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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推荐 收藏 汽车金融公司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与对策思考(作者:薛茹)(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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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4 19:4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外已经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在中国是履行入世承诺后设立的新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均为外方独资或中外合资的汽车金融公司。自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8月作为第一家中外合资汽车金融公司落户上海后,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将其先进的管理经验、风险控制措施等带到了中国,并与本土环境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他们在发展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同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快速发展,也对中资汽车厂商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提出了挑战。

  一、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经营发展中的先进经验

  从已落户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经营状况看,公司能较好地将先进的经营理念及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运作较为成功。

  1、与股东的利益密切相关。目前已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股东均为全球著名汽车厂商附属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实际出资人为著名汽车厂商),股东主要希望依托汽车金融公司为汽车厂商提供资金支持并以此促进车辆销售。汽车金融公司作为串连在整个汽车产业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其金融服务的开展,通常与汽车集团整体的生产、销售紧密相连。从金融产品设计开发、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金融公司都有一套标准化的业务操作系统,并与汽车厂商、经销商之间信息共享。这种标准化的金融服务节省了交易费用,提高了交易效率,赢得了规模效应。

  2、在汽车金融领域经验丰富。一是汽车金融公司的股东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已在国外经营较长时间,在世界众多国家与地区,包括成熟市场与新兴市场都较为成功地开展了业务。二是公司高管人员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汽车金融业务专业性较强,它不仅需要开展此业务的整套专业技巧,而且需要管理人员具有在该领域长期积累的对汽车市场的预判能力、对公司整体运作与管理风险的掌控能力等。现已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负责人均是由外方股东派出的专业素质较高的职业经理人,他们具有在多个国家工作的成功经验,风险防范及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较强,对公司健康有序发展非常有益。

  3、市场调研充分,坚持审慎经营理念。一是在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前,就进入市场调研,不断深入了解中国各地市场的业务运作,使其业务模式能够满足中国所特有的商业和消费环境。而且汽车金融公司所依附与合作的本品牌汽车制造厂商和经销商,已进入中国多年,对中国市场及经营环境比较熟悉和了解。二是已设的汽车金融公司在业务开展的初期,均坚持审慎第一,速度第二的原则,提出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目标。他们根据中国地域辽阔及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差异较大的现状,不断调整信贷策略及应对措施,逐步推开业务模式,即初期仅选择若干发达城市或区域(主要是沿海大城市)开展试点研究,积累一定经验后,再将成功模式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

  4、不断调整经营策略,适应中国国情。由于中国经济信用环境与成熟市场差距较大,部分在国外市场上成功运作的技术手段并不能在中国的土壤中产生相同的效果,故落户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在引进有关风险管理经验的同时,对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经销商贷款等主要业务采取适应中国国情的风险管理手段。

  二、遇到的主要障碍

  目前,虽然落户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正在不断推进业务发展,但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他们在业务经营上仍遇到了一些障碍。

  1、融资渠道狭窄。根据目前业务范围,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吸收境内股东存款、向银行借款和转让出售汽车贷款,但以上融资渠道目前无法完全解决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

  第一,境内股东存款持续性不够。由于境内股东多为汽车生产厂商,而厂商之所以成立汽车金融公司就是希望利用汽车金融公司在金融市场上为其品牌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尤其在资金紧缺时,各股东方都捉襟见肘,不可能为汽车金融公司提供长期巨额资金。

  第二,转让出售汽车贷款难以操作。《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了"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但该融资方式必须是在汽车金融公司融资业务达到一定数量时方可开展,对于解决汽车金融公司目前的资金来源并不可行。此外,以买断形式转让汽车贷款对于解决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并不可行,原因是如以良好资产解决融资问题,则得不偿失,影响公司盈利,如以出售不良资产进行融资,受市场原则制约,难以操作。

  第三,银行借款不能满足公司运营需求。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中未含同业拆借,因此无法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四个月以内的短期资金。从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来看,作为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是其调节资金余缺的重要手段,尤其是汽车金融公司客观上具有弥补短期头寸不足的强烈需求。

  2。获取个人信用记录较难。由于各地的市场环境不同,客户群差异较大,除上海、深圳外,其他城市均未建立起自己的征信体系,而且全国统一联网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尚未对汽车金融公司开放,汽车金融公司很难获得个人信用记录,只能采取家访等原始方式深入了解借款人状况,这增加了公司运营成本以及调查人员的道德风险。

  3。业务范围不适应汽车金融公司发展需求。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过于狭小,一些在汽车金融领域比较成熟的、市场上较为普遍的业务品种如融资租赁未被列入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不利于汽车金融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在国外,汽车金融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和消费贷款业务的比例几乎相当,一方面是消费者有这种需求,另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愿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因为融资租赁业务中车辆所有权归汽车金融公司所有,不需要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一旦消费者违约,公司可以立即取回车辆而不需要通过司法部门,故此类业务具有经营风险较小,经营成本较低的特点。

  4。相关配套政策欠缺。

  (1)库存车不能抵押。由于目前我国车辆抵押的相关法规尚不完善,车辆只有经销售过户后才能办理抵押,库存车辆因没有出售而不能作为贷款抵押品进行抵押登记。国外的通行做法:一是对库存车设置浮动抵押;二是由汽车金融公司从厂商处买入库存车,再将车辆出租给经销商做展示销售,这样在经销商未将车辆全额货款交付金融公司之前,车辆所有权依然属于汽车金融公司,因而经营风险较小。然而目前国内汽车金融公司既不能对库存车设置浮动抵押,也不能通过买卖车辆而获得车辆所有权。虽然汽车金融公司采用与生产厂商、经销商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但这仍是建立在厂商的信用和经销商积极配合基础之上的,不符合成熟市场中的通行做法和以车辆本身作为抵押品担保的原则。

  (2)违约车辆处理成本较高。国外回收车辆处置的灵活性和低成本有助于汽车金融公司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对于经销商贷款车辆,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安排本品牌的生产企业进行回购;对于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回收的抵押车辆,汽车金融公司除可以选择在二手车市场出售外,还可以要求本品牌的生产企业对车辆进行残值评估和回收,实现二次利用;也可以视情况将车辆用于租赁业务等。而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抵押车辆必须经过法院以拍卖、折价等方式收回,汽车贷款的债权人对于违约贷款车辆的处理费时费力。不仅增加了汽车金融公司处理违约贷款抵押品的成本,而且也容易使恶意贷款客户孳生违约意愿,不利于汽车金融市场的规范和成熟。

  三、几点启示

  (一)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1。尽快实现全国车辆抵押登记要求的标准化与统一化。一是对于库存车抵押,建议法律上允许凭车辆合格证进行抵押或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如浮动抵押方式实现汽车金融公司的抵押权。二是对于违约车辆的处置,简化司法程序,给予汽车金融公司在借款人不能履约时,有自行收回和处置汽车的权利,降低车辆处置成本。三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车辆抵押登记制度,确保车辆抵押担保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一致认可。

  2。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建议尽快将汽车金融公司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使用范围,加快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

  3。增加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汽车融资租赁、发行金融债券及同业拆借等业务。这些新业务将有利于汽车金融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和控制风险。尤其是可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逐步核准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票据或金融债券,汽车金融公司利用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用于中长期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通常需要1-3年中长期资金),利用短期融资券筹集资金用于经销商库存贷款(一般需要3-6个月短期资金)。

  (二)中资汽车厂商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人们已逐渐意识到,中国的汽车行业、汽车消费市场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潜力巨大。因此,在外资品牌汽车逐步占领我国汽车市场份额,且通过设立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加快其品牌汽车销售的同时,中资汽车厂商创建自主品牌汽车并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不能回避的问题。

  1。发展的机遇。

  (1)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得到大力发展。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国产乘用车销售继续稳步大幅增长,销售总量已超过十万辆,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份额已接近整个轿车销售总量的三分之一。中国汽车产业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发展,也已经从依靠价格拓展市场发展为注重产品的质量。目前国内销量较高的几个自主品牌如奇瑞、吉利、夏利等,历经数年发展,质量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2)部分中资汽车厂商已意识到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重要性,并在积极寻求合作伙伴。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中资汽车厂商也意识到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对汽车业和汽车消费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它不仅能使潜在的汽车消费群体变为现实的汽车消费群体,而且在拉长汽车产业价值链的同时能够提高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竞争力。目前,中资汽车厂商在设立汽车金融公司条件不成熟情况下,也在积极谋求与外资汽车厂商或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合作。

  2。面临的挑战。一是通晓汽车金融公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才严重缺乏。正如前文所提,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的汽车金融业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求较高,其中对公司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汽车金融公司经营和管理经验。虽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在中国经营过程中也培养了一批汽车金融领域方面的人才,但真正能在汽车金融公司经营发展中有效掌控风险和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屈指可数。二是自主品牌汽车质量还未达到国际标准。虽然中国自主品牌汽车的整体质量逐步上升,但相对于国际轿车制造标准,尤其在产品的研发设计领域,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三是虽然设立中资汽车金融公司能推动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但并不能起决定性作用。汽车金融公司只是镶嵌在汽车产业链上的一部分,只有在汽车制造商具有良好品牌、成熟销售渠道、汽车设计创新能力等前提下,汽车金融公司才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目前,虽然设立中资汽车金融公司的时机尚未完全成熟,但我们应该在国内汽车厂商抓紧提升自主品牌汽车质量的同时,不断总结和借鉴外资汽车金融公司成熟的管理经验,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高级管理人才,尽快为中资汽车厂商安装汽车金融公司这个"加速器",支持高品质的自主品牌汽车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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