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法国最大零售商家乐福集团26日被该国一家法院处以200万欧元的罚款,罪名是做虚假广告、低于成本价促销产品及收受回扣等。
法国埃夫里地区轻罪法庭认为,家乐福在其法国的各家商店内推出了虚假广告,其推荐的某些商品数量太少难以满足销售需求,而有一些产品则不具有广告中宣传的特点和性能。仅此一项,家乐福就被判150万欧元罚款,并需要在法国213家分店的所有收款台张贴有关虚假广告的判决书。同时,家乐福还被认为存在低于其采购价格促销产品,以及与供货商签订秘密协议收取回扣。除了罚款之外,法庭还裁定关于这两项内容的判决要在法国两家大报上刊登一个月,其费用由家乐福集团承担。
---------------------------------------- 促销挤死人新疆家乐福不赔偿 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8月23日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下称家乐福)举行促销活动,拥挤致顾客死亡案件有了结果,由于家乐福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死者家属申请强制执行。天山区人民法院将通过强制执行程序,使受害者家属足额获得182058.5元的赔偿。
2006年12月6日,家乐福大巴扎店举行促销活动,年逾六旬的黄某一早就赶往超市。9时50分左右,久候在超市门口的顾客纷纷乘电梯进入超市,当顾客走到超市入口处时却被保安拦住,称暂不能进入。前面的顾客被堵在超市入口处,后面不知情的顾客仍乘坐电梯涌入,致使电梯口出现拥堵现象。在此过程中,黄某被人挤倒在电梯上。之后,黄某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他的颈椎6椎体2度脱位骨折,颈椎脊髓损伤,15天后死亡。
黄某的家人认为:由于家乐福疏于管理和疏导,致使黄某意外死亡,给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遂要求家乐福支付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16万元的死亡赔偿金等。在遭到拒绝后,黄某的家人将家乐福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审理中,家乐福辩称,事件发生的时间是早晨9时50分左右,并没有到超市的营业时间;黄某摔倒在电梯上,并不是在超市的营业场所内,超市没有对此进行管理和维护秩序的义务。事故发生后,家乐福已支付黄某住院期间的所有医疗费7万余元,因此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天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家乐福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场所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责任,忽视了安全管理,致使黄某遭受人身损害并导致其死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黄某家人提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均属于合理要求,家乐福无权拒绝支付。今年4月,天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家乐福支付黄某家人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8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家乐福没有提出上诉,但一直拒不履行。2007年8月,黄某的家人申请天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剩余的赔偿金。 (来源:新疆都市报 黄丽娜)
【家乐福打人事件】
★ 据2006年12月19日《京华时报》报道, 携程旅行网的女员工藏小姐在北京国展家乐福店购物前,在自动存物柜内存放宣传资料时,被一名保安制止。保安认为她的宣传资料是小广告并要没收,藏小姐拒绝后被保安拽到保卫部并挨了一记耳光。藏小姐随后报警,民警将保安带回派出所处理。家乐福保安部表示,打人是员工个人行为,他们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此事。
经过香河园派出所民警的调解,动手打人的保安向藏小姐赔礼道歉,并赔偿300元。
★ 据2006年06月03日《华夏时报》报道,在家乐福国展店门口,64岁的老太太张民英被一名家乐福的保安抽打头部。打人者拒绝向老太太道歉,直到店方领导出面也不道歉。
★ 据2006年03月20日《黑龙江晨报》报道,14日中午,外地来哈尔滨市打工的韩某像往常一样在动力区乐松广场外的空地上等活,受到家乐福超市几位保安的驱逐,双方发生争吵,并动起了拳脚,几名保安将孤身一人的韩某打倒在地,其他在此找活的工人见状拨打了报警电话。
哈平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将打人的几位保安和韩某带回派出所,后经民警说服教育,双方达成了和解,由对方赔偿韩某医药费1000元钱。
★ 据2005年11月06日东北网报道, 哈尔滨一对母子到家乐福乐松店购物,因存包问题与超市两保安发生争执,竟遭到保安的两顿打。据被打的顾客闫先生说,两保安用手猛击严先生头部。两人将闫先生打了一顿后,随后又叫来几名保安。于是5、6个人走过来又对闫先生进行殴打,将其打倒在地后,不停用脚踹闫先生。前来劝阻的闫先生母亲刘女士也被保安打倒在地。后经哈尔滨市公安医院验伤鉴定,闫先生头顶部肿胀,皮肤受损;右耳软组织受伤,口唇受伤。在公安医院,记者见到了也来验伤的两位保安。对于记者询问刚才打人一事。两位保安均表示,他们已经不记得此事了。 来源: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