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這樣鬱悶了。年輕的我總是很信任別人,所以在勞動合同書中並不在意沒有對工資的約定。我太相信別人,我認為像這樣一家年銷售收入達150億的企業是有對待員工的誠意的。我太相信自己,認為憑自己的能力是否贏得這家企業的尊重的。自我從學校畢業到離開第一家效力的公司,我一直保持著。甚至在今天之前我也一直保持著。但是現實好像要與我開一個玩笑。
直到將工資條拿到手中我才發現主管給自己定的工資居然比入職時談到的短缺了很多。急忙向主管咨詢,得到的答復是“不好意思,弄錯了。但現在也改不過來了,希望你能多多體諒公司。好好幹吧,轉正的時候爭取補回來”。我無語,我不知道這樣的責任是否應當由我來承擔。我很想就此離去。但此前的浪費卻斷送了我此時可能的選擇。
很想很想如他們說的那樣:“既然工資對不起我的工作,那就隻有讓工作對得起工資了”。可是我又不能,我不能將自己的青春浪費在一天天的虛度中。我想像阿Q一樣:我工作不是為了這微薄的工資,我隻想借這斷時間實現自己的想法,提升自己的能力。我強迫自己去這樣想,這樣做。但我真的感覺很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