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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天说地] [转帖]无人幸免于罪:三岁女孩被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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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8 18:4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4年08月27日03:23  来源:中国青年报

在一个酒足饭饱的幸福时代,三岁的李思怡被活活饿死了。这条幼小的生命是死于一种制度深处的冷,死于人心深处的冷,死于人们那已经麻木的灵魂。

  “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康晓光

  8月19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两年。这二人的“玩忽”,导致了一个三岁女孩被活活饿死———这就是去年震动全国的李思怡事件。成都市委政法委书记王体乾曾在批示中写道:“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就活活饿死在我们这些‘冷血者’手中。”

  “冷血”事件,震惊了公众,许许多多普通人,在网上自发开展了一场道德自救活动,为小思怡建了纪念网站,很多人甚至自愿绝食一天来体会小思怡的困境,人们写下汹涌如潮的诗歌和挽文。

  一个北京的学者,并没有停留在悲伤和愤慨中,他以一个学者穷根问底的精神,带着许多疑问,专门赴成都实地调查,回来后,泣血写出一本书。他自费印制,送给能看懂的人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8 18:42: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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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31 15:06:26 | 只看该作者

我有的是种无言的悲哀和愤怒,在中国,人性怎么会冷漠到如此可怕的地步,一个个弱小的、卑微的生命,在这种可怕的冷漠中消失,没有人在他们活着的时候给予多一些的关注,国家对于这部分群体也如此的轻视,似乎每个人都有最重要的事要去做——招商引资、油盐柴米……没有人关注来自最底层的呼声,而国家的社会保障机制和功能是严重缺失的,出了这样的事情,那些政府官员们、那些主抓经济的一、二把手们、那些拿着纳税人的欠公款吃喝的人们……为什么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事情可能在一天天离我们远去,那些我们曾经听到的呼声也越来越微弱、我们曾经感受到的愤怒也越来越淡薄,那么当有一天社会集体忘却这些悲剧的时候,更多的悲剧将不可避免的发生。我是一个中国人,我是一名纳税人,我希望我的同胞不再经历这样的地狱。感激写这些文章的人们,感谢你们的良知,感谢你们在大多数人都保持了可耻的沉默的时候,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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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56:18 | 只看该作者

  冰石:象自己的孩子一样呀,和我个人从来都是形影不离的。一时找不到我就哭。如今想起我去看他时的情景就忍不住流泪,他那饿得前心贴后心的身子放到我身上,我就泪流满面了,你感觉过肚里什么也没有,胸骨放到肩上的情形吗鸦鸦:你们喂孩子吃什么特别的食物了吗?

  冰石:没什么特别的食物呀,就是些奶粉,大了就和我一样吃饭了。

  鸦鸦:后来呢?你们送了出去,为什么没有去打听一下南阳市福利院的情况呢?

  冰石:只是看到电视上说的很好,也是孩子们怕我去了放心不下,就没去。,谁知第6天去后会是那个样子呀,我没钱坐出租,每次去都是一个人骑三轮车去的,十多公里呀。

  鸦鸦:你觉得福利院能够给孩子一个什么样的前途呢?

  冰石:起码可以活下来,然后给他适当的教育,电视上都是这么说的,每年送温暖的不都是这样吗?

  鸦鸦:你刚刚说,有很多人家来要,你没给,却为什么给了福利院呢?

  冰石:我是怕他去了受苦,怕人家不喜欢他,去了不放心呀。电视上不是看到他们经常唱歌跳舞吗,我相信国家福利院。

  鸦鸦:你有没有想过,别的人家会给孩子一个家。而去福利院,孩子是不会有家的感觉的呢?

  冰石:我想别人对孩子的好坏没有人监督,制约,而福利院则不然,他们应该有纪律呀,有规定,那是他们的责任呀。

  鸦鸦:纪律?责任?规定?惟独没有爱,是这样的吗?

  冰石:不,我只是看电视了解那里的,对孩子还是很好的,谁知会是这样。

  鸦鸦:后来呢?你可以谈谈当时你和孩子谈这个事情,孩子的反映吗?

  冰石:他还不理解,只是一说要送他走就哭,我常常和他一起哭,可我想到我年纪大了,他以后的生活呀。

  鸦鸦:好可怜的孩子!如果我们小时候,父母要送我们去别的地方,我们也会非常恐惧的。孩子非常害怕吗?冰石:的确是这样的,如今想想,我还是泪流满面的,这的确是我的错,真的不该送他去那地方,再难也要把他养大呀,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去了,这都是我的错。送去之前他还在院里看别人打牌的,还以为我还象以前那样用三轮车带他出去玩呢,很是高兴,当时我就流泪了,真是忍不住呀。

  鸦鸦:后来呢?当时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什么态度呢?

  冰石:我看到那情况后向他们求情,说是让带出去养好再送来也行,他们不想要我们可以继续养着,可他们说我们这是一个机关,哪有那么随便。以为是自己的家呀。从早上到午后,我哭了半天也没人理我呀,最后他们把小孩带走了,我才哭着离开了那里。

  鸦鸦:你和孩子分别的时候什么样的情景呢?

  冰石:他只能回头看着我,手已经抱不动了,可身子向前倾着,我不想再说当时的情景了,实在令我难过。

  鸦鸦:已经抱不动了?抱不动什么了?

  冰石:当分手时我抱着暖他,他没力气抱我了,去后我给他换衣服,腿已经肿得脱不下裤子了。

  鸦鸦:他们硬生生的抱走了吗?

  冰石:是这样的。

  鸦鸦:后来你再见孩子的时候,孩子大哭了吗?

  冰石:能哭得出来吗你想那几天南阳多冷呀,又6天没吃饭了,我来后只是要了点牛奶喂了一下,可我不能忘记他那乞求的眼光,我怎能忍心呀。

  鸦鸦:6天没吃饭?为什么?你可以肯定吗?

  冰石:里边有人给我说,悄悄的说。当时我去时他们让我看只是给我指了一个房子,不说小孩在哪,我找不到,还是一个大约5,6岁的小孩看没人才指给我的。我回来后把情况告诉了院内的人,小区人都不信,第二天去了两人,和我爱人一起去的,回来都哭得厉害。说是小孩太可怜了。

  鸦鸦:你当时看见了孩子什么样子呢?

  冰石:小孩眼皮都不想抬了,我爱人说他抱起他,他的身子尽力的向前贴着,据内部医生说就这两天可能就不行了。我曾说我领出去养大了再送来也行,可他们却说大了是个大负担。

  鸦鸦:孩子身上有伤吗?

  冰石:是的,在我第一次去时前胸,腿上都有伤,问时说是他自己摔的,我能说什么呢?

  鸦鸦:在福利院,第一次你看见孩子,孩子什么情况呢?

  冰石:头脸的一边尽是屎尿,手也肿了,脚也烂了,衣裤都是湿的。

  鸦鸦:还会说话吗?

  冰石:不会,我给他喂了一些奶后并抱着他暖了好长时间才会说。也只是说了句,奶,家。可我只能哭着说:娃呀,奶真的没办法呀!人家不让走呀。

  鸦鸦:他不会动弹了吗?

  冰石:别人拉他走时是提着走的,腿已经不能走了。

  鸦鸦:腿什么样子了呢?

  冰石:肿了脚也烂了,我为他换裤子时已经脱不下裤子了。

  冰石:鸦鸦:为什么这样呢?打的吗?不,那几天天特别冷,腿冻肿了肿得很粗,脚不知怎么烂了。

  鸦鸦:你当时为什么不抱走呢?

  冰石:可能吗,人家边上站着人呢,根本就不让抱走,说是让回去办手续。

  鸦鸦:你为什么不报警呢?

  冰石:我怎么能相信那些呢,这可是国家的单位呀。过后我问有关方面为什么不管,回答说领导不让管。我送去时曾托警察出的证明,人家就很不不高兴了。第三天我爱人又去要,说是早上就死了,问他们在哪埋着,人家不说,我爱人坐在那里要求活见人死见尸,可根本就没人管,也不告诉他。下午南阳晚报问他们时,他们说没死,并告诉我爱人说回家后不要让人们知道孩子死了,为这事曾找过警察,人家生气的说:你想踢我饭碗吗?后来,我为这事向新闻媒体反映了,可没什么回音。我到了河南郑州市把这事说了,可落实说是自然死亡,我有什么办法?

  鸦鸦:你们……为什么不硬起来呢?打110,告法院。尽一切办法呢?在孩子活着的时候。

  冰石:你想,从我们知道到孩子死仅有两天时间,其中还有一天我浪费在福利院了,也就是说只有一天时间呀。人家也不是不让带走,只是让办手续,收养手续,并交5000元钱,你想这些一天能办完吗?再说我们儿孙都有,年纪又这么大了,不够收养的条件呀。

  鸦鸦:你现在觉得是什么害死了孩子呢?

  冰石:什么也不是,是我不该送他到那个地方,都是我的错,我曾救了他又把他推向了死亡。

  鸦鸦:这个事情会毁了你和你爱人的后半生吗?

  冰石:我们都很后悔,为这事整天内疚,自责,我爱人只是说他坏了良心。

  鸦鸦:孩子死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冰石:我呀,这在我看来是国家的悲哀。是一个国家制度的失败,是人性的沦丧,是良知泯灭,其它的还能说什么呢一个百姓,一个草民能说什么呢?

  鸦鸦:你恨他们吗?

  冰石:恨谁?这不是一个人的事呀?只能恨自己了。

  鸦鸦:孩子是饿死的还是冻死的呢?

  冰石:再见,我真的不想再说了,任谁也回天乏力了,有什么用呢?让痛心留给我自己吧。

  鸦鸦:你想念孩子吗?

  冰石:只能独自思念了,我真的是不舍得呀。谢谢你的同情。

  鸦鸦:我不是同情,是愤怒,是痛苦,是不舍得,是悲伤。

  鸦鸦:孩子是哪天去世的呢?

  冰石:11月26日吧,18日送去的。

  鸦鸦:你那年那月收养孩子的呢?

  冰石:2001年9月。

  (摘自凯迪网络。本文仅供参考,文章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8 18:57: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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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54:49 | 只看该作者

  “李思怡的死已经使我们肝肠寸断,但比这更可悲的是她并不是第一个,而且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才是李思怡悲剧的全部!”——康晓光

  【相关新闻】对话:南阳弃儿振国之死

我采访了那么多人,这是唯一一个令我流泪的采访。我无法想象这个小小的婴孩在最后的6天经历了多么巨大的恐惧和痛苦,怎么样面对突然失去亲人的残酷现实。只要略微想想心里就很痛……我昨天才看见一个10个月大的小婴儿那么幸福的在妈妈怀里吃奶,她嘴里噙着一个乳头,一只手还紧紧的摸着妈妈的乳房,生怕妈妈突然没有了。

  这个孩子和她一样大的时候,还在吃奶的年龄,就已经沦为了某一些人赚钱的工具,没有妈妈来疼爱他,没有妈妈的温暖的怀抱,最后竟然这样惨死在福利院。

  冰石:我在南阳市,今年61岁,女。

  鸦鸦:这是你的亲身经历吗?

  冰石:当然了,孩子就是我送的嘛,也是我去看的。当时拾到这个小孩时登过两次找家人,可两年过去了,没有结果,于是就养到现在。

  鸦鸦:他当时多大呢?

  冰石:还不大会走,过两个月就能走了,约一岁吧。

  鸦鸦:那么小啊?

  冰石:是呀。

  鸦鸦:你在什么地方发现他的呢?

  冰石:在我们小区门口。

  鸦鸦:孩子当时的情况你可以说一下吗?

  冰石:当时在一男子在架子车上坐着,有三个小孩,他最小,还有伤,很令人同情,问那人孩子是谁的,他不敢说是自己的,我们要向派出所报告,他害怕了,就把孩子给我们了。

  鸦鸦:你怎么可以肯定不是那个男子的呢?

  冰石:你也知道,很多人为了博得人们的同情,非法弄一些小孩要钱,所以我们认为那孩子不是他的,自己的孩子谁能狠心把他伤成那样呢况且还那么小。

  鸦鸦:孩子什么地方有伤呢?

  冰石:当时头上流血,部分已经结痂了,手拿东西不方便,指头都向后翘。

  鸦鸦:孩子的伤是他们打的吗?

  冰石:他没有承认,我们估计是这样的。他不会走路,又坐在车上怎么可能会伤呢?

  鸦鸦: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打110呢?

  冰石:就在乡政府门口,没人管的。

  鸦鸦:孩子当时会说话吗?

  冰石:不会,当时还太小。

  鸦鸦:孩子哭吗?

  冰石:不哭也不笑,没什么表情。

  鸦鸦:后来呢?

  冰石:后来那人怕了,就准许我们把小孩留下。

  鸦鸦:留下了几个?

  冰石:一个最小的,我们怕那最小的活不了,因为当时天已经冷了。小的着实可怜。那两个可能已经三四岁了吧。

  冰石:后来就领回家了,联系南阳晚报照了像登了出来,想找到他的家人,可两年过去了,也没什么音信。今年我觉得年纪大了,小孩也大了需要上学了,我无力供他上学。别人也想要,可我怕小孩到了别人家中受苦,就没给人家。原想国家福利院可供教育,条件也不错,这些我只是从媒体上看到的,就想与今年11月18日送去了。

  鸦鸦:这个期间孩子一直住在你家吗?

  冰石:是的,我们一直养着他的。孩子们为我养这小孩还一直和我生气,说我多余,为别人操心。很多人都责备我。

  鸦鸦:你和你爱人都很爱这个孩子吗?

  冰石:他爱这孩子,但他很明智告诉我我们没能力养这小孩,说是要为他找一个好的归宿。

  鸦鸦:你爱他吗?

  冰石:当然了,两年哪能不爱吗?

  鸦鸦:你和你爱人的月收入可以透露吗?

  冰石:退休费,能有多少,600元,扣除各种费用已经很紧张了。

  鸦鸦:孩子很乖吗?我见过你的帖子,孩子说“奶,坐”。当时我哭了……

  冰石:是的,我到楼下想坐下时,他会找到报纸什么的放到地上说:奶,坐。是的,我很痛心。当我孩子们来时,他就笑着迎上去,看到别人不高兴就躲到阳台上,要是高兴就一样的欢笑。很懂事的。

  鸦鸦:他3岁了,是吗?

  冰石:是的,三岁了。

  鸦鸦:他已经学会察言观色了吗?

  冰石:院里的小孩因他是拾来的常对他不友好,大人对他还行,所以他很敏感。院里很多人给他送些衣服食品。是的,很不幸的孩子。多么小就不得不学会观察别人的脸色。

  冰石:是的,他已经过早的学会了这些。

  鸦鸦:他知道你们不是他的亲人了吗?冰石:他不知道,可能也知道一些。一说要送他走,就哭,就躲到阳台上。

  鸦鸦:你们平时是怎么样照顾他的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8 18:55: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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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53:31 | 只看该作者

  李家的人都是普通工人,既无权又无钱,也没什么文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更不知道如何去争取,属于典型的社会底层。李思怡更是弱者中最弱的人,政府和社会对她的所有承诺都没有兑现,但是她无能为力,甚至连抗议的可能都没有。

 2003年,还有一个案件轰动一时,那就是孙志刚案。

  在孙志刚案中,孙的大学同学全力支持,提供金钱、寻找律师、联络记者在报纸上披露冤情;三位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广州的教授出钱出力;北京的教授们连开了好几个会,还不断写文章、发表声明;律师也挺身而出,不但敢接案子,还免费服务。而这一切在李思怡案中根本看不到。为什么?一位网友对此做出了回答———她不是大学生。

  李思怡不是大学生,她没有大学同学为她抗争,也没有那么多读过大学的教授、律师、官员为她撑腰,只有一些没有名气的网友为她说话。她的母亲被关在戒毒所里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与警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她的亲人们被拒绝告知任何消息,也不得参与善后处理事宜。据《新闻周刊》报道“一个中国公民死亡,如果系政府全责,最高可获得24.8万元的国家赔偿。但据记者多方查证,孙志刚家属所获的赔偿几倍于此……”而李思怡的亲属仅得到了10万元赔偿。

  关于孙志刚的报道,说得最多的是“一个大学生被打死了”,而不是“一个中国人被打死了”。说起这一点,康晓光说:“现在有些学者和媒体嫌贫爱富已经到了不要脸的地步。”

  有人认为,李思怡的悲剧是一个极端的特例,没有普遍性。康晓光不同意这种观点。“李思怡的悲剧不是一个人的悲剧,发生在李思怡身上的事情还发生在其他人身上。”他说,这“其他人”包括父母吸毒的孩子、犯罪人员的孩子、街头的流浪儿、血汗工厂里的童工,也包括所有的穷人和各种各样的弱者。

  他们的处境与李思怡的处境大同小异,所不同的仅仅是程度。他们的权益同样可能受到侵害;那些以维护他们的权益为职责的人,同样可能失职乃至渎职;那些为维护他们的权益而设立的机构,同样可能形同虚设;那些保护他们的法律和政策,同样可能流于形式。

  “这些‘可能’不仅仅是‘可能’,事实上,每天都在发生,就发生在你和我的身边,而我们却熟视无睹、充耳不闻、麻木不仁。”

  康晓光说,如果说李思怡具有“特殊性”的话,那么就在于李思怡是穷人中最穷的人,弱者中最弱的人。但是,她所蒙受的不公正的待遇,她所面对的不利处境,却是所有弱者共同面对的现实。“为无声的人发出呐喊,为无权的人捍卫权利,这是我们面对的,最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注:文中所引诗句皆来自网友为纪念李思怡所作 (文/冯玥,摘自中青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8 18:54: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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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52:25 | 只看该作者
康晓光说,一段时间以来,冷酷已经支配了我们的社会舆论。

  在各种媒体上,“成功者”被捧上了天,获得的一切都可以心安理得地消受,不管他通过什么手段;那些天生不幸的人,那些权力和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那些遭遇各种个人无法控制的外部打击而陷入困境的人,他们的不利处境被认为是咎由自取,或者活该倒霉,而且还要被社会鄙夷、歧视。媒体通力合作,肆无忌惮地宣扬着成者王侯败者寇的“强盗道德”。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公益广告,都是告诉你自己想办法,只要你努力就是海阔天空,社会没有任何责任,其他人没有任何责任。

  “这样的舆论环境,不仅剥夺了弱者获得社会救济的道义根据,而且还通过强化他们的自卑和自责,使他们在物质的不幸之外更增加了心理的不幸。”

  比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家庭人均收入”是决定城市居民能否享受低保的基本条件。但是,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增加一系列附加条件,把一些符合国家救济标准的人排除在外。诸如“使用手机、打麻将、佩带金银首饰的”、“家中正在使用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饲养观赏性宠物的”、“出资安排子女择校读书的”、“有吸毒、嫖娼、赌博的”人员都不得享受低保待遇,等等。

  康晓光对这种现象愤怒不已:“在这些以帮助穷人为职责的国家公务员的心目中,你必须家徒四壁、必须变卖所有家当包括结婚戒指、必须没有任何过错、必须终日辛劳还无法满足温饱、必须与一切现代文明提供的物质条件绝缘,才能得到他所掌管的、用全体人民的税收支付的、数量低得不能再低的低保金。这是在帮助穷人,还是在折磨、侮辱、迫害穷人?!在他们的心目中,穷人还是不是人,穷人还有没有权利享受现代文明?!”

  他说:“一个社会有没有良知、有没有人道主义的精神,有没有对失败者、对弱者的同情,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一般说来,一个社会最初之所以会建立一套维护弱者权利的制度,或是由于弱者的反抗,或是出于强者的同情,或是两者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富人出于自利的算计,为了减少穷人的反抗,会同意拿出一些钱来解决社会的贫困问题。政府为了降低统治成本,提高正当性,也会制订和实施财富再分配计划。

  但是,人不仅仅是自私自利的动物,也是有良知、有同情心、有恻隐之心的动物。正是人性中那些“善”的东西,产生了人类的利他主义精神和行为。强者的同情催生了慈善事业,在现代社会,这种同情对扶贫事业的发展仍然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而中国现行的扶贫体制,主要是迫于压力的产物,不是出于同情的产物。

  一个美国基金会想把这本书翻译成英文在国外出版,被康晓光拒绝了。他们问为什么,写书不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到吗?

  康晓光回答:“是。但我希望让更多的中国人看到,而不是让更多的美国人、外国人看到。”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觉得这是中国人的耻辱,就像那位网友说的,一个民族让自己的最弱小者,以这种方式死去。我觉得丢不起这个脸。”

  “为无声的人发出呐喊,为无权的人捍卫权利,这是我们面对的最严峻的社会和政治问题”

  你小小的尸身将永远躺在我的心里

  我的生命将永无安宁

  成人的世界遗弃了你

  成人的世界虐杀了你

  我将如何祈求你的宽恕?

9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50:00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世界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使人留恋,使人向往?”

  你死于一种制度深处的冷

 降临到你幼小的生命

  荒诞其实更加真实轰隆隆的强大机器声

  掩过弱小者无辜者

  痛苦的呻吟和呼救

  你死于机器散发的轻蔑

  ……

  你死于人心深处的冷

  血早已冷酷面孔都已麻木

  喝狼奶长大的人群

  他们不知道那是罪过

  灵魂失去痛感的人们

  不知道生命的敬畏和怜悯

  你死于这样的冷

  冷,不仅表现在对他人苦难的麻木,还表现在拒绝为捍卫社会正义付出哪怕是些微的代价。

  无论是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还是神通广大的记者和声名显赫的学者,几乎都不愿意为康晓光的调查提供帮助。个别碍于情面给予帮助的朋友,也一再要求他“做好保密工作”。“也许他们的风险标准和你的不一样?”我说。

  “也可能。”他停了一下,又说:“我可以理解,但不能接受。”

  一个朋友更是让他火冒三丈,那个朋友说,他不能帮忙,因为“这件事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已经影响到招商引资了”。

  “他妈的,他认为最严重的、最神圣的事情是招商引资!”

  “大家都觉得事不关己,给一声叹息已经不错了。我们中国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冷漠?我到现在也不明白。”

  他腾一下站起来,眼泪夺眶而出,凳子在地上磨出刺耳的声响。他离开我们谈话的桌子,走到窗边背对着我,用手擦眼睛。我的录音机里,是一片长长的空白。

  再回来时,他的情绪基本平静下来。

  “我觉得,李思怡死于此时此刻,可能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但这背后折射出的,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都波澜不惊,如果我们只是活在一个狼窝里、蛇窝里,吃得膘肥体壮,又有什么意义?这样的社会再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它怎么能够使人热爱,使人留恋,使人向往?更不能说让外部的人来尊重这个社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8 18:51:55编辑过]
8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49:1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站在被告席上的仅仅是当事警察吗?”

  孩子 如果

  生是偶然 而死是宿命

  那么你短短的一生

  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误会

  ……

  在你哭泣的时候

  世界的耳朵集体丢失了

  简单的案情使任何人都可以独立做出判断:警察的失职是这一惨剧的直接原因,而且这种失职又是那么容易避免。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有一个警察再多打一个电话,如果王新在两次经过李桂芳家时停一次车,如果团结村派出所有一个警察肯多走几步路,如果《强制戒毒通知书》能够按规定送达……这些举手投足之劳就可以挽救一个生命,使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免于惨死,但是没有一个警察这么做,没有一个!

  那个面对一个母亲的跪地哀求无动于衷的王新,他的律师为他做的是无罪辩护,还令人震惊地提出李思怡也许在李桂芳离开家门之前就死了。一位母亲悲愤地呼喊:“老天爷啊,你为什么不用雷劈死他们?!”

  然而作为一名研究贫困与反贫困、地区差异、收入分配问题近20年的学者,康晓光认识到,问题并不这么简单。“即使老天爷真的用雷劈死了他们,其他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转身离去吗?”

  谁有责任保障李思怡的权益?这并不是什么深奥的理论问题。《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都有相关明确规定。首先,李思怡的直系亲属负有这种责任,其他亲属、朋友和邻居在道义上有帮助她的责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和民间组织负有这种责任。就中国而言,这些责任主体包括,民政部门(特别是儿童福利院和负责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机构),官方社区组织(街道、居委会或家委会),相关的官方权益保护组织(设在政府的委员会、妇联和共青团),父母所在单位,还有形形色色的民间慈善组织。

  李思怡是如何生活的?谁在关照她?那些应该关照她的人和机构都做了什么?他们对李思怡之死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到底是谁“杀死”了李思怡?

  带着这样的问题,康晓光来到成都,他希望通过实地调查,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

  然而康晓光的调查让人浑身发冷:在监护人不可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偌大的中国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和个人愿意承担这份责任。她没有得到来自政府的任何救济,也没有得到来自任何团体以及各类公益组织的任何帮助。

  姥爷死后,李桂芳是李思怡惟一的依靠。李桂芳没有工作,长期吸毒,还因为贩毒被判刑,案发时仍处于缓刑期。李桂芳没有工作,除了亲戚和邻居提供的零星援助,其余收入来自偷窃、贩毒以及直接或变相的卖淫。

  家委会主任说,李桂芳是全小区最受排斥和鄙视的人。“她的朋友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人,她只和这些社会渣滓来往。”没有人和她来往,她也有自知之明,从来不和邻居来往。

  当地民政部门以李桂芳吸毒为由拒绝给予她们母女低保待遇;妇联认为,“妇联主要任务是维护妇女的权益,儿童权益保护主要应该由共青团负责”。儿童福利院拒绝接收李思怡,因为她不是孤儿,她还有一个母亲;亲戚拒绝收养她;即使有人想收养孩子,也被她那吸毒的妈妈吓跑了。

  李思怡经常被独自锁在家里,经常挨饿,小小年纪就学会隔着铁栏杆向窗外的过往邻居乞讨。法医的尸检报告也证实,李思怡“发育一般,营养较差”。人们已经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电力公司停止给她家供电。

  一个三岁的幼儿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中,今天不死,明天不会死吗?退一万步讲,即使她没有过早地死于饥饿,她的明天会是什么样呢?很可能会成为又一个李桂芳,继续吸毒、贩毒、偷盗、卖淫、被排斥、被蔑视、被判刑、直至死去。

  如一位网友所说:“小思怡的事件揭示了政府职能在这个问题上的缺位。……无论是开除李桂芳的单位、多次处理李桂芳的公安机关、抓过李桂芳10次以上的派出所,还是将李桂芳判处三年缓刑的法庭,在耗费人力物力对李桂芳进行一次又一次‘处理’的时候,都没有将小思怡得不到应有的照料、急需救助的问题,放入考虑的视野。”

  那几天,成都的天总是阴沉沉的,阴冷阴冷。可天气的冷,赶不上人心的冷。在政府机关,在法院,在家委会,在派出所,在李桂芳所住的小区,在宾馆的电梯里,在报亭边,在出租车里,在饭桌上,在各种场合,康晓光向各种各样的人询问同样的问题:你知道李思怡吗?对这件事你有什么感想?你打算为此做点什么?

  大多数人的回答都是:有点印象,孩子死得惨,没什么打算。一些人一无所知,但也不愿意多问几句。康晓光说:“我故意提起的话题往往刚一开始就结束了。”

  在青白江区团结村派出所,一个女警察检查了康晓光的证件和介绍信后,嚷嚷起来:中国科学院的管这事干什么。康晓光也生气了,大声对她说:“你管我是什么单位的干什么的,我是一个中国人想了解这件事不行吗?”

  走出派出所大门时,康晓光回头看了一眼,他看到车库的房檐上刷着醒目的标语——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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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46:00 | 只看该作者

  一位网友写道:“在一个人类已经从愚昧和粗野的黑暗时代走出来几百年的今天,在食物摆放满了超市、清水充溢了每一根水管的城市里,在一栋住满了人的楼房里,在一个距离警察只有100米的巷道里,在一个母亲恳求警察照料一下她被关在家里的孩子的跪地哭喊里,让一个三岁的无助生命,慢慢地在饥渴中死去……我一生里从没有过这样耻辱和罪恶深重的感觉。”

  这种“耻辱感”同样深深地纠缠着康晓光。那段时间,他说自己第一次深切体会到什么叫“煎熬”。40岁的人,见过的苦难、黑暗也够多了,但李思怡的惨死仍使他泪流满面、怒不可遏。他根本无法一如既往地工作和生活。

  每天一开电脑,就抑制不住地搜索“李思怡”的名字,看各种报道,看网友评论,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别的什么也干不了。

  康晓光的女儿也是三岁。每天出门前和女儿吻别的时候,他会想起小思怡;坐在办公桌前,看到贴在墙上的女儿的照片,他会想起小思怡;回到家里,女儿欢叫着扑进他怀里的时候,他会想起小思怡。

  “尤其是一想到我女儿的照片、玩具都堆积如山了,而她,一样三岁,连一张照片都没有……”如果没有女儿,康晓光说,也许他就会坐在书房里,对着电脑,骂几句生一会气,也就过去了。

  那时候,康晓光正在做一个关于城市贫困问题的实证研究。李思怡的遭遇,不仅啃噬着他的道德神经,也使他更进一步认识到,在反贫困领域,最严重的问题并不是人们惯常关注的“资金不足”、“制度不完善”,而是即使有了钱和制度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李思怡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制度不完善,但不完善的制度得到执行也能够避免这场悲剧;钱少,毕竟还有钱,比李思怡处境更好的人不也领到低保了吗?毫无疑问,她理应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援助。但是,确凿无疑的事实是,她没有得到任何援助。

  为什么穷人的呼声总是那么微弱?为什么弱者的权利总是受到践踏?为什么那些以维护他们的权益为宗旨的机构总是形同虚设?为什么那些赋予他们权利的法律条文总是如同一纸空文?已经死去了多少个李思怡?还有多少个李思怡正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将来还会有多少个李思怡?

  这些问题纠缠着他,折磨着他。康晓光说,写这本书,完全是为了自我解脱,为了让自己以后还能正常地生活,“我必须做点什么,否则我将无法面对自己的孩子,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

  他从去年7月上旬开始在网上跟踪这一事件,直到10月30日开庭审判。11月10日至15日去成都进行实地调查。康晓光决定,以李思怡案为个案,探究反贫困领域中的“制度失灵”问题。

  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走访了李思怡所在社区的家委会、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走访了妇联、共青团、民间公益机构、公安机关、法院和新闻机构。他的直接采访对象包括李思怡的邻居、家委会主任、政府官员、法官、采访过这一事件的记者,还包括出租车司机、宾馆服务员、商场售货员和航空小姐等。

  在调查、思考和写作的过程中,康晓光一直不断告诫自己,不要让强烈的情绪干扰学术判断。因为作为一个人,可以有泪水和怒火,但是作为一个研究者,需要客观、冷静,需要掌握真实准确的资料,按照科学规则进行分析,得出逻辑严谨的结论。但是,他不知道“客观上”自己是否达到了这个要求。

  即使是事情过去已经一年多,他说起有些事、有些人,“王八蛋”、“畜生”之类的粗口还是抑制不住脱口而出。

  这本书完成于2003年12月中旬,几家出版社都觉得有些文字“过激”,但康晓光坚决不同意修改。于是,他自己出钱印了3000册,用来送给他觉得“可以救药”的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28 18:48: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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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8 18:45:11 | 只看该作者

  “我必须做点什么,否则我将无法面对自己的孩子,无法面对自己的良心”

  一扇门

  对你永远封闭了

  封闭了

  这个世界应该给你的笑容

  应该给你的色彩、温暖

  应该给你的面包、巧克力

  应该给你的爱和快乐

  ……

  你的灵魂永远纯洁

  纯洁得只有害怕和期盼

  纯洁得不会埋怨和诅咒

  纯洁得

  纯洁得

  同这块土地

  同这块土地上的罪恶

  水火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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