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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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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6 08:2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司规定我们每月加班不可超出36小时,如果超出的加班小时不予以算工资.但因工作原因必须要加班.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该给予补偿?请家人探讨。
沙发
发表于 2008-2-16 12:40:1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不需要探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都有相关规定,平时加班150%,休息日200%,法定节假日300%。

板凳
发表于 2008-2-16 16:54:57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加班该怎么给加班费应该看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般薪酬的员工,加班费用给予是不受控制,应该根据国家规定给予

相应的加班费用,如果不给予加班费员工有权不加班,当然遇到不可抗力及公司紧急情况下除外。

2、如果员工是公司的中高层员工,可以在入职前协商月薪制、年薪制,并上报劳动局备案,可以在加班过程中不给予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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