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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生育险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醋醋    时间: 2009-12-22 18:49
标题: 关于生育险问题
 
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六七年,自国家出台必须为在职员工购买保险后,朋友公司立即响应了国家号召,以国家最低保障为其购买了养老、医疗和工伤,未购买生育险(朋友目前的薪资大概为2000-3000元不等(含所有津贴),公司在主管会议上对所有主管承诺待她们想有BB时,公司再统一购买。
 
因为她们都是在公司任职很多年,和老板情同手足,既然老板承诺在她们怀上BB就兑现,她们觉得这样既为公司节约了运营成本,自己的福利也未受伤害,大家也就默许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前几天终于当上了“妈妈”,结果老板却让另一主管找她谈话说,公司不会为了她一个人买生育保险,让她自己考虑清楚(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如果她继续在公司任职,生完BB 公司可适当给点补偿(约1、2千元),但是补偿费需要她承诺生完BB 回公司再做多少年,每做多久按一定的百分比报销。还称此福利仅对公司2、3人享受,其她人公司一概不给。
 
接到她电话时,她哭得很伤心,原本属于自己的正当福利,公司还冠冕堂煌的说得有情有义,她都算是公司的元老了吧,兢兢业业这么多年,公司居然还是勒个无情的对她。
 
辞职吧,自己她新购了两套房,有房贷压力,不辞吧,她又觉得很寒心。最后她选择了隐忍,她说,如果现在离开,等于净身出家,也没地方可买生育险,她也享受不至福利,干脆就在公司待着能做啥做啥,就当工资为BB先存点奶粉钱。
 
我听了心里挺难受的,除宽慰她,我还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各位家人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给点点建议,指点迷津,谢谢! 
 

作者: liuyl666    时间: 2009-12-25 17:25

      首先说明一点:你的这位朋友要是想要拿到相应的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用等并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结果很可能是同公司不欢而散。

 

      所以,看你的这位朋友怎么考虑了拉。你文中写道前几天刚当上“妈妈”,那么也可以肯定的是在此后的一年内劳动合同关系还是相对稳定的,除非你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等不常规情况。

      如果想长期同公司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在目前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毕竟是弱势(虽然国家法律、法规都在说保护劳动者),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认了。

      如果想要拿回自己应得的利益,那么可以想给公司领导进行一个交谈,说一下利害关系,尽可能和平解决,是在不行,那只有进行劳动仲裁。进行劳动仲裁的话,相关的生育津贴和产前检查费用以及相关的经济补偿拿回基本没问题。但是,就像前面我已经说的,再想保持长期的劳动关系可能性很小了。

 

      并且,这种行为是有相关的法律支持的。

 

     如果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的话,可以进一步探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25 17:27: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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