨在保护出资人利益,或维护相关利益者,利益均衡的一套制度安排,不管是美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制度,它没有监事会,还是欧洲的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制度,它的监事会是比董事会大的,其实理论上欧洲是没有董事会,它的监事会其实相当于董事会。但是欧洲人因为监事会里都是家族成员,很贵族,真正欧洲贵族是不戴手表,他觉得不为时间活着,经常听说,像普鲁斯特,法国大作家,《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参加晚会的时候,往往要两到三个小时,我没有时间,也因此把握不了时间,这是一种优雅。所以监事会里的人不像美国的董事会,那么勤勉,那么忠诚,就是一些二百五,所以监事会的人主要防范出事,审计就好,具体业务的事是不管的,业务的事交给管理委员会,大部分欧洲公司只有管理委员会,没有董事会,少部分学习西方,叫做董事会,他是监事会为大。中国干脆兼收并蓄,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之间形成制衡,理论上有一个制衡最好。你说美国连个监事会都没有,谁来监督董事会班子,而且董事会的董事长兼任CEO,一肩挑,更加没人监督了,但是美国靠的什么,外靠法律,内靠内控,等于美国的全美的法律体系,律师、媒体、机构、银行、社会公众就是一个外部监事会,整个社会就是你们公司的外部监事会,全美共享一个大监事会,所以美国的律师,美国的民事律师比刑事律师多十倍,很多律师就是每天找各个公司的茬,然后找中小股东,要不要打个官司,不收费的,我就帮你打,费用我都垫上,最后我们有个分成,而且美国鼓励这种做法,但凡公司有漏洞,告得你没裤子穿,咖啡把一个老太太烫伤,都赔了两千多万美元,麦当劳的,这日子还能过吗?企业的内控就得非常完善,完善到难以想象,否则举头打头,举手打手。中国这三个制衡。
无论他怎么制衡,股东大会把所有重大决策,重大方向委托给董事会,股东大会举一些最后的问题,最重大的问题,事实上真正重大的问题全部委托给董事会,但是考虑到董事会有可能犯错,在旁边设一个监事会,监事会既监督董事会,也监督经理班子,这是一个较好的制衡,结合了美国和欧洲的优势。但是在中国的治理运作里面,事实上仍然是董事会为主,所以我们把董事会班子跟我们保持一致了以后,大头就做到了,但是有时候我们还要保持,要监事会发挥辅助作用,监督家里的班子,跟我们一致的就不监督,甚至故意纵容他作弊,但凡跟我们不一致的,我们就努力去监督,我们是多重标准监督,也作为我们的帮凶。
治理设计完了以后,子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方向性的问题就高度跟我母公司保持一致了,所谓高度跟我母公司保持一致,就意味着在很多情况下会伤害子公司的决策,会伤害子公司利益最大化,但这还没完,我们只保持子公司董事会跟我们保持一致,那子公司经理班子,能不能跟董事会保持一致,未必,因为董事会做的是宏观决策,而经理班子做的是中微观决策,如果经理班子不乐意按你董事会说的做,但你董事会已经这么决策了,我就三心二意地,不拼命整地来执行你董事会的决议,就是随随便便整,最后就会导致什么,因为我做得很随意,你给我制度,我消极执行,任何一个决议都经不起消极执行,一定会把它搞垮。所以这就叫县官不如现管,无论米宏观决策做得多厉害,在宏观决策执行的过程里面,要做一系列的中观、微观决策,而中观、微观决策,反过来会对宏观决策一个反作用力,其实这个反作用力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大,你母公司非要让这个新产品上市,可以,我定价的时候,定的非常贵,最后没人买,你看,经理班子会通过屡次否定董事会的权威,最后夺过一些实权,让他以后再这方面不敢多授权,让我便宜行事,那不是多好吗,或者屡次证明董事会是错的,他就不敢乱指手划脚了,这是最基本的冲击。(作者系华彩咨询集团总裁白万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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