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体系探讨 我们认为,母公司有三个角色,从社会上看,它最普通,最基本的角色是出资人,它是子公司的出资人,这是它最基本的角色,但是出资人这个角色,也是它最重要的一个角色,因为只有出资人这个角色,才能获得三项最基本的权利,就是知情权、决策权、分红权,因为有这三项权利,社会所有的法律法规保护这三项权利,所以他就有了一个基本的动机,他做一个积极股东,没有这三项权,他就没有做积极股东的动机。 而我们发现,积极股东不仅可以保护这三项权利,而且可以放大这三项权利,使他有更多的决策权,更多的知情权,更多的分红权,我们认为,一个股东拥有这三项权利,对他帮助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他成为积极股东以后,他可以做到三件事情 1),在治理体系上主动去设计,保护及放大我的权利。 2),预埋有利条款,扩大我的分红权。 3),对法理进行有效的理解和驾驭,巩固我各种放大各种分红权的手法,使得我的非法手段合法化,或非法手段擦边球化。(作者系华彩咨询集团总裁白万纲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