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之光是一个很有特色的草根NGO民间助学组织,今天看到他们列出长长的失误个案清单(并且是在首页列出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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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链接:http://www.lohcn.org/forum/viewtopic.php?t=35300
个案说明举例:
42.
受助人: 张JJ
资助人: 0表格
所在地区: 陕西省佳县
发布时间: 2003-02-16 第_10_批
开始资助时间: 2003-02
结束资助时间: 2004-07
资助款项: 2次(220+250) 合共470.00元
情况说明:该生系另一受助人张Y的姐姐。张Y于2001年未经实地调查而依据团委资料发布,2002年6月义工小陆、维尼第一次实地复查。02秋季,佳县团委方面再次提交张JJ的资料,希望能给予资助,并且强调其家境困难而学习特别好。于是在没有实地调查的情况下,参照张Y的家庭资料而在03年2月在第10批发布,7月22日贺兰山阙第一次复查,04年3月9日石扉客第二次复查后初中毕业个案自动终止正常结束。
其后在其妹妹张Y的第四次复查(2005年5月 由网友文子,皮皮,胖子)中,意外发现孩子父亲系村支书,所住房屋并非以往所说借住,该生家长在以往的复查中刻意隐瞒了真实情况,建议终止资助。
处理结果:经审核讨论,决定终止资助。个案终止。
对这样自曝失误的处理方式的讨论:
吴敦仁 写到:
引言回复:
俺闲着无事,数了数这些失误个案,发现42个失误个案中,有21个是陕西的,其中陕西佳县17个、陕西佛坪4个。不多不少,占到失误个案的50%。很容易让人觉得想说点啥。
从工作的理性角度上来说,这样的关注是必要的。但是,如果在公开论坛讨论此问题,很容易引起误会与纷争。所以,建议LOH在内部重视此类信息的汇总和分析,有所对策,而在外部,不的适合摆出来讨论。特别是义工!
感谢老吴的关注,不过我感觉义工们探讨探讨也没啥,倒是不大可能引起所担心的纷争,毕竟所有人都认为我们的失误是应该公开给网友并且欢迎网友来讨论的,除了一个告知的目的,还有一个就是集思广益。无论义工、网友,大家的分析,我们都会收集起来,再自我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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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怎么看这样的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