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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文章一大抄”是否就一定是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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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23 18:3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如果是指在自己的文章里使用了别人作品的部分内容,那么并不一定等于剽窃。

首先,写文章是否能引用和借鉴别人的文章?当然是可以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就在于不断积累。也就是在前人已有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更上层楼。既然别人已经发明了轮子,我们何必要再去发明一次呢?所以在自己的文章里用了别人的成果是难以避免也没有必要去避免的。这一点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样的,是无需争论和强调的。不一样的地方是,国内对于引用别人的成果的注释要求不严,而在英国这是很严谨和严肃的事情。如果你用了别人的成果,不加以注明或不以正确的方式注明的话,就是剽窃(除非是众所周知的内容,如名人名言:三人行必有我师)。所以“天下文章一大抄”,你可以引用别人的文字和成果,然而只要没有注明,无论是出现在正文还是附录,都是剽窃。所以关于剽窃的事件,关键不是在于有没有引用、能不能引用,而是在于有没有注明以及规范地注明。

我在国内也读了研究生,3万多字的毕业论文大量文字引用自其他资料,我的导师只要求我在最后列明了所有参考书目和资料就行了。而我来到英国后,收到第一ersonName w:st="on" ProductID="封来自">封来自ersonName>教授的邮件是欢迎信,紧接着第二封信就是关于学术不诚实的详述。开学第一周是Open week,各种安排就是让我们尽快熟悉学习生活的,其中教授就有安排跟我们讲如何正确地注明别人的成果。随手翻开一本英文著作,不仅书后往往有数页乃至数十页的参考书目,同时在文章里如果哪句话、那个观点、哪个数字是来自别人的,就要在后面加括号注明作者和年份,有时还须标明书的页码。你可以通过作者和年份在书最后的参考书目里查到对应的书或文章。

这样做有必要吗?有。用了别人的东西就注明,首先是对别人权益的尊重。其次这样才能区分和凸显出你自己的成果。我现在回头看我那3万字的毕业论文,虽然从内容上看我自己觉得写得很不错,有不少自己的见地。但以旁人的眼光看,我现在觉得这个论文学术价值很低。因为别人无法准确区分哪些是我写的,哪些是引用的,自然很难评价我的成果。没有注明别人的成果,我也无法保护我自己的成果。正如我发现一个人的文章里有部分内容不是他自己的,同时也没有注明的话,当我看这个文章其他内容的时候心中都会打个疑问。

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他们也许可以不关心文章到底哪部分是谁写的,只关心文章到底对自己有没有用。然而当每个人的成果都可得到承认和受保护时,才能有保持原创的土壤和机制。这样读者才能不断地看到更多的好文章。这就是为什么打击剽窃也需要只读不写的人支持的原因。

在这里,我附上关于剽窃的定义,我翻译了我所在学校相关文件《学校规程指引之关于学生可能发生的学术不诚实的处理实例》里的定义,并请我的朋友宋辉对翻译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原文件附后可下载。

Plagiarism

剽窃:

The unacknowledged use of another's work as if it were the student’s own work. Examples, which apply both to conventional sources and information downloaded from the internet, are:

指没有注明地使用了他人作品中的观点、段落或数据,而看起来像是自己的作品。举例如下(包括了来自传统文献及互联网的信息):

i inclusion of more than a single phrase from another's work without the use of quotation marks and appropriate acknowledgement of source;

1、在没有正确地使用引用符号及标注出处情况下,包含他人作品中超过一个简短段落的信息

ii summarising another's work by changing a few words or altering the order of presentation without acknowledgement;

2、通过改动少量措词或改变陈述的次序来总结了他人的作品,而没有注明。

iii copying another's work;

3、直接拷贝他人的作品。

iv use of another's ideas without acknowledgement or the presentation of work as if it were the student’s own work when it is substantially the ideas of another.

4、在有充足证据证明文章中的观点、段落或数据来自于他人时,不规范地进行引用或注明,使其看起来像是学生自己的作品或陈述。

作者注:

1、最近家园因为剽窃事件搞得沸沸扬扬,因我在国外访问家园困难(通过代理10分钟才能打开一个页面,还常常失败),有家人把相关讨论的帖子都发了给我,看了后结合自己来英国读书以来对于剽窃的认识不断加深的体会而感触良多。先抛开家园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法上的争议,我希望通过本文能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关于对剽窃的理解。由于我对此的理解还在不断深入中,观点如有不成熟和错误之处,务请拍砖指正。关于对家园处理方式的思考,我将会有另文和大家探讨。

2、关于剽窃的准确界定,在某些情况下,目前在英国也是有不少存在争议的地方,如你的作品的一些观点和别人的一样而文字不同,如何界定你是否就是剽窃?尽管如此,由于剽窃行为在英国可以说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一般写作者都尽可能地避免有剽窃的嫌疑,或引起剽窃的争议。

文中附件: [upload=rar]down541.asp?ID=40066[/uploa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4 9:19: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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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2 09:13:55 | 只看该作者
好像从理论上来说属于.但是实际情况就……
45
发表于 2005-8-11 23:53:12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marner在2005-6-2 23:34:24的发言:

好帖!

想起一个人——刺客。虽然我没有赶上故事的第一回,但是我对德隆事件还是有些耳闻的,我从德隆事件开始欣赏刺客就如同我从这个帖子开始欣赏扬子一样,虽然我一直在告诫自己这样一句话,“轻用其芒,出则伤人,是为凶器”,但我更欣赏下面一句,“深藏其拙,当机取决,是为利器”,虽然扬子的观点可能尖刻了些,偏激了些,但我始终认为,正是在这种尖刻、偏激中才能发人警醒。

想起一句话——克己复礼。因为是中国人,就可以给自己找个理由或者借口去“抄”或者“剽窃”吗?看看孔老夫子的话吧。我们讲文如其人,在我看来,这个文并不仅仅是文采、文风,这个人也绝不仅仅是性格、性情。

一次有意义的讨论也许不在谁对谁错,也并不一定非要论出个子丑寅卯,能有自己的一点思考,并能把这种思考表现在自己的行动上,我认为就足够了。

另外,在看到这个帖子的同时,我还看到了《怎么解决公司的椅子问题》的帖子,很有趣!

德隆事件和刺客有关系??

44
 楼主| 发表于 2005-6-3 20:17:43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扬子在2005-5-31 16:39:39的发言:

大约是你老哥到了洋人的地盘,不知不觉的被西化掉了,呵呵![em07]

是否西化了,不好说。因为“西化”这个词可能不同的人理解有所不同。

来英国生活了5个多月了,在这截然不同的社会环境里,文化的冲突给我带来很多的思考。某些基本观点也许没有变化,却多了很多的体会和思考。下半年课程没那么紧了,我会尝试写下这些体会和思考,主要是希望能通过写作使自己思考得更深入些。

现代的井底之蛙也会出远门,但会把井随身带着。在英国,我常常用这句话来提醒自己。(多年前在《南方周末》看到这句话,作者和文章都难以查证了)

43
 楼主| 发表于 2005-6-3 19:06:2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在写文章的时候,所有不是自己的观点和数据都有注明出处的话,我的感受如下:

1、不敢胡说八道了,以前没有注明出处的时候常常随口引用一个数据,现在标明了出处,别人会去查,也会判断你用的这个数据的可信度。

2、我会很关注于我自己的观点在哪里,到底有何价值。因为别人的观点都注明了,你自己的观点也就浮出水面了,无论是读者还是自己都很容易地看到和评价你的观点有何价值。压力很大。即使是鸡尾酒,也要告诉别人为什么茅台是30%,XO是70%。而不是55开。两种调酒方式之间口味又有何不同,哪一种更适合什么类型的人。

建议大家尝试去这样写一两篇文章,也许你会比我感受更多。

42
发表于 2005-6-3 17:50:13 | 只看该作者

几天没来,没想到这个帖子这么热闹.

可是我觉得是不是有点跑题啊!剽窃和引用、转摘的区别,是一个稍稍具备文化知识的人都知道的,属于一个原始的问题,没必要牵藤摘蔓的。地平线的论调即便在英国有理论支持,在国内也好象不成立吧?

也是我闲着没事,上来凑个热闹。

[em05]
41
发表于 2005-6-3 10:26:30 | 只看该作者

天下文章一大抄已进入天下文章一大整阶段,重新整合就是创新。

有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次酒会上,有7个人,美国人、俄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意大利人、中国人,每个人都要宣传自己国家有什么好酒。中国人把茅台拿出来了,酒盖一启,香气扑鼻,在座的各位说了茅台了不起。俄国人拿出了伏特加,英国拿出了威士忌,法国拿出了XO,德国拿出了黑啤酒,意大利拿出了红葡萄酒,都很了不起。到了美国人这里,美国人找了个空杯子,把茅台等几种酒都倒了一点,晃了晃,什么酒?鸡尾酒。综合就是创造。他哪有东西,只不过把别人的东西拿来,把好的东西综合起来就是创新。

  天下文章亦如此而已。不在内容,而在观念是否有新意。

40
发表于 2005-6-2 23:34:24 | 只看该作者

好帖!

想起一个人——刺客。虽然我没有赶上故事的第一回,但是我对德隆事件还是有些耳闻的,我从德隆事件开始欣赏刺客就如同我从这个帖子开始欣赏扬子一样,虽然我一直在告诫自己这样一句话,“轻用其芒,出则伤人,是为凶器”,但我更欣赏下面一句,“深藏其拙,当机取决,是为利器”,虽然扬子的观点可能尖刻了些,偏激了些,但我始终认为,正是在这种尖刻、偏激中才能发人警醒。

想起一句话——克己复礼。因为是中国人,就可以给自己找个理由或者借口去“抄”或者“剽窃”吗?看看孔老夫子的话吧。我们讲文如其人,在我看来,这个文并不仅仅是文采、文风,这个人也绝不仅仅是性格、性情。

一次有意义的讨论也许不在谁对谁错,也并不一定非要论出个子丑寅卯,能有自己的一点思考,并能把这种思考表现在自己的行动上,我认为就足够了。

另外,在看到这个帖子的同时,我还看到了《怎么解决公司的椅子问题》的帖子,很有趣!

39
发表于 2005-6-2 22:04:08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个奇怪的想法。

表明出处就不叫剽窃。不表明出处就叫剽窃。可是我们的记忆力是在积累了所看而总结适合自己的思维及意识。如果什么都要刻意的去证明是否是剽窃,那光著名也可以出本名人语录了。我还是同意扬子的观点。剽窃与否的定义和在什么背景下有一定的关系。当然这种说法不是说是非不明。如果你把别人的文字用来达成自己利益的那我以为就是剽窃。相反如果仅仅是有共鸣引用之我责不因定论为剽窃。

真是饶口。我也认为这是个道德规范的问题。

38
发表于 2005-5-31 16:39:3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地平线在2005-5-31 14:40:45的发言:

.........

以前跟扬子辩经,往往是扬子在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我在强调制度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同时必须要有德治。这次怎么反过来了?呵呵。

........

大约是你老哥到了洋人的地盘,不知不觉的被西化掉了,呵呵![em07]

其实技术层面的“制度”、“规范”,我们并不缺。网上搜索一下,各高校甚至中科院系统搞的各种学术道德规范、自律公告等等随处可见。扯远点,管理混乱的公司,各种流程规章乃至ERP系统也未必制定得少。窃以为,国人缺的不是游戏规则,而是对游戏规则的尊重。或者不大严谨的借用在佛学版辩过的一个词,“敬畏”。

当此“礼崩乐坏”,德治也好,法治也罢,道德的劝诫和批判,制度的设立和执行,面对的都是人心,是人的欲望和恐惧。而家园只是一个普通网络社区,不是法庭,是以我同意少天的意见:家园只能也必须从道德层面上进行谴责和处理。

关注这个话题的朋友可以看下这个帖子: http://www.21manager.com/dispbbs.asp?boardID=139&ID=61638&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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