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与“将”职责明确,职能分开,是由二者的思维方式和工作内容、性质决定的,同时对其自身素质的要求也有很大区别: ⑴“帅”是大智若愚的,不聪明,但必须高明 “帅”不求比“将”聪明,但必须比“将”高明。且“帅”不能和”将”比聪明,比办事能力强。“群臣不及则忧”,如果一个企业的上级事事比下属聪明,说明这个领导无能;如果一个“笨蛋”能称职地领导一群远比自己聪明的下属,说明该“笨蛋”是一个高明的人。这也是由博士领导的企业往往做不过由农民企业家领导的企业的原因。 “聪明的懒人适合做元帅”,“聪明的勤快人适合做参谋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⑵“帅”有哲学家的头脑和思维方式,反映不一定要快,但思考问题的程度却很深,很透。 对“将”要求比较简单:必须是聪明的。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很好的执行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⑶不仅所有权和经营权职责明确,职能分开;决策权与管理(执行层)权职责明确,职能分开;而且管理者与操作者也要职责明确,职能分开。 尤其是高级知识分子的操作者,如软件开发人员,医生,财务人员,律师,科研人员,工程设计人员,他们的任务靠自己的行为来实现,而管理者的目标则要靠别人来实现。 在组织结构中,业务主管和管理者应分开。业务主管负责管业务,管理者(人的管理者)负责管人。 3.“帅”的工作原则 “将”虽隶属于“帅”,但“帅”却不能插手“将”所管辖的事,以便影响下属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也避免了重复领导,同时因“帅”无权越级管理,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健全、且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并由专人去监督、反馈。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和“分权和授权”是对该原则的最好诠释。 4.“将”的工作原则 ⑴既“对事不对人”,因为只有对自己的职责负责,才能保证职责明确,职能分开的有效实施;才能对“帅”的主张、建议提出不同的观点,使“帅”能从事物的正反两方面来看问题。反面意见对企业决策非常重要,如果一项决策没有反面意见,则这个决策最好不要实施。 ⑵建立各种“将”的业务制度,使“将”只对自己职责负责,这样就不会因“帅”非决策的原因失误而影响企业。 摩托罗拉公司非凡的总裁乔治·菲希尔,1994年辞职去了柯达公司,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大家都为摩托罗拉担心。然而,事实上人们所担心的波动在摩托罗拉并没有发生,它仍是那样的出色。大学商学院教授肖纳·佐伯夫解释说:“这家公司是职权分散的公司,由几个相对独立自主的单位组成,公司并不要大家等候乔治总裁,大家都尽量做他认为是正确的工作。”“每个职工每年必须至少在摩托罗拉自己的大学里花上40小时,以提高他们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70年代被日本同行挤得气喘吁吁的摩托罗拉,现在已使日本人都自叹不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