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幢简易公寓里,两个流氓打了起来。住在邻室的一位妇女听到后,立即给警察分局打了电话,警察埃德和琼斯很快赶到了现场。他俩破门而人后看到,其中一个流氓头被打破,已经死去。从伤口看,死于钝器猛击。可是,问到凶手萨姆,他拒绝回答。在这间连像样的家具都没有的屋子里搜了半天,连个可口可乐瓶子都没找到。要说像凶器的钝器,只有一个空菠萝罐头盒子,而且还被压扁扔在地上。"你是用这个罐头盒打的他吗?" "笑话!你们相信这空罐头盒子能置他于死地吗?"萨姆推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确实,用这么一个空空如也的罐头盒子,是不可能把个大活人打死的。据那位住在隔壁的妇女说,萨姆在案发后一步也没有离开过房间,而且也没有向窗外拙过什么凶器。那天,他到底用的什么样的凶器,又把它藏在哪儿呢?两位警察稍微考虑了片刻,相互会意地点了点头,琼斯突然把萨姆的胳膊扭到背后。埃德朝他的腹部猛击。萨姆因受到突然袭击,疼痛难忍,"咳,咳,咳"地呕吐起来。"怎么样,萨姆,还假装不知道吗?"说着,埃德指出了真正的凶器。凶器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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