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息谷-管理人的网上家园

[注意]宗庆后个税迷宫

[复制链接] 1
回复
507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08-4-16 09:0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诸多争议声中,宗庆后个税案当事双方昨天均保持沉默。达能方面继续表示,不予置评,宗庆后的电话依旧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并没有给出令人期待的解释。宗庆后的下属则向媒体表示:“你们要相信他(宗庆后)。”

  昨天(15日),达能发布2008年一季度销售业绩报表显示,当季集团销售额上升18.7%,达37.60亿欧元。其中,鲜乳制品业务销售业绩上升10.5%,水饮料业务增长7.0%,婴儿营养品业务增速达到18.8%,医疗营养品业务增速为14.6%。但达能提供的资料中只字未提娃哈哈。

  日期之惑与收入之谜

  娃哈哈工会顾问、和君咨询总裁李肃则继续为宗庆后叫屈。昨天,其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尽管在与这些争议收入相关的四个合同中都注明缴税问题由宗庆后自己解决,但是“达能此前一直告诉宗庆后,税已经在新加坡交完”。据李肃称,每次达能支付给宗庆后的相关款项,“实到账数额均少了一部分。”“当时宗庆后以为是在新加坡缴的税,但是现在也不知道这笔钱去哪了。”根据李肃的解释,去年8、9月份,宗庆后曾经接到达能的传话,“要状告宗总三点,索要商业贿赂、逃税以及国有资产流失。”接到这消息后,宗庆后团队进行自查后主动补缴了税款。对李的说法,记者未能得到达能方面的回应。

  而根据此前《财经》杂志的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8月份接到举报后,迅速敦促杭州地税局查办。而此案正式立案的时间在去年11月。此前达能方面对外证实的是,去年11月曾接受杭州相关税务部门的调查。

  从去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接到举报到11月正式立案,这段时间内宗庆后迅速完成了大部分税务补缴。然而,这个时间差内究竟真正发生了什么,外人似乎一时无从知晓。

  有审计行业专家分析,宗庆后此举意欲证明其主观上没有隐藏收入或者偷逃税款的故意,“但事实上能否证明还很难说。”

  作为娃哈哈集团工会委托的新闻发言人,李肃还表示,奖励股协议中,达能通过无息贷款方式将相关子公司股份出售给宗庆后,随后根据宗庆后的业绩,达能增资回购相关股权,宗庆后不仅还清无息贷款,并得以获得差价,以及其间的红利等收益。

  此前,宗庆后曾在一封公开信中自称:“现在才拿到不到3000欧元的工资。就算他们(达能)所承诺的每年利润的1%奖金(还制定了很多指标,如达不到还得扣减或取消)及每年10万左右欧元的工资补贴,若能拿到手的话,我想我亦可能属于世界上最廉价的董事长兼CEO了。”

  目前爆出有偷税嫌疑的收入主要包括“服务费”以及股权奖励收入,前者涵盖在奖金与补贴之中,而后者即股权激励的相关收入则并未在宗庆后的公开信中提及。业内人士指出,在海外企业工资体系中,高层享有的股权激励收入占据收入的相当比例。宗庆后这位自称“最廉价的CEO”十年间究竟获得了多少收入,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不过从本报获得的资料看,从1996年到2005年,宗庆后领导下的娃哈哈,几乎每年都超额完成了利润指标,短短十年内,娃哈哈合资公司纯利也从最初1.1亿余元增至近十亿元。这从另一侧面,也再次证明了宗的商业能力。

  宗庆后也许不是唯一

  无独有偶,在宗庆后个税谜案之前,素有“打工皇帝”之称的李开复(谷歌中国区总裁)也曾遭遇漏税质疑。中国究竟有多少高管存在税务问题?

  监管和避税好比猫和老鼠。律师指出,避税有两种,一种是合理避税,一种是违法的。“合理避税指每个具体问题上都符合当地法律。”是否涉及偷税则需要视其是否有“直接故意或者采取法律禁止的手段”。

  据业内人士透露,现实中避税方法有很多,例如,“实际上支付给一个人的工资分由多个人领取。还有便是通过各种名目的补贴避税。”此外,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还表示,对于涉外企业的高管,可以通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开领取工资的方法避税。“例如可以与其就职的跨国公司不同地方的子公司签订多份劳务合同,通过在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领部分收入以避税。”

  跨国公司的发展让征税变得更加复杂,但是在全球化趋势下,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对策。君悦律师事务所张杰鸿律师指出,国家和国家、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协定支撑起税收全球化发展,“这是未来的趋势,即一个经济行为,最终只要缴一种税。换句话说,即不能逃税也不会重复征税。”在这一背景趋势下,在中国工作超过一定时限的中国人以及外籍人士全球收入均需要向中国纳税。在税务全球化的同时,中国政府对税务的监管力度正越来越严格。而2006年出台的个税申报制度也是一个佐证。

  有税务审计行业从业人员指出,随着股票期权在企业高管收入中的比重日益显眼,政府加大了这方面的监管力度。“近两年开始涉外公司奖励给高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需要到相关税务部门去登记。登记所涉及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奖励形式、数额、时间等一系列细节。”但是在这一规定出台之前,公司给予高管的奖励是否需要及时补申报?若不申报是否追究责任呢?据这位从业人员称:“对此,相关部门目前还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罚细则。”这位人士同时指出,若股权激励涉及的是海外非上市公司,这种情况如何申报,国内依旧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宗庆后辗转于境外取得的收入,这位业内人士称:“不得不承认,这一个案中,我们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手段去监督。主要靠其自动申报。目前我们还处在监管的初始阶段。”不过这位人士指出,在大气候不断从严的背景下,连续曝光相关高管的个税疑案,对企图打擦边球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

  张杰鸿律师指出:“国家相关税务条例规范正在不断的细化,进步很快。但执行层面的资源,手段技术和方法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与此同时还需要培养社会纳税意识。”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4-16 09:06:40 | 只看该作者
相关报道:从现在开始,认真反思“达娃事件”遗产

  因为《财经》杂志一篇最新报道,已经在台面下又谈判了许久的达能娃哈哈股权争斗事件,再掀巨澜:该杂志报道引述未具名举报人材料称,娃哈哈隐秘复杂的产业实际控制人宗庆后,一度遭遇国家税务部门的税务稽查,而其所曾拖欠的税款高达3亿元之巨。

  在目前个人所得税法面临调整和完善,国家开始将高收入人群(其中不少是民企富豪和跨国公司中国高管)的涉境外收入取得和流动行为,纳入严密监督之时,这个消息曝光,无疑具有极大杀伤力。特别是对至今仍不断重复达能“阴谋论”的宗庆后而言。

  所以宗庆后也立即通过各种渠道,再度发表“惊人”之语,并将税案举报矛头直指达能和其老对头中国区总裁秦鹏。而从那些一贯喜欢热闹、善于炒作的网络新闻所引起的反响来看,宗庆后类似不断重复并自证正确的“阴谋论”,仍在网络舆论上,占据不少市场。

  然而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这种肤浅的以讹传讹上。仔细梳理包括本报在内、对宗庆后逃税这一事件的最近报道,不难得出清晰的逻辑:众说纷纭的谁举报了宗庆后偷漏税,并不是问题核心,关键在于宗庆后逃税事实是否认定,以及 “达娃事件”能给中国商界留下什么样的商业思想遗产?

  比照媒体报道,以及宗庆后和其代理人李肃等的公开回应,不难看出这次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动发起针对宗庆后海外收入的调查行动,已在事实上认定了逃税行为的成立——宗庆后也在去年补交2亿多元税款。故宗庆后方面再去反复辩白或者指控,均无法抹去其行为的实质。

  而笔者通过接近《财经》杂志方面的人士了解到,其实最初的举报者,以及该文的消息来源,也并不是达能阵营的人士,而是另有其人。

  无论从最初宗庆后接受网站访问,到新近其代理人再度在网站的访谈,我们不难观察到这样的事实:不管对方指控多么的激烈,乃至到了“怪诞”程度,达能更多时候依然保持沉默。

  究其原因,这是一个全球食品饮料巨头的傲慢所致,还是一种出于对某种可能存在的更大危险的忧虑?对达能长时间以来,其内部究竟如何讨论和应对危机,我们目前仍没有权威渠道完整获知。但有一点是确认的:若双方再度持续无休止“口水战”(现在已逐渐演变成单向的“口水战”),同时在实际谈判中,又不能以更大的智慧和宽容,实质性推动问题的解决,则势必在更大层面,牵累到整个中国商界的声誉。因为随着事件全貌的逐渐明晰,人们不难明白宗庆后原先大张旗鼓宣扬“最廉价CEO”等说法,在其海外长期获取巨大红利面前,也瞬间破产。

  然而更加速消解的,还有宗庆后和娃哈哈多年苦心经营的商业信誉。要完整探讨宗庆后个人的信誉,如何同娃哈哈、达能公司信誉,乃至更大层面同浙商团体的信誉相互影响与互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在这样一桩牵动全球关注的商战面前,地方政府一直沉默,再用所谓的“自由市场理论”来解释,也显得苍白了。

  与此同时,整个社会亟须从法律、社会、国际接轨、媒体等维度,全面严肃梳理和探讨该事件的“遗产”——我们应当探讨,一种急促的国际化,如何演变成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商业灾难?一种本来可以局限在争议双方私下协商解决的事件,如何突然公之于世,并逐渐脱离了所有相关利益方的控制?还有,那些热衷于追逐表面热闹的媒体,包括那些小报和网站,也亟待反思如何建构一种更为均衡深入观察复杂问题的视角?

  这样一种深思熟虑的“遗产”,自然不容易获得。但面对过往无数惨痛的教训,我们在由衷地承认宗庆后作为一个企业家大开大阖商业天赋同时,也更期望一种更为多元的、正面的“商业思想”——那就是更多时候,其实人们并不只需要那些能最大化挣钱的企业家,而更需要那种在商业思想和诚信上,同样有持续创见的真正商业领袖。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